雨污管道修复工程 雨污管道修复采购合同公告(清远市清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 GDQYBJ2024-037
二、合同名称: 清远市清城区长埔路、御峰路、时代路等八条市政道路雨污管道修复工程
三、项目编号: GDQYBJ2024-037
四、项目名称: 清远市清城区长埔路、御峰路、时代路等八条市政道路雨污管道修复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清远市清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澜水中心村增强西大街
联系方式:0763-3929270
供应商(乙方):广东省城中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电白区电海街道迎宾大道288号A3幢B座901号(住所信息自主申报)
联系方式:0668-589896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清远市清城区长埔路、御峰路、时代路等八条市政道路雨污管道修复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项
主要标的单价:1088467.98元
合同金额: 108.846798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清远市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1-1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1-1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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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1802-2024-02947项目编号:GDQYBJ2024-037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长埔路、御峰路、时代路等八条市政道路雨污管道修复工程注: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补充和调整甲方(发包人):清远市清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电话:0763-3929270传真: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澜水中心村增强西大街乙方(承包人):广东省城建设有限公司2电话:0668-5898969集传真:0668-5899361地址:茂名市电白区电海街道通宾大道288号A3幢B座901号(住所信息自主申报)根据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长埔路、御峰路、时代路等八条市政道路雨污管道修复工程。2.项目地点:清远市清城区。3.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东城街道长埔路、御峰路、时代路、笔架南路(笔架新村至先锋桥)、教育路(KO+000-K1+700)段、锦绣路(K0+529-K0+700)段、笔架北路(先锋桥至附城大道)段及凤城街道东湖路(延伸段)等八条市政道路的雨污管道进行清淤,管道总长约13.5千米;对东城街道长埔路、御峰路、时代路、笔架南路、教育路、锦绣路、笔架北路等七条市政道路管道的535个点位进行修复。具体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详见附件。二、合同金额成交下浮率0.77%,合同价款:人民币¥1088467.98元(大写:壹佰零捌万捌仟肆佰陆拾柒元玖角捌分)注: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10,426.51元和其他措施费7,009.80元为固定费率金额,不列入竞争范围(不得下浮)。三、完成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天内竣工。四、付款方式71期:支付比例30%,签订合同之日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2期:支付比例50%,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到合同金额的80%;43期:支付比例17%,项目经甲方、乙方、监理三方共同进行工程验收合格,结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定案后支付至财政部门审定结算金额的97%;4期:支付比例3%,待工程保修期满后,甲方按财政部门审定结算金额的3%无息支付工程款(工程质保金)。备注:(1)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2)乙方申请支付款项时,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甲方在约定期限内向属地财政主管部门提交拨款申请即视为已履行支付义务。(3)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三种形式。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甲方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五、验收要求1.本工程以《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等国家制订的施工以及验收规范和采购文件与设计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有关条款选择确定本项的约定标准。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或以上等级标准。3.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的,则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如乙方未通知甲方即自行验收,甲方可不予承认,并保留要求复验的权利,乙方应承担因此引起的所有损失费用和贻误工期的责任。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1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28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6.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承诺执行。7.如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特别说明,则按国家、地方或行业(排列在前者优先)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六、承包方式乙方为本项目施工的承包单位。按照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内容,包施工(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卫生)、包工程验收。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七、结算方式:1.本项目采用固定清单单价包干(以财政审定的预算清单单价乘中选下浮率后作为结算单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作下浮,工程量按实结算。2.本工程有设计变更或设计外增减工程项目的结算方式(1)财政审定预算中工程量清单有的项目,按照工程量清单单价相应乘中选下浮率后进行结算;(2)财政审定预算中工程量清单有类似的项目,按照工程量清单单价相应乘中选下浮率后换算进行结算;(3)财政审定预算中工程量清单没有相同或没有类似的项目,由采购人、成交人及监理单位按施工合同期的清远工程造价信息的工程工料参考价(缺项部分按市场价)确定清单综合单价并按中选下浮率下浮作为结算单价。·1八、保修期乙方须提供保修期2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须承担因施工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返修,其费用由乙方负责。在工程保修期内,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或电话或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进场维修,并在48小时内修复。若因乙方原因给用户或第三方造成损失,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乙方须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甲方通知要求更换或维修的任务,并达到合格标准,若乙方未满足对甲方的维修承诺,或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更换、维修,甲方不再另行通知,有权委托其他施工队伍更换、维修,发生的费用及乙方为此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执行。甲方因乙方违约而委托他人对工程进行维修,不解除乙方对本工程的保修责任,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九、工程总体要求1.项目质量控制标准(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88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以及文明施工要求。(2)本项目质量管理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技术规范及相应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3)乙方在施工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和有关规定,甲方要求停工和返工时,乙方必须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2.使用材料的要求所有材料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3.工程变更要求2(1)施工中,如果工程发生现场签证或设计变更,必须经甲方确认并按设计变更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认可。(2)所有工程变更必须经甲方及乙方核认才有效。4.乙方应对项目有充分了解,包括施工地点及周边环境等情况,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对附近环境、居民生活的影响,并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十、施工组织方案1乙方必须对项目情况进行了解,并保证能协调工作场地及现场工作情况,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2.乙方必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施工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物资、劳动组织准备、施工流程及各环节工艺,严格按照已经确认的施工组织方案实施,并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及工地纪律的监督和管理。3.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须严格遵守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政府职能部门的罚款和停工整改,由其发生的费用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4.施工所需的食宿、办公、临时及材料加工场地,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其费用由乙方自理。5.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施工现场不得有明火,施工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吸烟)、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若违反以上规定,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6.乙方进场的施工负责人须为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派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施工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变动,须经甲方同意。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有防止噪音、粉尘及环境污染措施,不得影响周边住户和人员生活;不得对环境造成影响、产生污染;如因此被项目所在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罚款由施工方承担。8.乙方必须对其雇员的意外工伤,死亡承担责任,负责有关追讨、诉讼及赔偿等费用,甲方无需对这些意外工伤、死亡承担任何责任。X9.必须健全作业质量管理队伍,在项目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按其工作性质和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符合资质要求的工作人员配备。十一、施工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乙方必须根据工程的工期目标及项目的特点,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科学的保证措[施。根据总工期要求及施工进度要求,在人员、材料、机械及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投入满足开工、竣工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可靠、完善,完全可行的施工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十二、资料收集与归档1、本项目竣工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所有项目资料整理好并移交至甲方。2、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甲方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应明确甲方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十三、工程质量控制方案乙方在响应文件中进一步完善技术方案,根据上述的工程内容、现场情况及相应的工程施工规范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方案应包括材料采购、材料质量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等的相关措施等内容以保障工程质量。十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及要求1.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杜绝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32.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2)乙方应按施工的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施工,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做好从进场施工开始到验收结束交付工程前的安全施工预防措施,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3)施工人员操作机械设备,应按照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操作。(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已经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及工地纪律的监督和管理。(5)乙方应在甲方确定施工条件已具备后3天内与甲方确定开始施工日期。(6)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广东省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并接受甲方或委托的监理单位、检测单位对材料质量现场抽检。(7)施工所用的机械工具由乙方自备及自费运到施工地点,进场后进行必要的性能安全检查,完工后从施工地点自费搬出运走,施工所用的材料及机械工具由自行保管,不得随便存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丢失、损坏。(8)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制度。(9)甲方不提供施工所需的食宿、办公地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其费用乙方自理。(10)甲方不提供临时材料加工场,临时设施及材料加工由乙方在施工现场以外解决,其费用由乙方自理。(11)施工便道、工棚、电力电讯线、水管等临时工程,由乙方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建。(1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建立施工安全用电制度,确保施工用电设备的完好无损,并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十五、知识产权归属及保密条款双方同意,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合同有效期还是合同终止后,对另一方的秘密信息实价严格保密,此义务不随本合同终止而终止,上述秘密信息包括双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乙方履行本合同需要知悉的甲方的行政及国家秘密。十六、应急处理措施乙方应充分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存在的突发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触电、安全生产事故,服务响应时间)并针对其提供完善可行的应急处理措施。十七、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十九、争议的解决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地方法院管辖,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十八、不可抗力4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二十、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二十一、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二十二、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范存代表项代表:签定地点:清远市开户名称:东省城中建设有限公司签定日期:年月日银行帐号:440501690843000003942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海景支行州L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雨污管道修复工程 雨污管道修复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