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伙房配电改造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浙江省十里丰监狱2024)



一、合同编号:11N02482760D202417202
二、合同名称: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塔山关押点伙房配电改造工程(六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SLF-A2024018S(六)
四、项目名称: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塔山关押点伙房配电改造工程(六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浙江省十里丰监狱
地 址:衢州市的衢江区云溪乡塔山
联系方式:0570-2927206
供应商(乙方):永耀城市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勤业路20号(德隆木业三楼)
联系方式:0570-888192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塔山关押点伙房配电改造工程(六次)
数量:1.00
单价(元):26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塔山关押点伙房配电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工期:30个日历天项目经理:吴肖伟执业证书信息:浙 2332008202300975

2.合同金额(元):26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塔山关押点伙房配电改造工程合同.pdf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塔山关押点伙房配电改造工程合同.pdf

(GF-2017-0201),合同编号:CB202410ED0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塔山关押点伙房配电改造工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1页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浙江省十里丰监狱承包人(全称)永耀城市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塔山关押点伙房配电改造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塔山关押点伙房配电改造工程。2.工程地点:衢江区塔山。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划拨。5.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其它约定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清单规定的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详见开竣工报告)工期总日数:30日历天。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伍仟元整(¥265000.00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9%,若国家出台新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第2页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承包。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吴肖伟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如出现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全部损失,即使或假如在法律上甲方有责任,乙方也同意自愿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全部损失。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10月1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浙江省十里丰监狱签订。第3页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且承包人按规定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金(如有)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陆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秀托代理人:(签字)(签字)3京名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4页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设计变更联系单或签证单(2)招标文件(3)监理合同。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中远融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综合资质,;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中浙信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送电乙及,变电乙级。;联系电话:19106832633,;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由国务院及其所属部委、浙江省及衢州市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下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通用条款及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若承包人投标文件技术规范高于上述要求的,则按投标文件技术规范执行。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第5页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中标通知书(2)本合同协议书(3)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4)投标书及其附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6)本合同通用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0)设计变更联系单或签证单(11)监理合同等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天内提供壹份进行工程量清单复核(该图纸与编制清单图纸一致),其他图纸在开工前一周内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共计3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与招标内容相符的完整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办理相关证件的资料(如质监手续、施工许可证);施工过程中往来文件、备案资料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相关规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实际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相关规定;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七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以及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叁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代表。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及其指定的授权代表。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第6页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现场规划红线作为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均由承包人负责,相关费用已计入投标报价。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在投标报价里考虑,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可调整,但少算漏项需要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提出(工期在2个月以内的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出),并提交给发包人。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在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若存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少算漏项的,经双方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作为竣工结算调整的依据,否则不予增加调整。子目工程量少算比例在10%以内的,且子目少算工程费不超过5万元的,提出但不进行工程量核对,等结算时按实计量调整,上述情况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工期在2个月以内的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出),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核对意见。承包人逾期未核对的,视作对工程量无异议,增加的工程量在竣工结算时不予调整(清单复核图纸以发包人提供书面图纸为准)。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陈卫东,;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第7页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本合同的实施,协调处理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签证并确认施工中变更联系单和相关费用,负责施工全过程质量监督和检验,签署工序验收单、隐蔽工程验收单,审核工程进度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合同条款签付工程进度款,监督施工进度和督促资料的完成,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和决算,代表发包人协调有关事宜。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在开工前移交。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人现场交验,施工单位验收复测,并做好校验记录。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发包人提供监理工程师复核的竣工图、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结算送审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纸质二套(原件或抄件)、电子版一套(所有竣工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二套、电子版一套(所有竣工资料的原件扫描件)。(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由本工程开始到承包人完成所有工程内容并依法移交给发包人止,承包人须负责保护本工程,包括保护在工地上或送至及安放在工地上、与本工程有关的供本工程使用的任何有关物料等,如果没有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物品运出现场。2、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若有发生,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确定的时间提交,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第8页包人应对其承包范围内的所有现场操作的稳定性和安全负全部责任,并且应对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充分重视。应保持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井然有序,杜绝发生人身事故。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监理工程师和有关主管单位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排放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必须与发包人和建设行政安监部门进行联系,熟悉并接受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规定。承包人如果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扣罚。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文件执行,需满足非夜间施工照明的需要,发生费用自负。4、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为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现场办公便利条件。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竣工验收未交给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保护,承包人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出资修复;发包人提前使用后发生的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须保护所有公众财产包括现有道路、现有树木、现有公共设施、邻近财产、现存管线等免受本工程所引致的损坏,并自费修复有关的损坏直至所涉及的相关管理部门满意为此。公众财产以及各种市政设施因承包人的过失而产生的修复费用,若向发包人征收,发包人可从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或作为债项向承包人追讨。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场地应符合衢州市城市管理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排除雨水和污水,并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做妥善安排,从现场清理并运走任何废料、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9、在合同要求许可的范围内,在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过程中,承包人所必需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公众的便利及公用道路、以及通往属于发包人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有,产生不必要及不适当的干扰。10、承包人的施工管理区及施工场地应设有临时的污水处理设施和施工排水设施,生活、施工垃圾等处置应妥当,施工材料如涂料、化学品等应妥善存放,并设有防雨、防风等措施。11、移交已完工程前,承包人应立即从已完工程工地上将所有有关的承包人的设备、第9页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清除、移走,并使这一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清洁,使发包人满意。在保修期结束之前,为完成保修期内的义务,将其需要的材料、承包人的设备、临时设施保留在发包人指定的位置。12、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其劳务及职员的雇佣、工资的支付、房屋、膳食及运输的安排。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职员发生任何违法的、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的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13.承包人应以迅速而有序的方式将所采购的材料运至工地现场,并应承担提供全部试验、试样、及检测的费用;当承包人必须开展与本合同有关的各种试验、试样、检测工作不符合现行有关规定(包括不及时开展相关工作)时,发包人有权直接指定符合有关规定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相关试验、试样、检测工作,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4、本合同在实施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其整改并充实施工力量,承包人必须接受,否则作违约处理,直至中止合同,并赔偿发包人经济损失。15、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在本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16、承包人须遵循交通、市政设施管理等部门关于道路的使用、车辆的停泊、使用时间等条件及限制,并提交所需的申请及负责有关费用。因工程废水、废物、垃圾等的处理而带来的第三者对发包人的索赔,由承包人承担。17、协助发包人办理各项手续。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吴肖伟,;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机电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浙2332008202300975;建造师执业印章号:浙2332008202300975;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浙建安B(2009)3800741;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第10页//通信地址:/价1%的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21.14签证按照浙监(2020)110号《关于印发〈省属监狱系统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一律先取得经发包人同意的书面签证材料后承包人方能组织实施。签证事项发生后由提请单位出具书面意见,承包人在明确签证事项后必须在14天内提交变更联系单及预算书交发包人审批。如未及时审批的,自第15日起至28日内提交的,按照每延误一天扣签证价格5%的比例计算。超过28日的,不再签证,承包人不得再行主张。21.15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1)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应根据招标文件、设计技术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如招标文件有品牌规定的需按品牌规定提供选样,未规定品牌或无清单要求规格的材料应选用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市场信誉好的生产厂和品牌,生产厂和品牌需经发包人和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采购,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都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在采购前应先不少于14天按发包人要求提交其样品(质量等级、规格等)经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确认是否符合上述所规定的要求后方可采购;(2)在材料和半成品用于工程之前7天,必须向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出具质量合格证和出厂检验证明,并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认可后方可施工;(3)承包人应向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提交与材料供应商的供应合同副本各一份;(4)如事后发现不合格材料或不符合设计、投标文件承诺的材料,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代表将拒绝使用,承包人应无条件负责更换或返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工期损失。同时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材料总款的10%违约金(以投标书中材料价格计算)且不低于500元/次;(5)发包人根据实际需要更换设计材料,新增或减少分部分项工程或工作内容,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因增减分部分项工程或工作内容及更换材料导致合同价款变更的,其调整方式按照10.4执行。21.16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行政>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3号第六条、第五条、第八条相关规定如下:21.16.1施工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不包括1000万元),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原则上按工程施工合同额的1%存储,存储金额最高不超过120万元;施工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按工程施工合同额2%存储。21.16.2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在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待施工合同复印件和免于存储申请承诺书,向工程所在地的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申请,申请通过后施工单位将免于存储公式复印件交建设单位备案。第30页(一)在签订施工合同前3年内所承包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且按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二)施工合同额低于300万元的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前1年内承包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且按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三)工资保证金可以采用在银行设立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存储的方式,也可以用银行类券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替代。乙方采用以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工资保函、工程保证保险替代现金存储工资保证金的,应以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受益人,保函性质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正本人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保存,复印件交一份建设单位备案。第31页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浙江省十里丰监狱承包人(全称)永耀城市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塔山关押点伙房配电改造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厕所管理用房、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施工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以及保温工程为5年;3.装饰、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电梯及暖通工程等专业工程为2年(含日常维护保养)。8.绿化种植工程为2年(养护期),2年末需确保工程所含内容均存活,否则重新种植后方能结束保修期。9.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计算审定价的1.5%。保修金总价的50%列为涉及防水工程的保修金。质保期满后,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全额无息退还给施工单位。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第32页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除不可抗力外,凡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均在保修范围内,同一问题在保修期内维修三次还未能修好的,则扣除此项的全部款项(相应款项从质保金中扣,至质保金全部扣完为止)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地址:一城·址i2款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款地址:一城·址i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33页建设工程廉政合同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塔山关押点伙房配电改造工程项目法人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永耀城市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以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塔山关押点伙房配电改造工程施工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的严重违反施工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第34页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并扣除全部廉政履约保证金: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建设市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保修期后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塔山关押点伙房配电改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章)3ih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全月日第35页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一、建设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2、对施工单位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施工单位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3、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4、向施工单位提供电源时,应与施工单位办理交接验收手续。5、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施工单位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施工单位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6、对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二、施工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施工设施负全面管理责任。2、服从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3、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4、施工单位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相关责任。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用电1、向建设单位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2、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3、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第36页4、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上岗。向建设单位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机电设备使用1、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供机械设备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出厂说明书,还必须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安全技术检测证明,否则,不得投入使用。2、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有资格的单位和专业人员进行,并应有专人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机械设备,必须即停用,撤离施工现场。人员安全1、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2、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3、施工现场临时构筑物、脚手架、安全网等设施必须符合相应规范并实施到位,施工单位需定期检查、维护,如造成人员安全事故,施工方负全部安全责任。三、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办法1、对严重违规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能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处予罚款500元,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除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外,处予罚款1000元~5000元。2、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未佩带安全帽进入现场罚款50元。3、不允许施工人员酒后作业酒后进入现场罚款200元。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500元。5、非专业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各种机械设备,违反罚款100元~1000元。6、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违反罚款200元。7、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发现一处罚款200元。8、安全设施不到位的发现一处罚款200元。9、施工现场有条件围护而不维护的,罚款1000元,并按比例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10、罚款发生后,在下一次拨付工程款时,全额扣除。11、如发生安全事故,扣罚口径按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履约保证金中安全占用比例扣罚。第37页企业不欠农民工工资等款项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本企业严格遵守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责任和义觉纳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强化企业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管理,切实履行企业的主体责任,诚实守信,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确保记人员按施工合同要求到位履职。本企业承诺不欠农民工工资和其他款项,如违反自建设行政等主管部门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企业名称(盖公章)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签名不得代签。第38页监管及保密承诺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密)以及监就、武管等沙者单位的相关现定,为工程投标中中工政的方的人项限的采的的求如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监狱规章制度:二、在进入监管区前自觉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审批或审批期间不进入监管区:三、进入监管区内不私自携带手机、现金、打火机等违禁品、违规品和危险品进入监管区城,地不私自与单技触、不与平交交成业务认外的地件住何物品和口信等。四、进入监管区内要服从管理,主动接受安全检查,严格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施工,不得与服刑人员单独按触,不与服刑人员聘一切与工作无关的话题:五、进入监管区内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不与服刑人员发生工作以外的任何关系,不给罪犯私打电话、私传口信:不给服刑人员留电话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不价服刑人员携带手机、现金、信件、香烟、食品等一切物品:六、进入监管区内要切实做好施工作业工具管理,所有工具要随作业人员出监:确属搬运困难和没有安全隐患的,报经狱政支队批准后方可留监。不擅自将监内物品带出监外。七、未经监管部门允许,不得拍摄监管及涉密场所照片、录像以及在互联网传播、转发有关监管及涉密场所的照片、录像以及文字等。八、如发生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每人次扣罚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情节严重的,一次性扣罚保证金人民币10000-20000元,保证金交纳不足的,丛工程款里扣除。施工单位:关商3书承诺人20年月日第39页(GF-2017-0201),合同编号:CB202410ED0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塔山关押点伙房配电改造工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1页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浙江省十里丰监狱承包人(全称)永耀城市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塔山关押点伙房配电改造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塔山关押点伙房配电改造工程。2.工程地点:衢江区塔山。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划拨。5.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其它约定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清单规定的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详见开竣工报告)工期总日数:30日历天。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伍仟元整(¥265000.00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9%,若国家出台新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第2页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承包。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吴肖伟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如出现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全部损失,即使或假如在法律上甲方有责任,乙方也同意自愿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全部损失。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10月1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浙江省十里丰监狱签订。第3页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且承包人按规定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金(如有)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陆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秀托代理人:(签字)(签字)3京名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4页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设计变更联系单或签证单(2)招标文件(3)监理合同。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中远融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综合资质,;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中浙信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送电乙及,变电乙级。;联系电话:19106832633,;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由国务院及其所属部委、浙江省及衢州市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下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通用条款及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若承包人投标文件技术规范高于上述要求的,则按投标文件技术规范执行。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第5页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中标通知书(2)本合同协议书(3)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4)投标书及其附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6)本合同通用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0)设计变更联系单或签证单(11)监理合同等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天内提供壹份进行工程量清单复核(该图纸与编制清单图纸一致),其他图纸在开工前一周内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共计3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与招标内容相符的完整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办理相关证件的资料(如质监手续、施工许可证);施工过程中往来文件、备案资料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相关规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实际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相关规定;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七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以及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叁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代表。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及其指定的授权代表。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第6页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现场规划红线作为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均由承包人负责,相关费用已计入投标报价。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在投标报价里考虑,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可调整,但少算漏项需要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提出(工期在2个月以内的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出),并提交给发包人。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在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若存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少算漏项的,经双方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作为竣工结算调整的依据,否则不予增加调整。子目工程量少算比例在10%以内的,且子目少算工程费不超过5万元的,提出但不进行工程量核对,等结算时按实计量调整,上述情况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工期在2个月以内的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出),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核对意见。承包人逾期未核对的,视作对工程量无异议,增加的工程量在竣工结算时不予调整(清单复核图纸以发包人提供书面图纸为准)。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陈卫东,;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第7页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本合同的实施,协调处理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签证并确认施工中变更联系单和相关费用,负责施工全过程质量监督和检验,签署工序验收单、隐蔽工程验收单,审核工程进度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合同条款签付工程进度款,监督施工进度和督促资料的完成,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和决算,代表发包人协调有关事宜。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在开工前移交。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人现场交验,施工单位验收复测,并做好校验记录。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发包人提供监理工程师复核的竣工图、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结算送审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纸质二套(原件或抄件)、电子版一套(所有竣工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二套、电子版一套(所有竣工资料的原件扫描件)。(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由本工程开始到承包人完成所有工程内容并依法移交给发包人止,承包人须负责保护本工程,包括保护在工地上或送至及安放在工地上、与本工程有关的供本工程使用的任何有关物料等,如果没有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物品运出现场。2、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若有发生,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确定的时间提交,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第8页包人应对其承包范围内的所有现场操作的稳定性和安全负全部责任,并且应对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充分重视。应保持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井然有序,杜绝发生人身事故。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监理工程师和有关主管单位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排放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必须与发包人和建设行政安监部门进行联系,熟悉并接受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规定。承包人如果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扣罚。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文件执行,需满足非夜间施工照明的需要,发生费用自负。4、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为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现场办公便利条件。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竣工验收未交给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保护,承包人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出资修复;发包人提前使用后发生的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须保护所有公众财产包括现有道路、现有树木、现有公共设施、邻近财产、现存管线等免受本工程所引致的损坏,并自费修复有关的损坏直至所涉及的相关管理部门满意为此。公众财产以及各种市政设施因承包人的过失而产生的修复费用,若向发包人征收,发包人可从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或作为债项向承包人追讨。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场地应符合衢州市城市管理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排除雨水和污水,并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做妥善安排,从现场清理并运走任何废料、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9、在合同要求许可的范围内,在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过程中,承包人所必需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公众的便利及公用道路、以及通往属于发包人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有,产生不必要及不适当的干扰。10、承包人的施工管理区及施工场地应设有临时的污水处理设施和施工排水设施,生活、施工垃圾等处置应妥当,施工材料如涂料、化学品等应妥善存放,并设有防雨、防风等措施。11、移交已完工程前,承包人应立即从已完工程工地上将所有有关的承包人的设备、第9页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清除、移走,并使这一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清洁,使发包人满意。在保修期结束之前,为完成保修期内的义务,将其需要的材料、承包人的设备、临时设施保留在发包人指定的位置。12、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其劳务及职员的雇佣、工资的支付、房屋、膳食及运输的安排。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职员发生任何违法的、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的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13.承包人应以迅速而有序的方式将所采购的材料运至工地现场,并应承担提供全部试验、试样、及检测的费用;当承包人必须开展与本合同有关的各种试验、试样、检测工作不符合现行有关规定(包括不及时开展相关工作)时,发包人有权直接指定符合有关规定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相关试验、试样、检测工作,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4、本合同在实施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其整改并充实施工力量,承包人必须接受,否则作违约处理,直至中止合同,并赔偿发包人经济损失。15、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在本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16、承包人须遵循交通、市政设施管理等部门关于道路的使用、车辆的停泊、使用时间等条件及限制,并提交所需的申请及负责有关费用。因工程废水、废物、垃圾等的处理而带来的第三者对发包人的索赔,由承包人承担。17、协助发包人办理各项手续。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吴肖伟,;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机电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浙2332008202300975;建造师执业印章号:浙2332008202300975;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浙建安B(2009)3800741;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第10页//通信地址:/价1%的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21.14签证按照浙监(2020)110号《关于印发〈省属监狱系统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一律先取得经发包人同意的书面签证材料后承包人方能组织实施。签证事项发生后由提请单位出具书面意见,承包人在明确签证事项后必须在14天内提交变更联系单及预算书交发包人审批。如未及时审批的,自第15日起至28日内提交的,按照每延误一天扣签证价格5%的比例计算。超过28日的,不再签证,承包人不得再行主张。21.15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1)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应根据招标文件、设计技术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如招标文件有品牌规定的需按品牌规定提供选样,未规定品牌或无清单要求规格的材料应选用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市场信誉好的生产厂和品牌,生产厂和品牌需经发包人和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采购,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都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在采购前应先不少于14天按发包人要求提交其样品(质量等级、规格等)经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确认是否符合上述所规定的要求后方可采购;(2)在材料和半成品用于工程之前7天,必须向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出具质量合格证和出厂检验证明,并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认可后方可施工;(3)承包人应向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提交与材料供应商的供应合同副本各一份;(4)如事后发现不合格材料或不符合设计、投标文件承诺的材料,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代表将拒绝使用,承包人应无条件负责更换或返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工期损失。同时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材料总款的10%违约金(以投标书中材料价格计算)且不低于500元/次;(5)发包人根据实际需要更换设计材料,新增或减少分部分项工程或工作内容,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因增减分部分项工程或工作内容及更换材料导致合同价款变更的,其调整方式按照10.4执行。21.16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行政>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3号第六条、第五条、第八条相关规定如下:21.16.1施工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不包括1000万元),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原则上按工程施工合同额的1%存储,存储金额最高不超过120万元;施工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按工程施工合同额2%存储。21.16.2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在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待施工合同复印件和免于存储申请承诺书,向工程所在地的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申请,申请通过后施工单位将免于存储公式复印件交建设单位备案。第30页(一)在签订施工合同前3年内所承包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且按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二)施工合同额低于300万元的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前1年内承包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且按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三)工资保证金可以采用在银行设立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存储的方式,也可以用银行类券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替代。乙方采用以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工资保函、工程保证保险替代现金存储工资保证金的,应以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受益人,保函性质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正本人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保存,复印件交一份建设单位备案。第31页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浙江省十里丰监狱承包人(全称)永耀城市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塔山关押点伙房配电改造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厕所管理用房、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施工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以及保温工程为5年;3.装饰、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电梯及暖通工程等专业工程为2年(含日常维护保养)。8.绿化种植工程为2年(养护期),2年末需确保工程所含内容均存活,否则重新种植后方能结束保修期。9.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计算审定价的1.5%。保修金总价的50%列为涉及防水工程的保修金。质保期满后,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全额无息退还给施工单位。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第32页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除不可抗力外,凡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均在保修范围内,同一问题在保修期内维修三次还未能修好的,则扣除此项的全部款项(相应款项从质保金中扣,至质保金全部扣完为止)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地址:一城·址i2款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款地址:一城·址i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33页建设工程廉政合同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塔山关押点伙房配电改造工程项目法人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永耀城市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以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塔山关押点伙房配电改造工程施工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的严重违反施工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第34页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并扣除全部廉政履约保证金: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建设市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保修期后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塔山关押点伙房配电改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章)3ih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全月日第35页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一、建设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2、对施工单位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施工单位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3、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4、向施工单位提供电源时,应与施工单位办理交接验收手续。5、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施工单位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施工单位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6、对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二、施工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施工设施负全面管理责任。2、服从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3、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4、施工单位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相关责任。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用电1、向建设单位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2、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3、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第36页4、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上岗。向建设单位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机电设备使用1、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供机械设备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出厂说明书,还必须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安全技术检测证明,否则,不得投入使用。2、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有资格的单位和专业人员进行,并应有专人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机械设备,必须即停用,撤离施工现场。人员安全1、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2、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3、施工现场临时构筑物、脚手架、安全网等设施必须符合相应规范并实施到位,施工单位需定期检查、维护,如造成人员安全事故,施工方负全部安全责任。三、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办法1、对严重违规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能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处予罚款500元,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除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外,处予罚款1000元~5000元。2、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未佩带安全帽进入现场罚款50元。3、不允许施工人员酒后作业酒后进入现场罚款200元。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500元。5、非专业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各种机械设备,违反罚款100元~1000元。6、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违反罚款200元。7、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发现一处罚款200元。8、安全设施不到位的发现一处罚款200元。9、施工现场有条件围护而不维护的,罚款1000元,并按比例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10、罚款发生后,在下一次拨付工程款时,全额扣除。11、如发生安全事故,扣罚口径按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履约保证金中安全占用比例扣罚。第37页企业不欠农民工工资等款项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本企业严格遵守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责任和义觉纳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强化企业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管理,切实履行企业的主体责任,诚实守信,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确保记人员按施工合同要求到位履职。本企业承诺不欠农民工工资和其他款项,如违反自建设行政等主管部门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企业名称(盖公章)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签名不得代签。第38页监管及保密承诺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密)以及监就、武管等沙者单位的相关现定,为工程投标中中工政的方的人项限的采的的求如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监狱规章制度:二、在进入监管区前自觉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审批或审批期间不进入监管区:三、进入监管区内不私自携带手机、现金、打火机等违禁品、违规品和危险品进入监管区城,地不私自与单技触、不与平交交成业务认外的地件住何物品和口信等。四、进入监管区内要服从管理,主动接受安全检查,严格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施工,不得与服刑人员单独按触,不与服刑人员聘一切与工作无关的话题:五、进入监管区内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不与服刑人员发生工作以外的任何关系,不给罪犯私打电话、私传口信:不给服刑人员留电话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不价服刑人员携带手机、现金、信件、香烟、食品等一切物品:六、进入监管区内要切实做好施工作业工具管理,所有工具要随作业人员出监:确属搬运困难和没有安全隐患的,报经狱政支队批准后方可留监。不擅自将监内物品带出监外。七、未经监管部门允许,不得拍摄监管及涉密场所照片、录像以及在互联网传播、转发有关监管及涉密场所的照片、录像以及文字等。八、如发生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每人次扣罚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情节严重的,一次性扣罚保证金人民币10000-20000元,保证金交纳不足的,丛工程款里扣除。施工单位:关商3书承诺人20年月日第3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伙房配电改造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