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基础软硬件一体化运行维护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青岛市医疗保障局2024)



合同编号:Y238001202300001_001_002

合同名称: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基础软硬件一体化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项目编码:ZFCG2023008333

项目名称: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基础软硬件一体化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福州南路8号

联系方式:85770951

供应商(乙方):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路466号

联系方式:15063388812

合同签订日期:2023-09-22

主要标的名称:软件运维服务

规格型号:无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41.42万元

合同金额:241.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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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2023年017号青岛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平台基础软硬件一体化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基础软硬件一体化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FCG2023008333甲方:青岛市医疗保障局乙方: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甲方(采购人):青岛市医疗保障局住所地: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8号乙方(成交供应商):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路466号乙方于2023年9月11日参加了嘉信全过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基础软硬件一体化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FCG2023008333)”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青岛市医疗保障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基础软硬件一体化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成交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采购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采购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服务名称: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基础软硬件一体化运行维护服务项目(一)服务目标:通过采购专业运维服务,构建一线和二线的运维团队,做好医保网络和基础软硬件日常运维、故障处理、应急保障、数据安全和网络完全保障、值班保障等工作,保证青岛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安全、稳定运行。(二)服务内容青岛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使用华三云平台,有核心区AB双活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区,基础软硬件运维对象包括主机、存储、云平台、虚拟化、分布式与集中式数据库、云计算PaaS中间件及配套支撑软硬件;网络安全运维对象包括网络设备、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其中,基础软硬件运维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网络和网络安全运维服务期为自2023年12月起至本合同期满。基础软硬件范围,目前青岛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拥有数据中心2个,云平台2套,物理服务器总数量300.余台,存储设备小机11台,虚拟化3套,SDN设备2套,虚拟服务器总数量1000余台,数据库50余套,网络和数据安全设-1-备150余台,基础监控平台1套,准入平台1套,分布式存储平台2套,中间件集群60个,供应商运维内容需要覆盖当前已有的网络和基础软硬件设备,并需要对运维服务期新增的所有设备(包含新增基础软件)进行运维。具体内容要求包含:对基础软硬件、网络、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进行例行操作、响应支持、应急处理、优化改善和咨询评估,办理好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任务。(1)例行操作,及时获取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各类设备状态,发现并处理潜在的故障隐患,保证信息系统稳定运行。包括但不限于巡检、监控、预防性检查、网络服务器数据存储备份、应急测试等。(2)响应支持,对服务请求或故障进行响应性支持服务,根据需要变更网络或基础软硬件配置,排除网络或基础软硬件故障,保障医保系统平稳运行。服务变更请求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策略调整和网络设备配置等网络请求,硬件设备端口、服务配置、参数调整、文件系统空间扩容等硬件操作请求,因软件运行需要的数据库升级、配置、调优、中间件参数配置、扩展和升级等内容。对故障进行诊断和修复,包括但不限于网络通信故障恢复,服务器通信异常、文件系统异常等硬件故障恢复,因数据库配置、数据库死锁等数据库故障恢复,中间件配置、中间件读写故障等中间件故障恢复。(3)应急管理,对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医保系统运行中断、医保系统运转质量降低或重点时段保障要求进行应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提前制定应急准备,准确识别风险要素,制定各类应急预案,针对性进行培训和演练,组织团队进行应急调度,定位故障位置,进行有效、快速的故障处理和恢复,对应急事件进行总结和改进。(4)优化改善,对网络和基础软硬件提出优化改善建议,保障医保系统性能和效率,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适应性、纠正性、改善性和预防性改进服务,组织团队或专家进行改善方案评审,在测试环境进行试运行并观察,在正式环境实施并总结优化结果。(5)评估咨询,根据采购方需求和问题,组织团队进行调研和评估,识别网络和基础软硬件的健康状况和弱点,提出改进建议。主动根据系统特点和运行情-2-况,找出潜在问题,提出改进或处理的建议和方案。(二)技术要求(1)提供7x24小时驻场运维服务,包括夜间和节假日值班。(2)驻场服务团队:至少12人,其中4人为原厂或原厂服务授权人员。工作日期间驻场运维人数不少于10人,夜间及节假日期间驻场运维人数不少于1人。4名原厂或原厂服务授权人员,服务范围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主机、服务器、网络设备、存储、云平台、虚拟化、分布式与集中式数据库、云计算PaaS中间件、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等全部资源。(3)运维分析报告:完成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年度和月度初始化工作。配合完成日常的统计分析报表,输出日常运维日报、周报、季度及年度报告。(4)数据维护:在市医保局的授权下及时进行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出的数据维护申请处理工作,按相关政策要求进行数据批量处理工作(如:医疗年度账户调整、失业金上下限标准调整等情况),同时要协助进行历史数据迁移,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接口支持等数据维护工作。(5)省市协同保障:支撑省市协同开展医保核心业务系统开发联调及核验工作,协助省市完成全省医保数据归集报送工作,按照要求完成数据转换工作,生成指标数据上报。(6)运维监控平台运维工作:对运维监控和性能分析平台进行配置和部署,包括安装、配置、测试、维护、排障、更新及优化等一系列工作,对有需求的系统进行ADTD探针的添加;配合业务系统对指标进行优化;组织运维、安全软件产品培训;各类问题解答;业务性能分析及各类隐患排查。(7)二线服务:当出现故障影响业务超过1小时、产品BUG、重大变更时,需以原厂二线的方式开展云平台、分布式数据库、网络安全、主机存储、操作系统的运行维护服务,二线通过现场或者远程方式进行底层日志深度解析,设备/系统隐患分析,历史问题原厂专家汇总分析,风险评估等手段,进行故障恢复、问题整改、变更审核等技术支持工作。-3-(8)应以保障青岛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平稳运行为目标,对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规划、建设、部署提供基础软硬件集成技术支持服务,但不包含该系统所涉及系统硬件设备和系统软件产品本身的原厂维护和保修服务(特别指定的原厂服务除外)。(9)团队岗位要求:供应商需按照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运维团队,驻场工程师岗位至少包括IT运维主管、云计算主机工程师、系统架构师、系统集成工程师(含中间件)、高级云架构数据库DBA工程师、监控工程师、集成项目配置管理员、云架构网络安全工程师等,二线专家至少包括网络安全专家、运维专家、数据库专家、云计算专家、存储专家等,详细要求见人员及岗位要求。(10)每年对青岛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提交“青岛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平台运行评估及升级调整建议书”,以使医保局有充足的时间进行项目规划、申请、落实资金、采购等工作,满足不断发展的信息系统运行要求。(11)服务团队需配好青岛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集成服务工作,响应级别为7*24,在接到医保局问题反映的情况下,必须立刻响应,现场值班人员如不能解决的需安排其他技术人在1小时内到现场,并协调各相关单位解决问题。(12)响应与处理要求:告警响应时间≤10分,工单响应及时率W99%,工单按时解决率W99%。(13)报告提交要求:工作周报数量>=48,工作月报数量>=12,年度总结数量>=1,专项报告、建议报告数量>=3(主机、数据库、中间件至少一份)版本变更记录、设备维护记录。(14)与运维和安全产品经理、项目经理、研发和测试团队紧密合作以确保软件开发的过程管理,确保系统的性能、质量和安全,积极了解医保发展、互联网相关新技术及趋势,规划医保未来技术架构方向。(15)负责协调、对接华三云平台、医疗保障应用系统、省局信息平台、全市其他部门信息平台等内外部软硬件厂商的关于网络和基础软硬件相关工作。(三)人员要求-4-驻场人员至少12名,分别作为IT运维主管、云计算主机工程师、系统架构师、系统集成工程师(含中间件)、高级云架构数据库DBA工程师、监控工程师、集成项目配置管理员、云架构网络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要求如下所示:序号岗位名称数量驻场时间1运维主管W1人驻场运维服务:5×8小时、远程运维服务:7×24小时2高级系统架构师W1人驻场运维服务:5×8小时、远程运维服务7×24小时3系统集成工程师W2人驻场运维服务:5×8小时、远程运维服务:7×24小时4云架构网络安全运维工程师W2人驻场运维服务:5×8小时、远程运维服务:7×24小时5云计算主机维护工程师W2人驻场运维服务:5×8小时、远程运维服务:7×24小时6监控运维工程师W1人驻场运维服务:5×8小时、远程运维服务:7×24小时7高级云架构数据库DBAW2人驻场运维服务:5×8小时、远程运维服务:7×24小时8集成项目配置管理员W1人驻场运维服务:5×8小时、远程运维服务:7×24小时9二线运维团队(原厂)远程运维服务:7×24小时(四)服务保障要求:(1)现场维护响应时间: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故障呼叫后,如驻场人员无法现场解决,必须立即派相关服务工程师赶赴采购人现场提供服务。(2)电话支持响应:要求必须提供7×24不间断的电话服务支持,不限次数。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在使用维保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时,如遇到问题,无论是软件、硬件或是其他相关联系统设备,都随时可以从成交供应商得到电话支持与帮助。一旦接到采购人需求电话,成交供应商的技术人员应在10分钟内做出实质性响应,并协助采购人解决主机、数据库方面的故障。如成交供应商指定联系人因特殊原因离职或更换电话,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指定合格的接替人员。(3)远程维护响应时间:10分钟内响应,无法远程恢复的,1小时内到达现场;(4)规定的时间内无法修复系统的(硬件故障、应用及子系统故障、软件BUG等非运维团队因素导致的除外),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成交供应商要确保由于主机、数据库故障而引起系统的停机时间不得大于24小时/年,单次停机时间不得大于4小时。(5)成交供应商需从运维团队中提供7×24夜间和节假日驻场运维服务,负责服务器的配置、维护、监控、调优、故障排除等工作,遇到重大问题,无论是软件、硬件或是其他相关联系统设备,都随时可以从一线运维人员得到电话支持与帮助。(6)原厂二线服务响应时间:7×24小时受理,时时响应,二线工程师进行远程故障诊断,若远程无法确诊、驻场工程师又无法解决,原厂应派遣工程师赴现场进行诊断。若判断为配置故障,原厂工程师应指导采购人或现场工程师排除故障;若判断为软件故障,原厂工程师应下载软件提供给采购人或现场工程师升级。(7)突发事件应急策略:系统和网络运维应急方案是对中断或严重影响业务的故障,如宕机、数据丢失、业务中断等,进行快速响应和处理,在最短时间-6-内恢复业务系统,将损失降到最低。针对这种情况,设计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策略,如甲方遇有舆情,乙方配合相关工作。(8)其他服务:巡检服务按照验收要求对维护设备做巡检工作,并提供月度巡检报告。定期邀请第三方团队对信息系统进行详细调研分析、提供健康检测,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优化方案。培训服务定期(每年不少于两次)对采购人及最终用户提供定制化的系统、数据库培训和业务交流。每年不低于两次,每次不低于12人,培训的目的是根据采购人需求对信息系统做相关交流及讨论。第二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小写):(¥)4,975,000元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佰玖拾柒万伍仟元整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服务价格及与之配套的税费以及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合法财务票据,否则甲方有权暂缓付款,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三条交付验收1.服务期满,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内容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包含运维(月报、年报、培训计划),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内容交给甲方。2.验收指标和标准-7-内容指标标准驻场运维团队不低于12人运维人员合同期内工作日驻场,其中提供至少1人合同期内每周7*24驻场服务运维人数实际工作时间W11人*合同期内工作日*8小时+1人*合同期内*24小时。日常运维管理按年、月、周提交巡检报告工作周报数量>=48;工作月报数量>=12;年度总结数量>=1;专项报告、建议报告数量>=3(主机、数据库至少一份);设备维护记录以登记表实际登记为准。评估报告服务期内对医疗保险信息平台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全面的评估报告数量>=1。(内容涉及Iaas层和Paas层)培训管理服务期内不少于两次运维培训每次培训人数>=12人次(运维团队最低人数)提供签到文件和培训课件。重大活动保障合同期内服务至少两次重保服务(重大活动以上级网信部门下发文件要求作为重保依据)制订重保工作方案并进行重保值班记录重保工作方案制定最少两套、重保值班记录。应急演练服务期内至少一次应急演练(1)编制或修订应急处置预案;(2)编制应急演练方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3)按照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响应和处置;(4)编制应急处置总结报告。二线运维服务原厂服务期内对Paas层、DRDS数据库提供运维服务报告运维服务报告数量>=1。(内容涉及Paas、DRDS)运维服务方案服务期内提供一份医保基础运维服务方案运维服务方案以医保实际运维服务为准。其他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等约定的其他事项完成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等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四条款项支付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5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2,560,800(大写:贰佰伍拾陆万零捌佰元整),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5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2,414,200(大-8-写:贰佰肆拾壹万肆仟贰佰元整)。乙方账户名、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为:帐户名: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收款帐号:1202021109900064847第五条售后服务及承诺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为甲方提供持续的、本地化运维服务。1.乙方负责运维和网络安全系统安装和调试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使操作人员能独立进行管理、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理,待验收后移交。2.乙方在此承诺:如因乙方技术能力不能满足甲方维保需要,且在约定时间内无法修复故障的,甲方有权请任何第三方公司进行维保,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更换进驻现场工作人员,需提前15日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提供合格替补人员。乙方保证更换后的人员在资历和经验上不得低于更换前的人员。如因乙方更换人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和维权费用。4.乙方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维护服务,保证每季度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5.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安排其正式员工在甲方现场工作产生的费用均由自行承担全部费用。乙方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非因乙方原因发生工伤或因乙方过错造成自身或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基于上述约定,若因此造成甲方先行垫付的,甲方有权从未付款中先行扣减,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上述损害事实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据实赔偿。-9-第六条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第七条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八条乙方责任1.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内容,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进行维护等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2.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就其在谈判、签署和履行本项目过程中所悉知或获取的甲方有关的信息和资料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该消息,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参保人的隐私权,由此给参保人带来的不利影响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供服务内容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乙方不承担或不全部承担的,甲方因维权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由乙方-10-承担。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内容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3、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1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滞纳金。逾期支付超过30日,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乙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4、因甲方过错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第十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需配合甲方做好善后事宜。第十一条保密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对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一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一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且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第十二条反贿赂条款II1、甲乙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福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11-2、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3、乙方严格禁止乙方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乙方经办人发生本条第二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乙方公司制度的,都将受到甲乙方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4、乙方郑重提示,乙方反对甲方或甲方经办人员为了本合同之目的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本条款第二条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该等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5、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违反上述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甲乙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经办人的亲友。第十三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由违约方承担。双方确认本合同约定的联系地址真实有效,保证对方通过该地址向本方寄送的邮件、物品能够准确送达,若本方出现拒收、任何他方代收、退回等情形的,C均视为本方已经有效签收。本方变更联系方式的,需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本方承担送达不能的责任。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联系地址可作为诉讼(仲裁)所有程序(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程序)中相关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按该地址送达视为有效送达。-12-第十四条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其中网络及网络安全运维服务为自2023年12月起至本合同期满止。合同届满后,经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一致,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相关政府采购法律与供应商协商续签合同。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除采购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当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3.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第十六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2、乙方投标文件;3、中标(成交)通知书;4、成交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5、采购委托协议书;甲方:青岛市医疗保障局乙方: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年月日年月日-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基础软硬件一体化运行维护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