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气代煤用户居民燃气保险采购合同公告(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一、合同编号: XJZFCG-2024-021-B包
二、合同名称: 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辛集市2024年农村气代煤用户居民燃气保险项目+B包
三、项目编号: HB2024103330010008
四、项目名称: 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辛集市2024年农村气代煤用户居民燃气保险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 辛集市建设西大街87号
联系方式:0311-83225958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心支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118号中交财富中心T3商务办公楼10-11层
联系方式:0311-8989210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辛集市2024年农村气代煤用户居民燃气保险B包15592户(辛集镇15592户)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乙方投标文件服务质量承诺
主要标的数量:15592
主要标的单价:24.5
合同金额: 38.2004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辛集市;2024年11月15日-2025年11月14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1-1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1-14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4年农村燃气保险合同B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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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2年农村气代煤用户居民燃气保险2024服务合同买方: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负责人:张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065748327T买卖双方根据XJZFCG-2024-021-B号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项目合同: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服务的内容如下:1.服务目标:15592户用户(辛集镇15592户),提供气代煤用户燃气责任保险服务。2.服务内容:家庭财产损失、燃气意外身故、残疾、居家7上341责任险等。3.户服务方案:(乙方投标响应服务方案)方案方案方案保障项目保障项目责任限额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家庭财产累计40.2万,每次20.1万室内装潢家庭财产累计20.2万,每次10.1万室内财产家庭财产累计10.2万,每次5.1万附加家庭扶助金保险保险房屋因遭受主险责任成为严重损坏房和危险房时累计20万,每次每户10万附加额外租房费用保险房屋遭受损坏不能居住,被保险人在外临时租房的额外费用累计7200元,每天60元,最长赔付120天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第三者财产损失累计40.2万,每次20.1万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第三者人身伤亡累计60万,每次30万附加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人身伤亡累计60.2万,每次30.1万附加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医疗费用累计50.2万,每次25.1万累计事故责任限额累计事故责任限额301.92万免赔额免赔额200元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服务工作:1.服务地点:辛集市2.服务期限:2024年11月15日-2025年11月14日3.服务进度:乙方投标文件服务进度4.服务质量要求:乙方投标文件服务质量承诺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资料:气代煤改造15592户的用户信息、地址、联系电话、确户台账。第四条乙乙方责任与义务1.乙方按照中标文件保险方案出具保险单,承担保险责任。合2.乙方在理赔过程中应接受甲方的询问和监督,减少理赔纠纷,加快理赔速度,提高保险业务服务质量;3.乙方应保障甲方和被保险人的正当权益,有责任保守甲方和被保险人的信息秘密,不得有损害甲方和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形象与信誉的行为;4.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操作保险业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进行转让;5.乙方应严格遵守《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保险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6.乙方按所投中标文件及时无偿向甲方和被保险人提供承保方案、索赔流程和理赔承诺,告知承保和理赔信息。第五条甲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甲方与乙方成交人签约后6个月内,按乙方中标报价给付,中标报价382004元。第六条双双方确定,按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提交服务工作的形式:按照中标文件保险方案出具保1险单。2.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按照中标文件保险方案标准。3.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对照保单方案与合同方案是否蘋一致。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验收的时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地点转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室。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服务,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服务内容并收到合同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2.乙方所交付的服务(含货物)内容、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因拒绝而耽搁的时间由乙方负责。3.乙方不能交付合同规定的服务(含货物)时,乙方向甲方退还服务费,并偿付服务(含货物)总额10%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服务(含货物)时,每逾1日供方向甲方偿付服务(含货物)总额10%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7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解除合同,按本条第4款执行。5.乙方未保守甲方和被保险人的信息秘密,或对甲方和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形象与信誉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相应赔偿。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进行转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条第4款执行。7.乙方未按所投中标文件及时无偿向甲方和被保险人提供承保方案、索赔流程和理赔承诺并告知承保和理赔信息的,属于本条第3款“乙方所交付的服务(含货物)内容、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之情形,按照本条第3、4、5款执行。第八条双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张亮喜为目章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李婉华为乙方项目联系人(电话:13483147666)。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甲方联系人询问和监督乙方履约,联系乙方协商未尽事宜。2.乙方联系人向甲方和被保险人出具保险单,提供承保方案、索赔流程和理赔承诺,告知承保和理赔信息,减少理赔纠纷,加快理赔速度,提高保险业务服务质量,联系甲方协商未尽事宜。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九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向辛集市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即为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十工7乙方:(盖章)甲方:(盖章五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签字盖章)KH晓11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辛集市分行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山路支行账号:101465569277账号:9550880207809100291地址:辛集市建设西大街87号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118号中交财富中心T3商务办公楼10-11层固定电话:0311-83225958固定电话:0311-89892106邮政编码:052360邮政编码:050011签署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气代煤用户居民燃气保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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