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交通基础设施系统防范化解道路安全风险整治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化州市地方公路局2024)



一、合同编号: YZLMM2021-C5-032-SJZC
二、合同名称: 化州市地养公路涉交通基础设施系统防范化解道路安全风险整治工程
三、项目编号: YZLMM2021-C5-032-SJZC
四、项目名称: 化州市地养公路涉交通基础设施系统防范化解道路安全风险整治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化州市地方公路局
地 址: 广东省化州市向阳路9号
联系方式:13922043166
供应商(乙方):广东鉴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化州市鉴江区新兴路二横巷62号三楼
联系方式:0668-735700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化州市地养公路涉交通基础设施系统防范化解道路安全风险整治工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项
主要标的单价:1749600.00元
合同金额: 174.96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化州市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1-12-2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1-1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委托代理协议书协议编号:22L/02021-05-02205120委托方:化州市地方公路扃受托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协议书(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方:化州市地方公路局(以下简称乙方)受托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方依法委托乙方作为化州市地养公路涉交通基础设施系统防范化解道路安全风险整治工程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了使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明确权利和义务,特订立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履行。一、委托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化州市地养公路涉交通基础设施系统防范化解道路安全风险整治工程项目编号:YZLMM2021-C5-032-SJZC采购内容及范围:见采购需求表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期限:自签订协议之日起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止。-二、根据委托政府采购项目的要求,乙方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对甲方委托的政府采购项目及时实施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协议未授权的事项,乙方不得超出委托范围开展采购活动。三、甲方权利和义务11.甲方指定熟悉本项目情况的有关人员对整个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协作。指定的与乙方联系的人员姓名:余兴辉,职务:,职称:,电话:13413373666。2.负责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3.向乙方提供完整、明确的采购需求,至少包括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4.向乙方提供包含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等在内的合同条款要求。5.按规定审定或确认采购文件(包括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方法和标准、合同文本等)。6.委派代表或委托乙方抽取项目的评审专家。7.委派代表参与开标(如有)、评审工作,并支付评委费。8.如为招标方式的,审查投标人资格。9.在法定时间内按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10.对评审内容、情况和相关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职责。11.是否委托乙方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口自行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回委托乙方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12.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3.是否委托乙方公告政府采购合同:2回是,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将拍照或扫描的政府采购合同电子版发给乙方项目负责人,同时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上注册并成为正式供应商,以确保成功上传。口否,自行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14.如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代理报酬的,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如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向乙方支付委托代理报酬的,甲方督促中标(成交)供应商向乙方支付。15.负责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或委托代理机构组织履约验收(需另行签订委托验收协议),妥善保存验收证明材料。16.按照法律规定妥善保存项目档案。四、乙方代理范围、权利和义务1.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送甲方确认。2.在指定媒体发布采购公告并提供采购文件。3.负责采购文件的澄清、答疑或修改等工作,发布澄清或更正公告并按规定书面通知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按规定乙方无法知悉供应商联系方式时,公告形式视同书面形式通知)。4.按规定收取和退还投(竞)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5.按甲方委托依规抽取评审专家。6.接收投标(响应)文件、组织开标(如有)、评审工作,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7.如为招标方式,协助甲方审查投标人资格。8.向甲方提交评审报告。9.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如为招标方式的,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及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3评标得分与排序告知未中标人。10.如受甲方委托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的,乙方拟定答复函并经甲方确认后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进行答复。11.按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12.印制合同书提供给甲方,并协助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13.如受甲方委托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的,自收到甲方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电子版后一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14.按照法律规定妥善保存项目档案。五、代理服务费用经双方商定,采购文件售价定为300元/本,代理服务费按附件一的工程类标准计算,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向乙方支付。六、投(竞)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比例投(竞)标保证金按不高于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收取,履约保证金按不高于中标(成交)金额的10_%收取。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1)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提供为保证采购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采购代理工作无法进行;(2)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代理报酬的,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向乙方支付委托代理报酬的,甲方未督促中标(成交)供应商向乙方支付。(3)甲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不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2.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4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1)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采购工作的咨询服务;(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接受了与本协议项目有关的投(竞)标咨询业务;(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泄露了与本协议项目相关的需要保密的采购资料和情况;(4)乙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不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协议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八、索赔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2.甲方未能按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甲方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2)甲方收到乙方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3)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乙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3.乙方未能按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乙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可按前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乙方提出索赔。九、争议5甲方和乙方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不成的,双方约定以下(2)方式解决争议:(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协议变更或解除1.本协议签订后,由于甲方原因,使得乙方不能持续履行采购代理业务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暂停采购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采购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乙方。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采购代理业务时,甲方应支付重新启动该采购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式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2.本协议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3.本协议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协议依然有效。4.因解除协议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约定。十一、协议生效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二、协议终止1.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代理业务,且甲方或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协议终止。2.本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6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协议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协议。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协议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协议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自行终止。除甲方应付给乙方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4.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甲方和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临收收化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甲方联系人: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协议签订日期:2021年12月1日7附件一:费率中标/成交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以上0.004%0.004%0.004%注: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8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成交结果确认书项目名称化州市地养公路涉交通基础设施系统防范化解道路安全风险整治工程化州市地养公路涉交通基础设施系统防范化解道路安全风险整治工程项目编号YZLMM2021-C5-032-SJZC项目负责人朱柏霖联系电话0668-73731230668-7373123分标号成交供应商(第一候选人)成交供应商(第一候选人)成交金额成交金额单分标广东鉴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广东鉴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壹佰柒拾肆万玖仟陆佰元整(¥1749600.00)壹佰柒拾肆万玖仟陆佰元整(¥1749600.00)采购单位确认意见:采购单位确认意见:采购单位确认意见:采购单位确认意见:采购单位确认意见:采购单位签字(加盖公章)日期:2021年12月17日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成交通知书广东鉴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化州市地方公路局委托,就化州市地养公路涉交通基础设施系统防范化解道路安全风险整治工程(采购项目编号:YZLMM2021-C5-032-SJZC)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经磋商小组评审和采购人确认,贵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其成交内容为化州市地养公路涉交通基础设施系统防范化解道路安全风险整治工程1项。成交金额为:壹佰柒拾肆万玖仟陆佰元整(¥1749600.0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请贵公司在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履行合同。特此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朱柏霖、曾栋联系电话:0668-7373123采购人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668-73577412021年证月修17业务用章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服务情况调查表项目名称:化州市地养公路涉交通基础设施系统防范化解道路安全风险整治工程项目编号:YZLMM2021-C5-032-SJZC满意程度满意程度满意程度改进意见好(90%~100%)较好(80%~89%)一般(79%以下)改进意见服务态度-公开、公平、公正执行情况评价单位(章):评价日期:2021年12月日评价单位(章):评价日期:2021年12月日评价单位(章):评价日期:2021年12月日评价单位(章):评价日期:2021年12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交通基础设施系统防范化解道路安全风险整治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