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图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法泗街道办事处2024)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法泗洲上河图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法泗洲上河图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法泗街道办事处本级
2、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法泗街道法泗洲路254号
3、联系方式:81366068
4、供应商(乙方):湖北成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地址:江夏区文化大道10号科创广场A座901室
6、联系方式:1355419584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法泗洲上河图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5510170.66元
5、合同金额:551.017066(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04月13日;履约地点:武汉市江夏区法泗街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5-2024-03396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1-1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1-14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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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泗洲上河图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合同.pdf
工程编号:合同编号: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泗洲上河图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汪复区法泗街发包人: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法泗街道办事处承包人:湖北成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承包协议书发包方: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法泗街道办事处(简称甲方)承包方:湖北成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乙方)合同签订地:江夏区人民政府法泗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一、项目建设内容1、工程名称:法泗洲上河图基础设施改造工程2、工程地点:江夏区法泗街3、工程建设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二、合同工期及工程质量标准开工日期:2024年1月14日竣工日期:2025年4月13日合同工期以施工许可证正式批复日的次日为起始日,总日历天。天数: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设计执行,质量合格三、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施工图纸;(5)技术标准和要求;(6)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7)投标函及其附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四、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大写)伍佰伍拾壹万零壹佰柒拾元陆角陆分(小写):5510170.66元。最终具体金额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结算审计金额为准。五、工程保修期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修期壹年。六、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具体如下:1.工程进度经审核达到总进度的50%时,支付合同总价的50%;2.工程进度经审核达到总进度的80%时,支付合同总价的20%;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97%,余款3%作质保金,质保期一年,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满合格后一周内支付余下质保金。七、质量及验收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第三条约定标准,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2、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按规范进行,所有工程资料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随时供有关部门及人员查阅,不合格资料及时修正。3、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时,出具限期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凡发现质量问题,经两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严重的责令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4、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乙方在竣工n0后10天内提供符合规范性要求的竣工图及全部竣工资料,并应一式两份,最终以主管部门检验合格为实际竣工基准。八、甲方责任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九、乙方责任1、乙方在施工中出现治安问题,由甲、乙方双方协商解决。2、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服从监管单位、监理单位及地方受益方人员的管理。3、对于变动部分,在工程清单内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乙方需与甲方协商通过后方可施工。在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外的变动,乙方需提交书面变更文件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施工。4、乙方在甲方配合下搞好地方工农关系,独立完成协调并承担协调费,甲方不承担任何协调费及中标合同之外的工程费用。5、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导致无法施工,经甲方审批后工期方能顺延。6、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不可抗拒因素确需调整和增加工程量的,须报现场监理核实并签字,由甲方审批同意后方能实施,擅自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7、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时,出具限期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8、乙方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必须完成以上施工内容。9、因工程质量不过关而返工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10、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进场免费维修,甲方不承担维修材料、工时等任何费用。否则,甲方组织维修产生的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11、乙方按约定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12、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遵守法律及行政规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声誉,如发现故意损害声誉,严重违反纪律,违反协议内容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1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极怠工,以及采取吵闹、威胁等不当手段,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14、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跟踪回访。十、安全责任工程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十一、违约责任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如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每天按1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高限额合同价款的1%。超过最高限额违约金,终止本合同。3、如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第三方评估为准,全部由乙方承担。十二、附则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202库11月14日2、本协议于日在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法泗街道办事处签署。3、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4、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项目监理公司壹份,其余送达相关单位。成设工甲方:乙方:湖北成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叶伟委托代理人:子锦标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355419584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行武汉科技支行帐号:帐号:3202006919200291653致:湖北成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法泗街道办事处的法洲上河图基设施改造工程施工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对法洲上河图进行基础设施改造,面积约4899.70平方米,拟打造5个重要节点,对下河头路沿线道路两侧绿化进行提升新建玻璃找桥,配套建设电气、给挂水等工程。于2024年10月17日09时30分开标后,已完成评标工作,现确定你单位中标。.·中标价:551.0170G6万元(大写:伍佰伍拾壹万零壹佰柒拾元陆角陆分):项目经理:发资格: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二级):施工工期:240个日历天。请接到通知后,于2024年11月20日17:00时前到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法泅街道办事处与招标人签订承发包合同。期限内不来草西拟合同视为放处招标人(锦标法定代表人沃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10月21日招标代理机构21法定代表人或贝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10月2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图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