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塔河县公安局2024)



一、合同编号:JD-20241113014539-0596

二、合同名称:JD-20241113014539-0596

三、项目编号:DD24111310327620

四、项目名称:塔河县公安局医疗器械电子卖场直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塔河县公安局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建设大街32号
联系方式:04573606896
供应商(乙方):哈尔滨市香坊区宇寰安防装备经销部(个体工商户)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治头道街16号1栋2单元1层7号
联系方式:1514514226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维伟思半自动体外除颤器X1
4(台)
¥8,500.00
¥34,000.00
便携式已操作半自动体外除颤仪

合同金额: 34,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3日
履约地点:塔河县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b1ffaf82a508b8045818d6dd6f6baa17.pdf
塔河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1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