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采购合同公告(湖北省自然资源厅2024)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省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DJJ-2024-06
二、合同名称:省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第5标段)
三、项目编号:E4201000184044505001
四、项目名称:省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地 址:武昌区公正路27号
3、联系方式:86656102
4、供应商(乙方):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地 址:西城区
6、联系方式:1562846013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省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1056000元
5、合同金额:105.6(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06日至2025年07月31日;履约地点:湖北襄阳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1065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1-0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1-13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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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DJJ-2024-06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省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第5标段)合同书1甲方:湖北省自然资源厅乙方: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湖北省武汉市签订时间:2024年11月目录第一条项目工作内容1第二条项目工期...3第三条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4第四条质量保证..4第五条提交成果.5第六条知识产权.5第七条合同转包或分包..6第八条保密条款..6第九条合同验收.6第十条违约责任.7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7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7I湖北省自然资源厅(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担省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第5标段)(项目名称)的实施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两方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工作内容项目工作内容为湖北五道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地籍调查与确权登记的主体性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收集加工处理、编制工作底图、预划登记单元、自然状况信息提取统计、开展地籍调查、获取并关联公共管制和特殊保护信息、调查数据成果上图、调查数据入库。配合开展登记审核、公告、登簿、证书发放以及2025年底前因自然资源相关情况发生变化进行变更等工作。具体如下:(一)资料收集和加工处理。根据工作需要,全面收集项目实施所需的各类基础资料,主要包括:1.项目区域范围内基础数据。包括正射影像图、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优于1米分辨率)、数字线划图数据(DLG)、数字高程模型数据(DEM)等基础测绘成果。2.项目区域范围内各类资源最新调查成果。包括第三次国土调查、水资源调查等专项调查成果。1113.项目区域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等不动产登记成果资料。主要包括不动产的位置、面积、界址、单元号等自然状况信息司4.项目区域范围内相关部门的公共管制要求和特殊保护规定等资料。5.项目区涉及的自然保护地管理或保护审批资料,水流的堤防、水域岸线和管理)范围资料,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范围等(二)编制工作底图和确定登记范围。在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按照技术标准规范,对资料进行数据矢量化处理、数据格式转化、坐标转化等空间图形处理,采取一定技术手段对比例尺进行叠加转化。(三)预划登记单元。按照《办法》《指南》等规定,依据自然保护地管理或保护审批范围界线划定自然保护地登记单元,以河流、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1水域岸线划定水流登记单元,充分利用第三次国土调查、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等现有成果,确定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范围,预划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并实地核实登记单元界线,与不动产登记的物权权属边界、第三次国土调查的工作界线和辖区行政界线做好衔接。登记单元预划分工作需采取内业预划分和外业实地核实相结合方式进行,确保单元预划定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四)配合发布通告。根据工作部署和预划登记单元情况,配合登记机构制作通告,交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采取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发布。通告内容包括:登记单元的预划分;开展自然资源登记的时间;自然资源的类型、范围;需要相关主体配合的事项及其他需要告知的内容。(五)内业调查。根据工作底图和预划的登记单元范围,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为基础,进行内业采集和信息提取,调查统计登记单元范围内的水流、湿地、森林等各类自然资源的类型边界和面积,提取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等自然状况信息。利用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成果等已有权源资料和相关政策法规,对登记单元界线、登记单元内的土地所有权界线、权利主体等资料进行内业提取分析,形成自然资源地籍调查图表成果。对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河道管理范围线、取水口及排污口设置审批、环境质量底线、资料利用上线等资料进行内业整理和数据采集。汇总登记单元范围内的自然资源自然o状况、权属状况、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等公共管制情况。(六)关联信息。在登记单元调查成果上关联以下信息:1.不动产权利信息。主要包括: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权利类型、权利人、登记时间、登记机构等。2.公共管制信息。主要包括: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河道岸线利用规划功能区的管理要求、特殊保护规定等信息。3.取水许可和排污许可信息。主要包括:取水许可证号、取水权人、取水地点、取水量、有效期限、审批机关;排污许可证号、单位名称、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限值、有效期限、发证机关。4.矿业权信息。主要包括:勘查/采矿许可证号、探矿/采矿权人、地址、勘查/开2采矿种、勘查/矿区面积、有效期限、发证机关等(七)调查核实。在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组织下,对初步调查成果中的权属状况进行核实,必要时对自然资源类型和公共管制情况进行核实。(八)实地补充调查。对内业调查成果仍有缺失、不清晰、不一致或者存在争议的,采取实测、解析和图解相结合的方式,对自然资源权属状况、登记单元界址等开展实地补充调查,填写《调查成果核实表》。对存在权属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召集自然资源权利人或代理人,有异议的利害关系人,依据权属来源证明材料,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权利主体和权属边界。权属争议确实无法解决的,可以划出争议区。为确保权属界线清晰明确,实地补充调查指界后,对相关方共同认可的重要界址点,可设立明显界标。(九)调查成果上图。将调查核实和外业补充调查形成的调查成果,按照统一的规格和要求,进行整理上图(十)地籍调查数据库建设。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以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为单位建立地籍调查(自然资源)数据库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库,并配合完成地籍调查成果审核。(十一)数据入库。按照自然资源部建设的全国统一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系统,完成数据人库工作,并配合做好数据审核。在此基础上,根据登记机构后续数据审核反馈意见,进一步做好数据成果的规范完善工作。(十二)配合开展登记审核。在登记机构前期数据审核的基础上,从技术层面按照制度规范配合开展登记审核工作。(十三)配合开展公告。配合制作公告文书,将自然资源登记事项在县级以上地**府门户网站及指定场所进行公告,公告时长15个工作日。(十四)协助开展登簿发证。配合做好登簿、登记成果归档管理等工作。(十五)做好变更工作。负责2025年底前因自然资源相关情况发生变化进行变更等工作。第二条项目工期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主要任务,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本合同项下全3部工作内容。第三条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佰零伍万陆仟元整(¥1056000.00)。甲方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分期支付合同价款,乙方账户信息为:乙方:世国准御技服仍有限公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限公司源酒国门税务代码:9u10102825275518账号:275018800036566银行行号:30310000000具体支付条件和比例如下:第一次: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预付款为合同总额的30%,即人民币叁拾壹万陆仟捌佰元整(¥316800.00)。第二次:项目完成且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成果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即人民币伍拾贰万捌仟元整(¥528000.00)。第三次: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即人民币贰拾壹万壹仟贰佰元整(¥211200.00)。上述费用,即为甲方就本合同项目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其他额外费用,与本合同有关应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且上述各款项支付前,乙方需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办理支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且不承担延迟付款的责任。第四条质量保证乙方应严格遵照国家技术要求,按照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符合技术要求的成果同时,乙方为本项目提供两年期的免费售后服务,自最终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开4始计算。售后期内,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完善;若乙方未及时完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人完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五条提交成果乙方应以白然资源登记单元为单位提供项目成果,主要项目成果如下: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2.项目实施成果交付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及数据库成果:a)空间信息数据库;b)非空间(属性)数据库;c)各种调查、分析数据。3.项目实施文本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文本成果各1套:a)实施方案;b)技术方案;c)工作报告;d)技术报告。4.项目实施图表成果交付形式:a)外业调查工作底图;b)权属界线对照图表、权属纠纷界限、登记单元附图、界址线、界址点等各类图表;c)检查、验收相关表单等各类表格。5.其它成果:扫描资料:扫描资料数据格式统一采用JPG格式,扫描分辨率不低于150dpi。所提供的文档类型和文档质量需符合所承担工作的需要,其中电子文档是成果不可分割的部分。在征得甲方同意后,项目成果可适当调整。本项目成果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验收,由甲方组织专家评审会对乙方完成的项目成果进行评审和论证,评审通过后的专家评审意见、会议纪要作为认定本项目最终成果的依据,甲方据此出具乙方完成服务合同的书面采纳证明。第六条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产品或产品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诉讼2.如果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被第三方诉称侵犯了该方知识产权或任何其它权利,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由此产生损失的,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3.本合同项目成果以及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申请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和其它智力成果的权利和利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5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成果文件转让、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其他目的。第七条合同转包或分包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同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第八条保密条款1.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前,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即使因履行合同需要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承担保密义务。在验收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资料。2.对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或了解的任何秘密,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利用或披露。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第九条合同验收1.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将与本合同有关的相关技术资料提交给甲方,经甲方确认材料齐全后,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3.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意见,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组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4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经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验收意见后【30】个自然日内予以修改或完善,并重新提交甲方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修改或完善后仍无法通过验6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验收标准以本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为依据。第十条违约责任1.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成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周按合同总价的5‰累计,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5%,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2.乙方因自身原因延迟交付成果超过【90】个自然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除前款所约定的误期赔偿费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赔偿金,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3.甲方延期付款时(正当拒付除外),应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每周按延期付款金额的5‰累计,延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5%。4.甲方无正当理由延期付款时间超过【90】个自然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甲方已支付费用在扣除违约金后,乙方应予返还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期限相应顺延5.乙方提交成果未通过甲方验收的,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验收意见后【30】个自然日内整改,因整改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无法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赔偿金,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73.任何对合同条款的变更或修改均需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文件,该文件作为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将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可以对本合同进行修改与补充,并在双方签署补充合同后生效,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实施过程中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天不能解决,本合同各方均有权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6.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本项目遭到任何第三人的质疑或投诉,导致采购活动终止,则本合同自甲方通知之日起自动解除,本合同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7天内,将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返还甲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人:朱的联系人:详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5628460135传真号码:传真号码:签订日期:22024年1月6日签订日期:204年11月6日签订地点:湖北省武汉市签订地点:湖北省武汉市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省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