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用地调整方案 用地调整方案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
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首期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MZ03、MZ04、MZ06管理单元局部用地调整方案
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首期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MZ03、MZ04、MZ06管理单元局部用地调整方案
采购项目编码:
4414007799633872410311094
项目业主:
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服务机构:
梅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首期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MZ03、MZ04、MZ06管理单元局部用地调整方案技术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4414007799633872410311094
合同总金额:
¥10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12日
服务内容:
根据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重点针对管理单元内局部用地的用地性质等控制指标进行调整,并与园区国土空间上位规划进行衔接,成果应符合控规调整等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并满足报批的相关要求。
合同附件
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首期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MZ03、MZ04、MZ06管理单元局部用地调整方案技术服务合同.pdf
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11-15
合同编号:MZGH2024-274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首期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MZ03、MZ04、MZ06管理单元局部用地调整方案委托方(甲方):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受托方(乙方):梅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3日签订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受托方(乙方):梅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首期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MZ03、MZ04、MZ06管理单元局部用地调整方案编制项目进行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技术服务的内容:①控规调整论证报告。针对需调整用地的地块,明确规划调整的内容,提出规划调整的原因及依据,分析规划调整的影响,包括对社会效益、景观环境、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相关区域交通等方面的影响;②根据调整内容,土地利用规划、地块图则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州市;2、技术服务进度: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编制工作。3、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梅州市区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规范。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1-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需调整的地块范围线及拟建项目资料。2、提供工作条件:协助乙方征求各部门意见及规划公示。3、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按乙方要求。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总额:规划调整涉及MZ03、MZ04、MZ06管理单元,其中MZ03管理单元内1个地块,MZ04管理单元内3个地块,MZ06管理单元1个地块,用地面积合计约30公顷。费用参考《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成本取费导则》(2024版)第三部分“3.9.1.1一个层面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地块层面)”中控制性详细规划计费基价为30万元,控规修改论证报告按计费的50%收取,则本项目标准收费为30万元×50%=15万元。本次规划收费按10万元(人民币柒万贰仟元整)优惠收取(含组织专家评审会等为完成本规划项目所需支付的一切费用)。2、甲方负责的技术服务费分期(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提交初步成果后10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2)规划成果通过专家评审会后10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3)规划成果批复通过且乙方提交最终成果后10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4)技术咨询过程中产生的差旅、会议、评审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2-注:本合同所提及的天数约定均指工作日。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3、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发起付款申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户名:梅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梅州嘉应支行账号:44001728651050651182第五条7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方书面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3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第六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提交①专家评审会、专委会等报批所需纸质和电子材料;②编制最终成果一式六份和电子成果,同时要满足甲方报批和存档的数量使用需求。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规范及甲方的其他要求。3、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按双方协商。第七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甲、双)方所有。-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乙、双)方所有。第八条又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应当乙方完成各阶段工作的时间按甲方延误的时间顺延。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应当按迟延支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应当按甲方未付金额每日3‰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4、乙方未按要求完成约定的义务或完成的工作任务不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的(即经验收不合格的),属于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按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第九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园区规划设计室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吴正强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协调、沟通,掌握项目进度等。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发生不可抗力;第十一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无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4-第十二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无o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广东梅州高新报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盖章)(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2024年11月13日乙方:梅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2024年1月13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用地调整方案 用地调整方案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