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设诊察监护类设备 监护仪 麻醉监护仪采购合同公告(北京清华长庚医院2024)
清华长庚医院二期建设诊察监护类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 11000024210200086458-XM004-001
二、合同名称: 清华长庚医院二期建设诊察监护类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00024210200086458-XM004
四、项目名称: 清华长庚医院二期建设诊察监护类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168号
联系方式: 56112308
供应商(乙方): 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清华长庚医院二期建设诊察监护类设备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6035.800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1-0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1-13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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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024101504-747015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医疗设备类购销合同.pdf
合同编号B2024/01So请购部门请购案号合同编号B2024/01So请购部门请购案号医疗设备类购销合同甲方: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乙方: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甲方和乙方就本合同下的货物购销事宜达成一致,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序号货物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制造商名称原产地未税单价(元)未税金额合计(元)税率(%)税金(元)含税金额合计(元)1监护仪1TeslaDUO1台马门多夫物理医学股份有限公司德国德国796,460.18796,460.1813%103,539.82¥900,000.002监护仪2ePM12M3台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国35,398.23106,194.6913%13,805.31¥120,000.003监护仪3BeneVisionN122台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国70,796.46141,592.9213%18,407.08¥160,000.004监护仪4ePM10170台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国23,893.814,061,946.9013%528,053.10¥4,590,000.005麻醉监护仪1BeneVisionN17OR10台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国199,115.041,991,150.4413%258,849.56¥2,250,000.006麻醉监护仪2BeneVisionN170R17台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国154,867.262,632,743.3613%342,256.64¥2,975,000.007转运监护仪BeneVisionNI21台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国23,893.81501,769.9113%65,230.09¥567,000.008除颤监护仪BeneHea36深圳迈瑞生深圳/35,398.231,274,336.2813%165,663.72¥1,440,000.001/369张两70124N15ICU19中央监护系统9BeneVision、BnenVisionNI5ICU1套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国1,725,663.721,725,663.7213%224,336.28¥1,950,000.0020中央监护系统10BeneVision、BeneVisionN121套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国1,168,141.591,168,141.5913%151,858.41¥1,320,000.0021中央监护系统11BeneVision、BeneVisionN121套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国814,159.29814,159.2913%105,840.71¥920,000.0022中央监护系统12BeneVision、ePM12M1套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国463,716.81463,716.8113%60,283.19¥524,000.0023中央监护系统13BeneVision、ePM12M1套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国300,000.00300,000.0013%39,000.00¥339,000.0024中央监护系统14BeneVision、ePM12M1套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国849,557.52849,557.5213%110,442.48¥960,000.0025手持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仪MD300K254套天津超思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中国1,769.9195,575.2213%12,424.78¥108,000.0026尿动力监测仪Arcelor41套浙江乐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中国8,849.56362,831.8613%47,168.14¥410,000.0027排痰机PQ6A10台深圳市科曼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深圳/中国24,778.76247,787.6113%32,212.39¥280,000.0028肺动脉漂浮导管血流动力学监测仪HEMKITSGOX26台爱德华兹生命科学有限公司加利福利亚州/美国661,946.903,971,681.4213%516,318.58¥4,488,000.0029肌电诱发电位仪NicoletEDX1套NatusNeurologyIncorporated威斯康星州/美国442,477.88442,477.8813%57,522.12¥500,000.0030一氧化氮治疗仪ACM3061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北京中国398,230.09398,230.0913%51,769.91¥450,000.00张黄)3/369246超声诊断仪股份有限公司45胎心监护仪C2120套深圳市科曼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深圳/中国48,672.57973,451.3313%126,548.67¥1,100,000.0046振幅整合脑电图RX321台北京北科睿新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国398,230.09398,230.0913%51,769.91¥450,000.0047新生儿培养箱YP-31004台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国265,486.731,061,946.9013%138,053.10¥1,200,000.0048婴儿培养箱YP-90AC4台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国38,053.10152,212.3913%19,787.61¥172,000.0049新生儿黄疸治疗仪BL7010个深圳市科曼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深圳/中国13,274.34132,743.3613%17,256.64¥150,000.0050甲状腺功能检测仪MN-61101个安徽中科中佳科学仪器有限公司合肥/中国88,495.5888,495.5813%11,504.42¥100,000.0051心电图机MAC5A535台通用电气医疗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无锡/中国26,548.67929,203.5413%120,796.46¥1,050,000.0052冰毯机PIB20台深圳市科曼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深圳/中国30,973.45619,469.0313%80,530.97¥700,000.0053红外线治疗仪LF-800Bmed28个湖南立凡嘉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中国13,274.34371,681.4213%48,318.58¥420,000.0054自动体外除颤器BeneHeartC22个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国19,469.0338,938.0513%5,061.95¥44,000.0055心输出量测量仪BioZ-2011-1015台深圳市麦德安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中国/深圳424,778.762,123,893.8113%276,106.19¥2,400,000.0056雾化泵PARICOMPACT2PRO92个德国帕瑞有限公司德国德国1,769.91162,831.8613%21,168.14¥184,000.0057抗血栓泵SCD60074个深圳市科曼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深圳/中国15,929.201,178,761.0613%153,238.94¥1,332,000.0058呼末二氧化KMI6054北京金嘉信北京/53,097.35212,389.3813%27,610.62¥240,000.00张黄州5/36920101第二条、合同文件构成如为甲方委托招标公司进行招标案件,则下列文件与本合同一起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如下:a.合同书b.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c.协议(如有)d.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e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f.与本合同有关的规范、规程及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第三条、货物交付1.乙方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向甲方交付货物(因入场时间未定,最终交货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最后交付期限为该休息日或法定节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交付方式:送货上门。3.货物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4.乙方应在货物交付的同时交付能保证货物正常操作和使用的操作手册、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及保修卡等必要的技术文件。5.货物交付:1)在货物交付前10日内,乙方联系人应通知甲方联系人做好接收准备,得到甲方确认后方可发货:2)货物交付时,甲方联系人和乙方联系人均应在场,双方指定联系人如下:甲方指定本单位张磊(部门/职务供应处,电话56118655)作为联系人。乙方指定本单位张晋媛(部门/职务项目经理,电话85343405)作为联系人。一方变更联系人的,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变更行为对对方不生效。3)货物由乙方运输至交付地点:货物交付后,甲方联系人和乙方联系人应共同签署交付清单;4)双方一致同意,甲方联系人在交付清单上签字完毕之时,视为乙方交付完毕。第四条、付款方式1.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共分2次支付本合同价款:(1)本合同签订生效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中标金额30%的预付款保函无误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具发票,甲方收到乙方真实合法等额发票30日内向乙方预付90%合同价款,即¥54,3222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肆佰叁拾贰万贰仟贰佰元整);(2)第二笔货款:两年后如标的物使用正常且乙方不存在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条款,甲方收到乙方真实合法等额发票30日内向乙方支付10%合同价款,即¥6,035,8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零叁万伍仟捌佰元整)。2.预付款保函的约定:7/3693.保修期限: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伍年(大写)。4保修范围:整机全责保修(如未做其他说明,全责保修包括全部维修、保养及定期更换全部零配件费用),保修期内,乙方及其代理的设备生产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5.保修期内,乙方承担合同标的物(含货物的配置清单)定期保养责任。为保证甲方仪器设备正常运行,乙方应根据仪器设备运行状况提供周期性预防检修、保养服务,且不应少于1次/年。且在提供检修及保养服务后,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检修保养报告或其他原始记录表,说明其保养内容,并将维保及其运行状况以书面形式交付甲方合同标的物管理部门进行备案。6.保修期内,乙方承担合同标的物(含货物的配置清单)故障维修责任。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由技术人员对故障现象和初步判断等作出明确答复,如现场无法解决,则应在4小时内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场进行故障处理与维修。7保修期内,乙方派出至甲方场地执行保修任务的人员在维修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非因甲方造成的人身伤害、个人保险和设备保险等相关费用应由乙方自理。8.在进行设备维修或定期保养中,乙方派出人员对甲方其他设施或固定资产造成损坏,则应由乙方按照甲方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和“罚扣单”赔偿经济损失。9.保修期内,每年合同标的物(含货物的配置清单)因故障停机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一年以365(275、365)个工作日计算,停机日每多超过1个工作日,保修期顺延10个工作日,并由乙方支付货物合同总价款的0.1%/天赔偿金,逾期30日以上未解决致仪器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退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合同总价款的10%。10.保修期内,若乙方无法提供维修维护服务,甲方可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维修或指导,产生费用依发票金额由乙方负担,如乙方拒绝支付,则甲方有权扣除剩余货款相应金额,或处以同等额度罚款作为违约金。1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乙方有权在合同签署前,明确注明不在保修范围内的项目(表单另附),如未在本合同中注明,则为整机全责保修,合同签订后不再接受调整保修范围。12.乙方承诺,任何情况下,乙方会依据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向甲方承担与保修有关的义务。乙方承诺,不会以任何理由不承担本合同所约定的其应当在货物保修期内的义务。13.本保修条款未尽事项,比照招投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第六条、检验甲方与乙方应在双方商定时间点共同对货物进行拆包检验,以检验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外观、新旧程度、技术文件等(以上统称货物状况)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与合同约定: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后,根据检验情况分别作如下处理:1.经检验,货物状况符合国家标准与合同约定的,甲、乙双方应共同签署检验清单,并注明货物状况符合合同约定。2.经检验,货物状况存在瑕疵,但瑕疵不影响货物安装调试和使用的,乙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前使货物状况和技术文件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货物瑕疵情况应由甲、乙双方在共同签署的检验清单中注明。3经检验,货物状况存在瑕疵,足以影响货物安装调试和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在发现足以影响货物安装调试和正常使用之日起(含发现之日)7个工作日内使货物符合合同约定,并按照延期交付承担违约责任。货物瑕疵情况和补救措施应由甲、乙双方在共同签署的检验清单中注明。4当国家标准与合同约定不相符或存在部分不一致的,以两者之间的高标准作为评定货物是否符合标准的依据,双方对于什么是高标准有争议时,以甲方所认定的标准作为高标准。9/369任何原因,导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无法持续、稳定运营,或造成乙方雇员更换频繁等情形出现的。13.双方关于其他属于权利瑕疵情形的约定。第九条、质量保证责任1.保修期内,非因甲方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保修期依实际故障时间顺延;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费用并应赔偿甲方损失。保修期过后,乙方仍负责合同标的物的质量保障服务,零部件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10年,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2.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合同标的物,需保证其品名、规格、强度、材质等确实依据合约约定内容制造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安全要求,且合同标的物的设计、制造、安装均不存在已知的缺陷或错误;若合同标的物因乙方原因造成甲乙双方或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害,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甲方代为赔偿可向乙方追偿,乙方应无条件支付。3.乙方保证供应甲方合同标的物及其相关零件、生产工艺等,均无侵犯第三人所有专利或其它知识产权。如存在权利瑕疵而致使甲方涉讼或被求偿时,乙方应协助甲方提供相关证据,且所衍生之一切费用(含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及损失概由乙方负责及负担。4乙方必须负责其所供应的货物及配件均与本合同所附产品一致,并合同标的物必须具备真实、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无相关证件或不匹配,将以相应产品售价的10倍赔偿甲方。乙方明知合法的医疗器械对于甲方而言的重要意义,尤其理解非法的或证件不全的医疗器械一旦出现问题,即使此种问题并未导致患者直接的损害后果、或货物虽未出现任何问题但因为任何原因被曝光、被公开时,也会对甲方产生重大的、负面的影响,会对甲方及甲方各级工作人员造成巨大的名誉、声誉损害,乙方对此表示完全理解。5.乙方在此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本款所约定的情形,乙方完全愿意按照本款的约定履行赔偿义务,并且承诺将放弃一切合法的、对其有利的抗辩,无论此种抗辩是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形,或客观存在的事实,乙方完全放弃抗辩,愿意按照本款约定承担10倍赔偿责任。6.甲方在使用货物过程中,严格依据使用说明或操作规程进行使用,但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最终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前述所约定的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向第三人或第三人家属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后续治疗费,向法院支付或最终由甲方承担的案件受理费,向鉴定机构支付或最终由甲方承担的鉴定费,甲方聘请律师的费用等。7.如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属于医疗器械,当甲方依据使用说明或操作规程正常使用,但因货物的问题,导致出现任何医疗纠纷,乙方最终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由甲方先行赔付,则甲方赔付完毕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8货物出现技术或质量或其他导致不能正常使用问题时,需乙方到甲方现场解决的,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给予答复,并自接到甲方通知起在规定时间赶到甲方现场。第十条、违约和损害赔偿责任1.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若违反合同约定,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2.如无特别约定,乙方违背约定拖延交货,每拖延一日须支付甲方货物总价款的2‰作为违约金,乙方拖延10日仍未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货物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3如无特别约定,货物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安装、调试合格的,则每逾期一天,应按照货物总价款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5天仍不能安装调试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1/369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货款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货物总价款的30%。14.乙方具有本合同第八条所约定的情形,导致甲方被任何第三方起诉、追加为共同被告、追加为有独立请求或无独立请求的第三人、被作为被申请方进入仲裁程序、被追加为被申请人进入仲裁程序等情形出现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货款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货物总价款的20%。15.乙方具有本合同第八条所约定的情形,被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时,无论此种行政处罚是否导致甲方不能使用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货款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货物总价款的20%。16.乙方具有本合同第八条所约定的情形,且出现乙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保修期内的维修义务或出现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货款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货物总价款的20%。17.甲方发现乙方具有本合同第八条所约定的情形,但未出现本条第9至16款所约定的情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货物总价款的10%。18.乙方依据本条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之后,如违约金的数额低于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行不使用货物期间的损失、甲方重新购买新货物的准备性支出(此处的准备性支出不包含新货物的价款)、甲方不使用或不能使用货物期间给运用该货物的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所发的工资、甲方尚未给付乙方的货物剩余货款等。19.本合同所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如低于甲方因乙方违约所导致的损失时,乙方应向甲方补足损失数额与违约金数额之间的差额,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尚未给付乙方的货物剩余货款属于此差额的组成部分。20.本合同明确约定甲方损失的项目时,以约定的条款内容为准,未明确约定甲方损失的项目或双方对于甲方损失的项目或内容有争议时,参照本条第18款、第19款所约定的内容确定甲方的损失项目。21.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发生上述违约行为、存在任何其他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乙方应向甲方赔付款项,甲方有权选择向银行提交扣款申请和(或)自未付待付合同价款和(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减支付。如货物保修期满,乙方查无任何违约时,(1)乙方应于接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领回履约保函,逾期未领视同废票任由甲方处理(若乙方担保形式为履约保函);(2)或者经甲方书面确认后30日内由甲方无息返还乙方剩余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担保形式为履约保证金)。第十一条、廉政责任1.乙方不得在货物购销业务往来中,向甲方有关人员馈赠礼物、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本合同涉及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暗示或任何形式索要回扣、提成、有价证券、现金、信用卡、购物卡等。3.乙方指定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门诊、病房、行政办公空间等推销本院使用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或其它场所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4.甲方工作人员如违反以上条款的,乙方应予以拒绝,并有责任如实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甲方将依据有关党纪法规和制度规定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乙方工作人员如违反以上条款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乙方承担合同终止导致的13/369第十六条、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内容:附件一:乙方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许可证附件二:合同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以及合同标的授权文件(仅针对医疗货物)附件三: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仅针对公开招标项目)附件五: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仅针对乙方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署的合同)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12同经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168号电话:010-56118899纳税人识别号:12110000318301495P开户行:北京银行太阳宫支行账号:20000028396500002202843日期:202411月01日甲方(盖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张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电话:010-85343405纳税人识别号:91110000101122584H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账号:77010122000802217日期:2024年1月01日乙方(盖章):15/369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京朝药监经营许2055068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800101122584H企业名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季R企业负责人:李阳住所:北京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3輪经营方式:批发库房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1号院内5-16仓库经营范围:2002年版分类目录:m娄:6825,6828。6830.8832,6833,6840(斯试制隐外),845.6854、G863,6885,870.68236824.6821.822(仅限销售软性角喫接触憶及护理用液)2017年版分类目录:类:87,02,030506.0708,10.12.131821发证部门:比京市场管理局许可期限:自2021年0月24日至2026年6月23日发证日期:202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诊察监护类设备 监护仪 麻醉监护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