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采购合同公告(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MB158368220241124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度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富财采临[2024]3357号、3332号、3333号
四、项目名称:2024年度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
地 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桂花西路1号
联系方式:18257107731
供应商(乙方):杭州市土地勘测设计规划院有限公司
地 址:石桥路198号浙江省农业科创园6号楼6509室
联系方式:1395801015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度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73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全部内容服务要求:所有服务应符合相关法规、管理条例与技术标准、行业规范等服务时间:地理空间框架数据12月底前通过专家验收并提交全部成果,天地图数据融合12月底前完成省质监站验收并提交全部成果。服务标准: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或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同时满足招标人及主管部门项目考核的相关标准

2.合同金额(元):73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1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中标方合同.pdf

中标方合同.pdf

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2024年度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项目甲方: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乙方:杭州市土地勘测设计规划院有限公司签订地:杭州市富阳区签订日期:2024年11月8日1第一部分合同书2024年11月4日,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2024年度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审专家评定,确定杭州市土地勘测设计规划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以下简称:甲方)和杭州市土地勘测设计规划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2024年度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项目1.2.2服务内容:(1)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利用1:500和1:2000基础地形图动态修测更新入库成果、高分卫星影像数据、地理国情监测专题数据及地名地址、POI等各类地理信息数据,按最新《杭州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生产技术规程》要求进行数据更新和成果汇交。(2)天地图数据融合更新。根据基础地形和影像数据更新,开展如下工作内容:2一是按省厅下发的天地图数据融合技术方案和融合时点要求开展一年一次的全区天地图数据融合更新;二是重要地物变化(如重大项目、重要道路交通等)动态上报更新。1.2.3服务要求:(1)作业范围覆盖富阳区全域,面积约为1821平方千米。地理空间框架生产和天地图融合更新以1:500和1:2000地形图修测更新入库成果为主要数据源,实现全要素更新;地形图修测更新未覆盖区域则利用高分影像对重要地物进行更新。(2)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2024年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要点》、《2024年浙江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运维工作方案》以及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2024年度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维护每年2次,每月重大要素更新动态;天地图数据每年1次完成省县(市、区)两级融合更新及重要地物实时动态上报更新,融合更新时点按省厅要求进行。1.2.4服务质量:地理空间框架数据12月底前通过省级及以上测绘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并提交全部成果,天地图数据融合12月底前通过省级及以上测绘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并提交全部成果,最后由甲方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735000.00元(含税,人民币大写:柒拾叁万伍仟元整)。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一切税、费,除上述款项外,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费用。1.4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1.4.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甲方未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或发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需承担任何责任。1.4.2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元整(¥:370000.00元);乙方完成所有成果,并经验收合格提交所有正式成果资料至甲方后,甲方在2025年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剩余项目款,即人民币(大写)叁拾陆万伍仟元整(¥:365000.00元)。31.4.3甲方迟延支付乙方款项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按合同第1.6.2执行。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乙方应于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并提交全部经验收通过的正式成果资料。1.5.2服务地点:富阳区。1.5.3服务方式:根据甲方实际要求交付成果资料。1.6违约责任1.6.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成果资料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周,乙方应按合同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0%;;乙方迟延履行1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拒付未付费用,同时乙方应返还已付的预付款,甲方另有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乙方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且情节十分恶劣的(以甲方认定为准),或在日常工作存JU在不服从、不配合,屡教不改情况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拒付费用,同时云乙方除应全额返还已收费用外,还应按本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另有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1.6.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期限付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应付款项的日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因财政结算制度、政策变动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的不属于违约,不承担违约责任。1.6.3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4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合同履行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1.7.2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5乙方:杭州市大地测设计规划院有限公司甲方: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幸1330103470108948Wx住所:住所:浙江农业科创园号楼5楼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南料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浙江农业科创园6号楼5楼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10021电话:电话:0571-85192536传真:传真:0571-85192536电子邮箱:电子邮箱:443451299@qq.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开户名称:开户名称:杭州市土地勘测设计规划院有限公司开户账号:开户账号:952001548000053626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7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成果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5.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5.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5.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将上述信息和资料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场合。2.5.4本条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即应履行,长期有效,并且不受本合同届满、提前终止或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无效或履行完毕等情形的影响。2.6质量保证2.6.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6.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资质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7延迟服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完成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8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完成服务的具体时间,甲方未书面回复的,视为不同意延长。2.8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9合同转让和分包2.9.1合同的权利义务不得转让,但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0不可抗力2.10.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双方一致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2.10.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0.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0.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1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2.12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9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3合同中止、终止2.13.1除另有约定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3.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4检验和验收2.14.1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对服务的质量进行详细、全面的检查,并向甲方出具证明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后,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4.2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5通知和送达2.15.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5.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6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10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0111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6.7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成果资料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周,乙方应按合同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0%:乙方迟延履行1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拒付未付费用,同时乙方应返还已付的预付款,甲方另有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乙方按合同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成果资料,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的,应按应付款项的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数据、项目成果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存或使用于本合同之外场合,或者泄露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拒付费用,同时乙方除应全额返还已收费用外,还应按本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另有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2.5.5乙方违反2.5.2、2.5.3约定的保密义务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拒付费用,同时乙方除应全额返还已收费用外,还应按本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另有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2.9.2乙方擅自转包、分包或者变相转包、分包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拒付费用,同时乙方除应全额返还已收费用外,还应按本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另有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2.10.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协商一致后予以变更。2.10.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14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4.1服务结束时,甲方在7日内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4.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通过甲方验收要求。2.20合同份数: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见证单位壹份,监管部门壹份。12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2024年度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项目甲方: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乙方:杭州市土地勘测设计规划院有限公司签订地:杭州市富阳区签订日期:2024年11月8日1第一部分合同书2024年11月4日,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2024年度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审专家评定,确定杭州市土地勘测设计规划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以下简称:甲方)和杭州市土地勘测设计规划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2024年度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项目1.2.2服务内容:(1)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利用1:500和1:2000基础地形图动态修测更新入库成果、高分卫星影像数据、地理国情监测专题数据及地名地址、POI等各类地理信息数据,按最新《杭州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生产技术规程》要求进行数据更新和成果汇交。(2)天地图数据融合更新。根据基础地形和影像数据更新,开展如下工作内容:2一是按省厅下发的天地图数据融合技术方案和融合时点要求开展一年一次的全区天地图数据融合更新;二是重要地物变化(如重大项目、重要道路交通等)动态上报更新。1.2.3服务要求:(1)作业范围覆盖富阳区全域,面积约为1821平方千米。地理空间框架生产和天地图融合更新以1:500和1:2000地形图修测更新入库成果为主要数据源,实现全要素更新;地形图修测更新未覆盖区域则利用高分影像对重要地物进行更新。(2)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2024年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要点》、《2024年浙江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运维工作方案》以及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2024年度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维护每年2次,每月重大要素更新动态;天地图数据每年1次完成省县(市、区)两级融合更新及重要地物实时动态上报更新,融合更新时点按省厅要求进行。1.2.4服务质量:地理空间框架数据12月底前通过省级及以上测绘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并提交全部成果,天地图数据融合12月底前通过省级及以上测绘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并提交全部成果,最后由甲方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735000.00元(含税,人民币大写:柒拾叁万伍仟元整)。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一切税、费,除上述款项外,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费用。1.4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1.4.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甲方未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或发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需承担任何责任。1.4.2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元整(¥:370000.00元);乙方完成所有成果,并经验收合格提交所有正式成果资料至甲方后,甲方在2025年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剩余项目款,即人民币(大写)叁拾陆万伍仟元整(¥:365000.00元)。31.4.3甲方迟延支付乙方款项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按合同第1.6.2执行。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乙方应于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并提交全部经验收通过的正式成果资料。1.5.2服务地点:富阳区。1.5.3服务方式:根据甲方实际要求交付成果资料。1.6违约责任1.6.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成果资料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周,乙方应按合同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0%;;乙方迟延履行1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拒付未付费用,同时乙方应返还已付的预付款,甲方另有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乙方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且情节十分恶劣的(以甲方认定为准),或在日常工作存JU在不服从、不配合,屡教不改情况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拒付费用,同时云乙方除应全额返还已收费用外,还应按本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另有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1.6.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期限付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应付款项的日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因财政结算制度、政策变动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的不属于违约,不承担违约责任。1.6.3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4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合同履行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1.7.2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5乙方:杭州市大地测设计规划院有限公司甲方: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幸1330103470108948Wx住所:住所:浙江农业科创园号楼5楼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南料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浙江农业科创园6号楼5楼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10021电话:电话:0571-85192536传真:传真:0571-85192536电子邮箱:电子邮箱:443451299@qq.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开户名称:开户名称:杭州市土地勘测设计规划院有限公司开户账号:开户账号:952001548000053626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7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成果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5.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5.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5.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将上述信息和资料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场合。2.5.4本条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即应履行,长期有效,并且不受本合同届满、提前终止或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无效或履行完毕等情形的影响。2.6质量保证2.6.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6.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资质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7延迟服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完成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8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完成服务的具体时间,甲方未书面回复的,视为不同意延长。2.8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9合同转让和分包2.9.1合同的权利义务不得转让,但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0不可抗力2.10.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双方一致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2.10.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0.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0.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1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2.12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9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3合同中止、终止2.13.1除另有约定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3.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4检验和验收2.14.1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对服务的质量进行详细、全面的检查,并向甲方出具证明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后,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4.2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5通知和送达2.15.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5.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6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10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0111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6.7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成果资料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周,乙方应按合同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0%:乙方迟延履行1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拒付未付费用,同时乙方应返还已付的预付款,甲方另有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乙方按合同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成果资料,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的,应按应付款项的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数据、项目成果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存或使用于本合同之外场合,或者泄露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拒付费用,同时乙方除应全额返还已收费用外,还应按本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另有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2.5.5乙方违反2.5.2、2.5.3约定的保密义务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拒付费用,同时乙方除应全额返还已收费用外,还应按本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另有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2.9.2乙方擅自转包、分包或者变相转包、分包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拒付费用,同时乙方除应全额返还已收费用外,还应按本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另有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2.10.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协商一致后予以变更。2.10.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14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4.1服务结束时,甲方在7日内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4.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通过甲方验收要求。2.20合同份数: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见证单位壹份,监管部门壹份。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