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预防培训改善采购合同公告(太仓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0585-TCLY-G2024-00290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太仓市工伤预防培训改善项目包2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585-TCLY-G2024-0029
四、项目名称:2024年太仓市工伤预防培训改善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太仓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地址:太仓市陆渡街道 十八港路29号

联系方式:15262557395
供应商(乙方):苏州安琪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澄路82号86-1幢303室
联系方式:1365622163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2024年太仓市工伤预防培训改善项目包2合同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港区(浮桥)、浏河镇、沙溪镇、璜泾镇;25家企业。
联系方式:13656221637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745000.00元
合同金额:74.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1-11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1-15 10:51:09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2024太仓市工伤预防培训改善项目——安琪采购合同.pdf

采购合同书项目名称:2024年太仓市工伤预防培训改善项目甲方:太仓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乙方:苏州安琪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太仓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成交单位:苏州安琪安全技术服务有限鉴定中心公司(以下称乙方)(以下称甲方)地址:太仓市十八港路29号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兴路199号联发大厦310室电话:0512-53573799电话:0512-686350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苏正信立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关于JSZC-320585-TCLY-G2C24-0029采购项目(招标编号2包号:)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合同书的组成部分,即:1、本合同书;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及其附牛(含投标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招标人同意的对局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4、中标通知书。二、合同内容:1、培训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参照采购文件内容):1)工伤保险政策知识培训网2)工伤事故预防知识培训苏大3)职业病危害预防知识培训新4)心理健康及意外伤害现场急救培训(具体以经甲方确认的培训材料、课程安排为准)2、培训要求:培训服务人员8名(详见培训服务人员名单),其中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相关专家不少于5名,专家的基本要求如下:①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与本次培训相关的中级及以上职称25年以上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的企业从业经验③熟悉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现场审核、咨询辅导和培训的经验。3、培训改善场次、时间:1)承担25户用人单位工伤预防改善、培训任务。2)根据用人单位规模,每户安排2-3名专家,利用2-3天时间进行现场巡视巡检,掌握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以及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机制的不足与问题,实施对重点人员针对性培训,以及后期回访。3)每户培训时间16课时,可采用线上及线下的方式结合进行,但线下培训8课时。平均每户培训75人。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柒拾肆万伍仟元整(¥745000.00元)2、付款方式:本服务合同签定之日起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服务项目总服务费用的50%预付款,乙方在服务项目完成后,书面向甲方提出余款结算申请,待甲方评估验收确认合格后应依照甲方要求开具相应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7日内将余款支付给乙方。3、乙方收款账户:账号:7066601161120163002288户名:苏州安琪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苏州银行太平支行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壹年。以项目实际完成时间并通过验收为准。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须按照本项目所涉要求实施项目,履行承诺,保证质量。2、乙方在项目实施周期内接受甲方的实时监管。若乙方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进行改正;若甲方通知乙方进行改正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将相关服务情况修改至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1)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乙方放弃要求调整违约金的权利;若乙方的违约行为对甲方造成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承担违约金的基础上,就超出部分进行损害赔偿,甲方有权自尚未支付的费用中对相应违约金、损害赔偿进行抵扣。(2)解除本合同并聘请其他单位就进行修改、更正或服务,甲方因比产生的聘请其也兰位费用由乙方承担。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或信息;否则,甲方除有权依照本合同第5.2条相关约定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外,同时有权在相关媒体、信息平台进行通告,且乙方三年内不得参加公益招投标或甲方主办的其他活动。4、乙方立主动接受并配合甲方及相关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本项目的检查、指导和监督。5、乙方实施本项目产生的报告、课件、手册等所有相关文字资料、影像资料、电子数据之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除可声明其为该项目承包方外不得对上述资料进行其他用途的使用。6、双方应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不公开信息予以保密,且该保密义务不因合同解除或履行完毕而终止。7、乙方在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过程中,应当就具体服务内容进行书面记录并附上能够证明服务情况的相关材料,并应当每【月】就当月服务情况、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体进度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六、不可抗力1、医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仺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须经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司等效力,但需向采购方提交二份备存。八、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3、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九、附则1、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2、本合同所载明的双方地址为甲乙双方认可的相关文件、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如更换通信地址应于【3】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未通知的自行承担法院送达不能等不利后果。3、合同方一致同意,就任何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起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若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产生纠纷的,甲方为处理此纠纷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诉讼费、执行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4、本合同天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同柜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约日期:签约日期:202111.11开户行:苏州银行太平支行帐户:7066601161120163002288备案代理机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伤预防培训改善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