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地籍测绘采购合同公告(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规划建设办公室2024)



金港大道项目范围内房屋面积测量

采购项目名称:

金港大道项目范围内房屋面积测量

采购项目编码:

440404MB2E491182409270339

项目业主: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服务机构:

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金港大道项目范围内房屋面积测量

合同编号:

440404MB2E491182409270339

合同总金额:

¥286,9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金港大道工程位于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西起现状珠海大道,东接现状南港中路,全长1.782km,用地面积约81344.1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25460.15万元。现对该项目用地范围内涉及的房屋进行测绘,并出具相应的测绘报告。

合同附件

附件1金港大道项目范围内房屋面积测量技术服务合同.pdf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2024-11-13

金港大道项目范围内房屋面积测量技术服务合同甲方: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乙方: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月日甲方: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乙方: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项目名称及测量地点项目名称:金港大道项目范围内房屋面积测量测量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二、项目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手1、合同暂定含税金额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陆仟玖佰元整(小写¥286900.00元),最终以实际工作量为准结算费用。费用清单详见下表:金港大道工程征收土地房屋测绘服务费用预算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工作量金额(元)备注一GPS测量点3904.3415617国家测绘局联合颁布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工程测量,GPS测量E级一GPS测量点7.48国家测绘局联合颁布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工程测量,GPS测量E级二规划定桩测量件4371.171310348.1国家测绘局联合颁布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工程测量,规划定桩测量。房屋分户边界红线点284个,4个点为一件,272/4=68件。三地籍测绘幅12957.240.37幅12957.24国家测绘局联合颁布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城镇地籍测绘1:500,0.023373平方公里/0.0625=0.37,取整数1幅。四地籍调查(内外业)组日1791.851119710.35国家测绘局联合颁布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工程测量,零星测绘,本项目共1组外业3人,内业1人。1七合计358633.17项目金额(元)(六)*80%286900.00按8折优惠取整计费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与国家测绘局联合颁布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与国家测绘局联合颁布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与国家测绘局联合颁布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取费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与国家测绘局联合颁布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制定。项目实际支付的测绘服务费用按各项测绘部分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单价的合计金额×费率车进行结算。2、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工作,经甲方确认,乙方开具等额发票给甲方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款项(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提交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而不承担逾期支付责任)。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性资金,甲方在前述时间内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的即视为甲方履行了付款义务,甲方不承担因财政审批程序导致得逾期付款责任。乙方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柠溪支行账号:440016422350501407313、工作内容及工期(1)控制测量:根据甲方项目工作需要,在需征收或清理的地块周边布设GPSE级控制点。(2)放样测量:根据甲方项目工作需要,对需征收或清理的地块进行边界红线放样测量,并埋入固定桩插入红旗进行标示。为满足甲方各分项目需征收或清理的地块边界范围公证的需要,乙方需派专人携带相关仪器设备配合公证,并在地块红线上布设红旗等甲方指定的标志物示意边界范围及走向,满足公证录像人员界线范围拍摄的需要。公证时间由甲方和公证处协商确定后,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乙方。(3)地籍测绘:根据甲方项目工作需要,对需征收或清理的地块按照比例尺1:500的要求进行地籍测绘,部分区域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按照大于1:500的比例尺进行地籍测绘,具体测绘2面积及测绘要求根据甲方后期征地需要调整执行。(4)地籍调查:乙方需派专人携带相关仪器设备进行地籍调查直至甲方征收或清理工作完成为止,对地块内不同类型青苗及地上附着物须单独分户进行户主名称、范围、面积、种类等权属信息在地籍图上进行标注,并编制相应数据表格。地籍调查资料须按甲方要求编制,内容须满足甲方后期征收或清理工作开展得需要,地籍调查服务期从提交正式成果之日起约2个月,具体调查服务期根据甲方后期征地或清理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确定。(5)房屋面积:对清点范围内的房屋进行统计,工作包括:房屋面积、房屋数量等。甲方负责各相关本部门及权利人的联系工作,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派人员进行地形测绘与入户测绘工作,对甲方暂时沟通未到位的部分权利人,乙方在签订合同2个月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测绘工作。成果报告书由于打印费用高,乙方在甲方确认权属人及相关信息后再打印盖章签字提交,前期提供电子版供甲方核查确认。三、执行技术标准及要求序号标准名称标准代号1《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2《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3《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4《1:500、1:1000、1:2000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GB/T14912-20055《地籍测绘规范》CH/5002-946《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本项目实施过程的质量和进度提出意见并进行监督。根据需要与乙方协商对项目技术要求做出修改调整。2、对乙方进场及项目的开展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协助。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甲方要求,在签订合同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测绘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测绘队伍正式进场作业。2、乙方提交的测绘成果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否则必须无偿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33、非甲方原因而导致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并造成严重后果时,乙方对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工作时间内完成所有项目工作内容。5、乙方需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测绘标准相符,否则必须无偿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六、成果资料提交1、测绘成果报告书(一式三份);2、测绘成果汇总表(一份);3、成果资料中,文字和表格采用WORD文档或EXCEL格式,图形资料采用DWG文档格式,资料封面加盖作业单位公章,所有资料配有电子光盘一张。七、知识产权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任何成果转让和提供给第三方。一经发现乙方有违反此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且不支付任何款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八、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款项且须支付甲方合同暂定价%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完成测绘工作、提交测绘成果或其他合同所约定工作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每天的逾期违约金按本合同价的%计算;逾期超过三十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累计计算。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将本合同工作部分或全部转包给其他任何第三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或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整改,经甲方书面通知两次仍未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5、乙方凡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甲方为维权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损失。违约金、维权费用累计计算。4九、通知与送达1、双方确认通知和送达方式如下:甲方:送达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南港路18号国土大楼二楼;联系人:李健铿;联系电话:7711959;电子邮箱:626808578@qq.com。乙方:送达地址:珠海规划科创中心9楼901;联系人:史达伟;联系电话:13425097724;电子邮箱309360376@qq.com。2、凡涉及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附件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其它内容的所有通知,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均应以书面形式传递,收件方应签收。3、本合同记载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微信号码为双方通知和送达的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微信号码。如果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通知和送达信息,应在变更前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通知、送达前述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或(和)微信号码的,即视为被通知或(和)送达方收到,由此引发的后果由被通知或(和)送达方承担。4、采用电子通讯的方式(包括发送短信、微信信息、电子邮件)通知或送达的,发送之日的次日为对方收到之日。采用邮寄方式通知或送达的,对方应在快递员送达前述地址时及时签收,对方签收之日为对方收到通知或(和)送达之日。快递员送达前述地址但对方不签收、拒绝签收或表示需要延期签收的,则快递员送达前述地址之日即为对方收到通知或(和)送达之日。5、发送短信、电子邮件、微信信息等同于书面通知。十、其它1、甲、乙双方均对资料负有保密义务。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执行,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3、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5、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提交完毕和项目经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5(以下无正文)甲方(委托人)乙方(受托人)(盖章tN(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珠海市香洲人民东路438号润城大厦2单元503房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19000电话:电话:07562265186传真传真:07562265186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柠溪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44001642235050140731甲方(委托人)乙方(受托人)(盖章(盖章)tN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珠海市香洲人民东路438号润城大厦2单元503房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19000电话:电话:07562265186传真传真:07562265186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柠溪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44001642235050140731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籍测绘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珠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