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孝感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2024)



一、合同编号:029
二、合同名称:审计业务协议书
三、项目编号:029
四、项目名称:案件审计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孝感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2、地址:孝汉大道孝天路9号
3、联系方式:0712-2841430
4、供应商(乙方):湖北公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5、地址:孝感市乾坤大道红星美凯龙金街25号楼16层
6、联系方式:2825632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9000元
5、合同金额:0.9(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11月14日;履约地点:湖北孝感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900-2024-0052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5-1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1-13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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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业务协议书委托单位(甲方)委托单位(甲方)委托单位(甲方)名称孝感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孝感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孝感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负责人委托单位(甲方)委托单位(甲方)委托单位(甲方)地址电话受托单位(乙方)受托单位(乙方)受托单位(乙方)名称湖北公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湖北公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湖北公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负责人郭迎春受托单位(乙方)受托单位(乙方)受托单位(乙方)地址孝感市乾坤大道红星美凯龙金街25号楼16层孝感市乾坤大道红星美凯龙金街25号楼16层孝感市乾坤大道红星美凯龙金街25号楼16层电话2825632、13871290172委托项目委托项目委托项目专项审计专项审计专项审计专项审计专项审计专项审计审计范围审计范围审计范围对纳来创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孝感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投资受损情况进行会计鉴定对纳来创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孝感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投资受损情况进行会计鉴定对纳来创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孝感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投资受损情况进行会计鉴定对纳来创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孝感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投资受损情况进行会计鉴定对纳来创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孝感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投资受损情况进行会计鉴定对纳来创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孝感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投资受损情况进行会计鉴定甲方提供资料期限甲方提供资料期限甲方提供资料期限年月日年月日乙方出具报告期限年月日年月日甲方责任和义务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甲方应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保证所提供会计记录真实、完整地反映其财务状况。2、及时为乙方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3、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4、乙方认为需要进行函证和现场取证时,甲方必须密切合作。5、甲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收到确认。6、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甲方应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保证所提供会计记录真实、完整地反映其财务状况。2、及时为乙方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3、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4、乙方认为需要进行函证和现场取证时,甲方必须密切合作。5、甲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收到确认。6、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甲方应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保证所提供会计记录真实、完整地反映其财务状况。2、及时为乙方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3、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4、乙方认为需要进行函证和现场取证时,甲方必须密切合作。5、甲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收到确认。6、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甲方应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保证所提供会计记录真实、完整地反映其财务状况。2、及时为乙方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3、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4、乙方认为需要进行函证和现场取证时,甲方必须密切合作。5、甲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收到确认。6、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甲方应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保证所提供会计记录真实、完整地反映其财务状况。2、及时为乙方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3、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4、乙方认为需要进行函证和现场取证时,甲方必须密切合作。5、甲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收到确认。6、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甲方应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保证所提供会计记录真实、完整地反映其财务状况。2、及时为乙方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3、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4、乙方认为需要进行函证和现场取证时,甲方必须密切合作。5、甲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收到确认。6、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甲方应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保证所提供会计记录真实、完整地反映其财务状况。2、及时为乙方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3、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4、乙方认为需要进行函证和现场取证时,甲方必须密切合作。5、甲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收到确认。6、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甲方应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保证所提供会计记录真实、完整地反映其财务状况。2、及时为乙方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3、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4、乙方认为需要进行函证和现场取证时,甲方必须密切合作。5、甲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收到确认。6、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乙方责任和义务1、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委托审计的事项发表审计意见。2、在审计过程中,乙方若发现甲方内部控制存在乙方认为的重要缺陷,应向甲方提交管理建议书,但管理建议书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甲方的责任。乙方所做的审计只能向甲方提供,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并且乙方承担审计报告责任。13、按约定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4、对在审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乙方出具完整的纸质及电子版实物台账,最终达到账实、账账相符的目标。1、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委托审计的事项发表审计意见。2、在审计过程中,乙方若发现甲方内部控制存在乙方认为的重要缺陷,应向甲方提交管理建议书,但管理建议书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甲方的责任。乙方所做的审计只能向甲方提供,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并且乙方承担审计报告责任。13、按约定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4、对在审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乙方出具完整的纸质及电子版实物台账,最终达到账实、账账相符的目标。1、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委托审计的事项发表审计意见。2、在审计过程中,乙方若发现甲方内部控制存在乙方认为的重要缺陷,应向甲方提交管理建议书,但管理建议书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甲方的责任。乙方所做的审计只能向甲方提供,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并且乙方承担审计报告责任。13、按约定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4、对在审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乙方出具完整的纸质及电子版实物台账,最终达到账实、账账相符的目标。1、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委托审计的事项发表审计意见。2、在审计过程中,乙方若发现甲方内部控制存在乙方认为的重要缺陷,应向甲方提交管理建议书,但管理建议书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甲方的责任。乙方所做的审计只能向甲方提供,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并且乙方承担审计报告责任。13、按约定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4、对在审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乙方出具完整的纸质及电子版实物台账,最终达到账实、账账相符的目标。1、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委托审计的事项发表审计意见。2、在审计过程中,乙方若发现甲方内部控制存在乙方认为的重要缺陷,应向甲方提交管理建议书,但管理建议书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甲方的责任。乙方所做的审计只能向甲方提供,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并且乙方承担审计报告责任。13、按约定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4、对在审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乙方出具完整的纸质及电子版实物台账,最终达到账实、账账相符的目标。1、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委托审计的事项发表审计意见。2、在审计过程中,乙方若发现甲方内部控制存在乙方认为的重要缺陷,应向甲方提交管理建议书,但管理建议书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甲方的责任。乙方所做的审计只能向甲方提供,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并且乙方承担审计报告责任。13、按约定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4、对在审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乙方出具完整的纸质及电子版实物台账,最终达到账实、账账相符的目标。1、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委托审计的事项发表审计意见。2、在审计过程中,乙方若发现甲方内部控制存在乙方认为的重要缺陷,应向甲方提交管理建议书,但管理建议书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甲方的责任。乙方所做的审计只能向甲方提供,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并且乙方承担审计报告责任。13、按约定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4、对在审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乙方出具完整的纸质及电子版实物台账,最终达到账实、账账相符的目标。1、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委托审计的事项发表审计意见。2、在审计过程中,乙方若发现甲方内部控制存在乙方认为的重要缺陷,应向甲方提交管理建议书,但管理建议书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甲方的责任。乙方所做的审计只能向甲方提供,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并且乙方承担审计报告责任。13、按约定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4、对在审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乙方出具完整的纸质及电子版实物台账,最终达到账实、账账相符的目标。审计报告及其使用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2、乙方向甲方致送审计报告一式2份。3、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审计报告时,不得修改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后附的已审财务报表。4、甲方应正确使用审计报告,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2、乙方向甲方致送审计报告一式2份。3、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审计报告时,不得修改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后附的已审财务报表。4、甲方应正确使用审计报告,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2、乙方向甲方致送审计报告一式2份。3、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审计报告时,不得修改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后附的已审财务报表。4、甲方应正确使用审计报告,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2、乙方向甲方致送审计报告一式2份。3、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审计报告时,不得修改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后附的已审财务报表。4、甲方应正确使用审计报告,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2、乙方向甲方致送审计报告一式2份。3、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审计报告时,不得修改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后附的已审财务报表。4、甲方应正确使用审计报告,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2、乙方向甲方致送审计报告一式2份。3、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审计报告时,不得修改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后附的已审财务报表。4、甲方应正确使用审计报告,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2、乙方向甲方致送审计报告一式2份。3、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审计报告时,不得修改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后附的已审财务报表。4、甲方应正确使用审计报告,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2、乙方向甲方致送审计报告一式2份。3、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审计报告时,不得修改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后附的已审财务报表。4、甲方应正确使用审计报告,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审计收费审计收费经协商甲方应付乙方总审计费(含税)为玖仟元整(¥9,000.00元)经协商甲方应付乙方总审计费(含税)为玖仟元整(¥9,000.00元)经协商甲方应付乙方总审计费(含税)为玖仟元整(¥9,000.00元)经协商甲方应付乙方总审计费(含税)为玖仟元整(¥9,000.00元)经协商甲方应付乙方总审计费(含税)为玖仟元整(¥9,000.00元)经协商甲方应付乙方总审计费(含税)为玖仟元整(¥9,000.00元)经协商甲方应付乙方总审计费(含税)为玖仟元整(¥9,000.00元)支付方式支付方式款项待完成工作任务后一次性支付。款项待完成工作任务后一次性支付。款项待完成工作任务后一次性支付。款项待完成工作任务后一次性支付。款项待完成工作任务后一次性支付。款项待完成工作任务后一次性支付。款项待完成工作任务后一次性支付。乙方银行信息乙方银行信息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孝感孝天支行账号:1812020109200105525收款单位:湖北公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孝感孝天支行账号:1812020109200105525收款单位:湖北公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孝感孝天支行账号:1812020109200105525收款单位:湖北公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孝感孝天支行账号:1812020109200105525收款单位:湖北公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孝感孝天支行账号:1812020109200105525收款单位:湖北公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孝感孝天支行账号:1812020109200105525收款单位:湖北公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孝感孝天支行账号:1812020109200105525收款单位:湖北公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其他条款其他条款本约定书高,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约定书高,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约定书高,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约定书高,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约定书高,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约定书高,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约定书高,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签章签约人:20i年5月日委托方:(签章签约人:20i年5月日委托方:(签章签约人:20i年5月日委托方:(签章签约人:20i年5月日委托方:(签章签约人:20i年5月日受托方:(签章):签约人:列22年5月14日受托方:(签章):签约人:列22年5月14日受托方:(签章):签约人:列22年5月14日受托方:(签章):签约人:列22年5月14日D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案件审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