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示范项目技术咨询与认证服务工作采购合同公告(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门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三门县民防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MB167446120246402
二、合同名称:2024年度台州市三门县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示范项目技术咨询与认证服务工作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三招采-2024-GK095号
四、项目名称:2024年度台州市三门县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示范项目技术咨询与认证服务工作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海丰路城建大厦
联系方式:0576-83332989
供应商(乙方):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台州市筑诚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28号
联系方式:15172829830,0576-8981288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度台州市三门县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示范项目技术咨询与认证服务工作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00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本项目要求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示范申报材料的编制并提交申请,2025年12月底前通过省级申请并取得证书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200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1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采购合同.pdf
采购合同.pdf
合同编号:JSZX-JN2024-173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2024年度台州市三门县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示范项目技术咨询与认证服务工作甲方: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台州市筑诚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地:台台州市三门县签订日期:20244年1月4日项目名称:2024年度台州市三门县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示范项目技术咨询与认证服务工作项目编号:三招采-2024-GK095号甲方(采购人):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供应商)(联合体牵头人):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台州市筑诚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度台州市三门县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示范项目技术咨询与认证服务工作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一)合同条款。(二)中标通知书。(三)更正补充文件。(四)招标文件。(五)中标人投标文件。(六)其他。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二、服务内容:(一)绿色生态城区规划技术咨询按照《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DBJ33/T1311-2024)要求,提供绿色生态城区设计、咨询、申报、评审答辩等工作,并获得省级及以上二星级绿色生态城区规划设计评价证书等咨询服务。1.全面分析三门县的生态条件、资源概况、建设要求,制定绿色生态指标体系,指导三门县建设与发展。2.结合绿色生态城区认证标识需求,梳理已有技术政策文件,从生态环境健康、资源能源高效、区域协调融合、社会和谐进步等方面综合分析,编制绿色交通、绿色建筑、能源、水资源、生态环境专项规划、节能减排设计方案及绿色生活手册等相关技术文件。3.根据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识的申报要求,向采购人提出规划设计或实施运管要求,同时提供技术支持;按评审要求分阶段提供各类专项实施方案、计算书、相关图纸和文本等评审需要的材料;在申报过程中,做好审查申报、申报材料递交、组织专家评审等工作,并获得相应的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识。4.根据省、市考核任务要求,按时完成相关服务内容的技术咨询、汇报、评审、答辩等技术性服务工作。(二)绿色建筑技术咨询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咨询:①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咨询: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要求,提供二星级绿色建筑咨询、申报、评审答辩等服务工作,并获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证书。②超低能耗建筑示范:按照《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2019)要求,提供超低能耗建筑咨询、申报、评审答辩等服务工作,并获得超低能耗建筑设计认证证书。③近零能耗建筑示范:按今同照《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2019)要求,提供近零能耗建筑咨询、0108申报、评审答辩等服务工作,并获得近零能耗建筑设计认证证书。④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完成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项目的能源审计、节能改造方案设计及节能量核定工作。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协助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申报及验收工作。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审核可再生能源利用情况,并出具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核算报告。三、服务期限:本项目要求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示范申报材料的编制并提交申请,2025年12月底前通过省级申请并取得证书。四、合同金额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贰佰万捌仟元(¥2008000元)人民币。2、本合同采用总价合同。五、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乙双方所有。八、履约保证金:无九、项目联系人:1、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郑臻超0576-83332989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杨敏18626883553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确保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及时安排服务工作,服务完毕后及时向甲方提交成果。2、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十、验收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十一、款项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支付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待通过省级申请并取得证书后支付剩余款项。依据本项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任务及成本分配情况,服务费分别打入乙方各单位账户,具体如下:序号付款进度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合计1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支付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6425601606408032002待通过省级申请并取得证书后支付剩余款项96384024096012048003合计16064004016002008000学设十二、税费专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3732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责任(1)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从逾期之日起,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贷款报价利率的4倍向乙方偿付逾期利息。2、乙方责任2.1乙方逾期交付成果的,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或拒绝开展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2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甲方有权根据招标文件和相应的法律法规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1)在委托期间乙方发生第三方服务质量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2)在委托期间乙方受到县级及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通报批评、或因乙方的过失而被媒体曝光或行政处罚等处理的;(3)在委托期间乙方被投诉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经调查属实的;(4)在委托期间乙方发生接到甲方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验收工作、不提交服务报告、不移交归档资料等不及时或服务报告结论错误等服务质量差的情形超过三次(包括三次)的;(5)在委托期间乙方出具虚假技术服务报告或失实文件,经调查查实的;(6)在委托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随意更换项目部人员的。3、由于本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则根据双方当事人过错的实际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若发生违约情形,违约方依法依约承担其相应法律责任后,除非守约方同意终止本合同的,本合同仍须继续履行。十四、争议解决甲、乙双方之间的一切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三门县人民法院起诉。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十六、合同生效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一式拾壹份。甲方叁份,乙方陆份,代理公司壹份,三门县财政局壹份。本项目未尽事宜以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为准。乙方(联合体牵头人)(公章):乙方(联合体成员公章)甲方(公章):乙方(联合体牵头人)(公章):乙方(联合体成员公章)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台州市筑诚建筑设计王程有限公司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字或盖章)或盖章):(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0576-83332528联系电话:0571-88277302联系电话:1505760030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三门支行营业部杭州工商银行莫干山路支行台州银行市府大道支行帐号:帐号:帐号:330016674350530082181202026109900003502511721278500015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海丰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地址:台州市路桥区金清路2号文二路28号镇九份村四区63号邮编:317100邮编:310012邮编:318050甲方(公章):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台州市筑诚建筑设计王程有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限公司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字或盖章)或盖章):(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0576-83332528联系电话:0571-88277302联系电话:1505760030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三门支行营业部杭州工商银行莫干山路支行台州银行市府大道支行帐号:帐号:帐号:330016674350530082181202026109900003502511721278500015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海丰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地址:台州市路桥区金清章路2号文二路28号镇九份村四区63号邮编:317100邮编:310012邮编:318050附件1:5、联合体协议书(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台州市筑诚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2024年度台州市三门县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示范项目技术咨询与认证服务工作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签署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台州市筑诚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本采购项目联合体成员单位,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占合同比例的20%,其他事项配合牵头单位实施工作。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名称:台州市筑诚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孛)2024年10月18日-11-合同编号:JSZX-JN2024-173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2024年度台州市三门县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示范项目技术咨询与认证服务工作甲方: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台州市筑诚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地:台台州市三门县签订日期:20244年1月4日项目名称:2024年度台州市三门县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示范项目技术咨询与认证服务工作项目编号:三招采-2024-GK095号甲方(采购人):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供应商)(联合体牵头人):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台州市筑诚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度台州市三门县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示范项目技术咨询与认证服务工作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一)合同条款。(二)中标通知书。(三)更正补充文件。(四)招标文件。(五)中标人投标文件。(六)其他。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二、服务内容:(一)绿色生态城区规划技术咨询按照《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DBJ33/T1311-2024)要求,提供绿色生态城区设计、咨询、申报、评审答辩等工作,并获得省级及以上二星级绿色生态城区规划设计评价证书等咨询服务。1.全面分析三门县的生态条件、资源概况、建设要求,制定绿色生态指标体系,指导三门县建设与发展。2.结合绿色生态城区认证标识需求,梳理已有技术政策文件,从生态环境健康、资源能源高效、区域协调融合、社会和谐进步等方面综合分析,编制绿色交通、绿色建筑、能源、水资源、生态环境专项规划、节能减排设计方案及绿色生活手册等相关技术文件。3.根据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识的申报要求,向采购人提出规划设计或实施运管要求,同时提供技术支持;按评审要求分阶段提供各类专项实施方案、计算书、相关图纸和文本等评审需要的材料;在申报过程中,做好审查申报、申报材料递交、组织专家评审等工作,并获得相应的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识。4.根据省、市考核任务要求,按时完成相关服务内容的技术咨询、汇报、评审、答辩等技术性服务工作。(二)绿色建筑技术咨询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咨询:①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咨询: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要求,提供二星级绿色建筑咨询、申报、评审答辩等服务工作,并获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证书。②超低能耗建筑示范:按照《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2019)要求,提供超低能耗建筑咨询、申报、评审答辩等服务工作,并获得超低能耗建筑设计认证证书。③近零能耗建筑示范:按今同照《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2019)要求,提供近零能耗建筑咨询、0108申报、评审答辩等服务工作,并获得近零能耗建筑设计认证证书。④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完成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项目的能源审计、节能改造方案设计及节能量核定工作。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协助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申报及验收工作。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审核可再生能源利用情况,并出具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核算报告。三、服务期限:本项目要求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示范申报材料的编制并提交申请,2025年12月底前通过省级申请并取得证书。四、合同金额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贰佰万捌仟元(¥2008000元)人民币。2、本合同采用总价合同。五、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乙双方所有。八、履约保证金:无九、项目联系人:1、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郑臻超0576-83332989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杨敏18626883553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确保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及时安排服务工作,服务完毕后及时向甲方提交成果。2、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十、验收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十一、款项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支付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待通过省级申请并取得证书后支付剩余款项。依据本项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任务及成本分配情况,服务费分别打入乙方各单位账户,具体如下:序号付款进度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合计1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支付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6425601606408032002待通过省级申请并取得证书后支付剩余款项96384024096012048003合计16064004016002008000学设十二、税费专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3732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责任(1)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从逾期之日起,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贷款报价利率的4倍向乙方偿付逾期利息。2、乙方责任2.1乙方逾期交付成果的,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或拒绝开展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2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甲方有权根据招标文件和相应的法律法规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1)在委托期间乙方发生第三方服务质量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2)在委托期间乙方受到县级及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通报批评、或因乙方的过失而被媒体曝光或行政处罚等处理的;(3)在委托期间乙方被投诉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经调查属实的;(4)在委托期间乙方发生接到甲方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验收工作、不提交服务报告、不移交归档资料等不及时或服务报告结论错误等服务质量差的情形超过三次(包括三次)的;(5)在委托期间乙方出具虚假技术服务报告或失实文件,经调查查实的;(6)在委托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随意更换项目部人员的。3、由于本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则根据双方当事人过错的实际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若发生违约情形,违约方依法依约承担其相应法律责任后,除非守约方同意终止本合同的,本合同仍须继续履行。十四、争议解决甲、乙双方之间的一切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三门县人民法院起诉。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十六、合同生效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一式拾壹份。甲方叁份,乙方陆份,代理公司壹份,三门县财政局壹份。本项目未尽事宜以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为准。乙方(联合体牵头人)(公章):乙方(联合体成员公章)甲方(公章):乙方(联合体牵头人)(公章):乙方(联合体成员公章)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台州市筑诚建筑设计王程有限公司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字或盖章)或盖章):(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0576-83332528联系电话:0571-88277302联系电话:1505760030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三门支行营业部杭州工商银行莫干山路支行台州银行市府大道支行帐号:帐号:帐号:330016674350530082181202026109900003502511721278500015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海丰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地址:台州市路桥区金清路2号文二路28号镇九份村四区63号邮编:317100邮编:310012邮编:318050甲方(公章):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台州市筑诚建筑设计王程有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限公司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字或盖章)或盖章):(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0576-83332528联系电话:0571-88277302联系电话:1505760030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三门支行营业部杭州工商银行莫干山路支行台州银行市府大道支行帐号:帐号:帐号:330016674350530082181202026109900003502511721278500015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海丰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地址:台州市路桥区金清章路2号文二路28号镇九份村四区63号邮编:317100邮编:310012邮编:318050附件1:5、联合体协议书(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台州市筑诚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2024年度台州市三门县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示范项目技术咨询与认证服务工作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签署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台州市筑诚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本采购项目联合体成员单位,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占合同比例的20%,其他事项配合牵头单位实施工作。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名称:台州市筑诚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孛)2024年10月18日-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示范项目技术咨询与认证服务工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