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市政维护外包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办事处2024)


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办事处咸嘉湖街道市政维护外包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JCG-GK-202409260016-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办事处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楚达路桥施工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咸嘉湖街道市政维护外包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JCG-20240926001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车行道
其他服务
1、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支路 2、维护内容:路面维护 3、维护期:一年
平方米
128790.25
370915.92

2
车行道
其他服务
1、路面类型:水泥砼车行道(使用年限10年以上) 2、维护内容:车行道维护 3、维护期:一年
平方米
20916.05
41832.1

3
人行道
其他服务
1、路面类型:普通水泥砼车行道 2、维护内容:人行道维护 3、维护期:一年
平方米
5853.16
11121

4
人行道
其他服务
1、路面类型:彩色块料人行道 2、维护内容:人行道维护 3、维护期:一年
平方米
19954.26
45894.8

5
人行道
其他服务
1、路面类型:麻石火烧板人行道 2、维护内容:人行道维护 3、维护期:一年
平方米
8933.8
16974.22

6
人行道
其他服务
1、路面类型:普通预制块人行道 2、维护内容:人行道维护 3、维护期:一年
平方米
7186.52
10779.78

7
侧石
其他服务
1、路面类型:普通预制块人行道 2、维护内容:人行道维护 3、维护期:一年

25818.5
36145.9

8
平石
其他服务
1、维护期:一年 2、日常修补及替换

9315.2
9315.2

9
0.3m明沟
其他服务
1、0.3m明沟 2、维护期:一年 3、维护内容:明沟内清理及维护

3420.84
7799.52

10
树池
其他服务
1、维护期一年 2、日常修补及替换

891
2673

11
检查井(雨污合流)
其他服务
1、检查井 2、维护期:一年 3、维护内容:检查井内清理及维护

1140
98040

12
进水口(雨污合流)
其他服务
1、进水井 2、维护期:一年 3、维护内容:进水口井内清理及维护

690
46920

13
路障石
其他服务
1、路障石 2、维护期:一年 3、维护内容:进路障石维护

402.7
1610.8

合计金额小写: 700022.24 元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万零贰拾贰元贰角肆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咸嘉湖街道市政维护外包服务项目:700022.24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11-06 ——
2025-11-05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办事处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实行维护费用包干制度,由乙方负责提供原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劳务人员,甲方按照本合同费用标准向乙方支付费用。承包期限:本项目定点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年度承包期限为2024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5日。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5005.5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按甲方财务部门要求,乙方提供正规票据和相关资料,甲方财务部门按季度支付办理转账。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5005.5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按甲方财务部门要求,乙方提供正规票据和相关资料,甲方财务部门按季度支付办理转账。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5005.5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按甲方财务部门要求,乙方提供正规票据和相关资料,甲方财务部门按季度支付办理转账。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5005.5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按甲方财务部门要求,乙方提供正规票据和相关资料,甲方财务部门按季度支付办理转账。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金鹏支行(长沙市楚达路桥施工有限公司:1901018019200081495)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合格标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在甲方辖区内设立固定办公场所,便于工作开展。乙方必须配备至少5个的专职维护人员,对辖区内市政破损区域进行及时修复。5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留甲方留档,其中指定一名专人对日常维护工作和台账与数字化信息工作进行具体对接。2、乙方需随时可调配一支5人或5人以上的应急小分队,供甲方用于紧急处置承包范围内的应急突发情况。(如城市内涝、抗洪抢捡、抗冰除雪等政治性工作任务)在合同期内,遇特殊情况需调用市政维护人员及设备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统一调配。3、乙方需按照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市政维护标准,遵照甲方规定时限,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有责任将维护施工时产生的废弃物及时清除,有义务保持好维护施工周边的环境卫生,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的及时做好解释工作,不得引起矛盾和冲突。4、乙方必须为其所聘员工配备专业劳保服装和专业工具。5、乙方必须按照《成嘉湖街道市政维护标准清单》的各项维护标准进行作业,对承包范围内做到市政道路及设施完好整洁。甲方按《成嘉湖街道市政维护考核评分及处置标准和要求》对乙方的维护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违规及未达标现象按《标准及要求》进行处理。6、乙方负责上岗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保,并按照国家和长沙市的有关劳动法规为员工办理有关劳动雇佣手续和劳动保障手续及相关劳动保险,并为所聘员工配备专业劳保服装和专业工具。乙方内部劳资纠纷及安全事故、人身伤害事故概与甲方无关,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约议定项目直接或者间接方式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及其他个人。8、若因历史性设施维护问题,单个案件或台账处理超过2万元以上,经维护所核实,由街道相关部门审核,报领导审议,根据实际维护情况当季结算时追补此项维护经费。2万元以下的历史性设施维护由乙方负责。9、若案件乙方无法按时处理,本着对工作负责的态度,甲方将安排人员处理,产生的费用将在乙方承包工作经费中扣除。甲方在每处理处案件或台账,扣除相关工作经费的同时,每次扣乙方当月绩效考核奖金2000元。10、如在处理案卷与市民投诉过程中,需动用到外借的机械设备,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1、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甲方如果上级部门对辖区内工作内容和经费有部分重新核算情况,相应乙方的工作实际情况也会进行适当调整(包括增加或减少服务内容),服务费用随实际工作内容进行调整,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经费调整。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承包期内,甲乙双方无故终止合同或违约,守约方由此所遭受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2、承包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或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奖金,并有权追究乙方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违约责任。(1)在合同有效期内,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乙方擅自转委托或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2)乙方在项目执行期间,未能认真履行相关条款有严重违约行为,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造成不可挽回影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不改正的;(4)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解除合同情形的。3、承包期内乙方因工作疏忽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按损失的价值照价赔偿。4、承包期内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违反甲方的管理制度造成的安全事故、综治事件、造成甲方的名誉和形象受损的,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恢复甲方的名誉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5、承包期内乙方必须保证按照政策法规规定依法用工、合法经营,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甲方保留因此而终止合同的权利。6、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服务承包费并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价值赔偿给乙方。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年11月6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路32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谷丰路409号荷叶塘社区居委会综合楼四楼

法定代表人:
厉雅硕
法定代表人:
曹泽军

委托代理人:
付铁红
委托代理人:
熊立钢

电话:
0731-82358021
电话:
0731-85823936

传真:
0731-88635118
传真:

附件列表:

合同明细.xls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车行道
其他服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维护外包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沙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