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CD30抗体试剂 抗体试剂 IMP3抗体试剂采购合同公告(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4)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CD30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等8项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457601551202430204
二、合同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CD30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等8项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0634--244XZ1ZH0180
四、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CD30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等8项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 址:鲤鱼山南路137号
联系方式:09914362391
供应商(乙方):北京中杉金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8号院3号楼3层A座301单元30101、301单元30102室
联系方式:1365992994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CD30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 数量:1.00 单价(元):223.25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无锡傲锐东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规格型号:6ml/支(1支/袋)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IgA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 数量:1.00 单价(元):49.4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无锡傲锐东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规格型号:6ml/支(1支/袋)
标项三 主要标的名称:IMP3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 数量:1.00 单价(元):309.7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无锡傲锐东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规格型号:6ml/支(1支/袋)
标项四 主要标的名称:DPC4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法) 数量:1.00 单价(元):209.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无锡傲锐东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规格型号:6ml/支(1支/袋)
标项五 主要标的名称:FOXP1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 数量:1.00 单价(元):152.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无锡傲锐东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规格型号:6ml/支(1支/袋)
标项六 主要标的名称:Pax-8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 数量:1.00 单价(元):449.35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无锡傲锐东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规格型号:6ml/支(1支/袋)
标项七 主要标的名称:EGFR(表皮生长因子受体)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 数量:1.00 单价(元):141.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无锡傲锐东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规格型号:6ml/支(1支/袋)
标项八 主要标的名称:Langerin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 数量:1.00 单价(元):411.35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无锡傲锐东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规格型号:6ml/支(1支/袋)
2.合同金额(元):1945.05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按合同文件要求执行,按合同文件要求执行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此项目按单价招标,支付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附件信息:
2024-SJXD-086-北京中杉金桥-CD30抗体试剂等.pdf
合同编号:YFY202-STxD086医用耗材(试剂)采购合同甲方: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乙方:北京中杉金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EC签订日期:202年月8日.甲方: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乙方:北京中杉金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新疆医科大学和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关于医用耗材(试剂)采购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产品及价格1.本合同范围内耗材(试剂)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生产厂家以中标结果为准,除中标结果外的阳采及降价谈判等,应以设备与信息管理部签字(盖章)的附件为准。2.合同内产品价格按中标价格执行,包含生产、销售、运输全部成本及)税费、利润等全部项目。(详见成交通知书及明细)23.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所有产品的价格为全疆最低价。若招标后出现新的全疆最低价,乙方同意甲方按照新的全疆最低价进行结算。4.合同期内乙方所提供的所有产品不得上调价格。若经双方协商产品价格下浮,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确认、执行。第二条供货方式及时间1.乙方应对所供产品适当备货,确保甲方需求。2.乙方按甲方采购计划和要求及时配送,乙方承诺自接到甲方计划后上天内将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急诊、抢救等紧急情况下,甲方随时下达计划,乙方必须保证随时供货,并在4小时内送达。不得因供货不1及时影响甲方诊疗工作。3.乙方所供产品必须先送达甲方设备与信息管理部办理验收入库手续。乙方不得在甲方设备与信息管理部通知的计划外直接向使用科室送货。违反本约定的,乙方承诺免于收取任何款项,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4.甲方收货时,应验收产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数量、有效期和包装等,如配送的产品与甲方计划及中标(谈判)结果不符或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标准,乙方应立即退货、换货、补货。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及时进行更换,确保不影响甲方的工作。5.供货配送过程中的破损、丢失、污染等损耗由乙方负责。第三条资质及质量标准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及代理人的合法资格、本合同所涉及产品的合法性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章,包括:(1)营业执照;(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4)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5)产品授权文件;(6)乙方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7)汇款地址、账号。2.乙方本条第一款所列资质证明文件发生变更、过期等情况应提前9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甲方,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及时更新备案。乙方委托代理人发生变更,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更新备案。(3.合同期内由于乙方(供应商)代理权限(产品授权)的转移、公司注2销、产品变更等实质性原因,合同应终止,甲方(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甲方按医院相关规定重新招标。4乙方保证所配送的产品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调查和处理。5.乙方提供的产品均应按标准包装、贮存及运输,确保产品安全及质量;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进口产品报关单、产品合格证,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甲方的要求,包括甲方提出的特殊要求;随货同行单上应当包括供货者、生产企业及生产企业许可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数量、储运条件、收货单位/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者出库印章。6.乙方所提供的医用耗材的有效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有效期限不小于12个月;另对于库房库存效期低于3个月的产品,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予以免费更换。特殊产品双方另行协商。!7.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不存在专利权、商标权、授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与任何第三方产生的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1一-第四条付款1.乙方送货后按甲方要求及时携由甲方采购和库管人员签字确认的送货单办理入库手续,按规定出具增值税发票及相关财务票据。2.取得入库手续后,乙方有权对该批供货书面申请付款,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后,甲方根据计划予以支付,付款期限以医院付款周期为准。3.付款方式:由甲方通过银行转账、商业汇票、银行承兑、银行保理等方式向乙方结算货款。第五条反商业贿赂约定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情况下对甲方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第六条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3款约定的,甲方对该供货有权不予结算,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该供货等值的违约金。2.不按约定时间配送的,乙方按照每天承担逾期配送产品货款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3乙方三次不按甲方采购计划配送,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甲方如发现乙方所提供产品的价格不是全疆最低价,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对本合同期限内所有产品按全疆最低价执行,已结算供货的差额部分从未结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5.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第三款执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能补足甲方损失的,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6.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乙方进行处理。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因此而支出任何费用的,乙方均应按照该支出数额的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按照问题产品数量的双倍向甲方供应产品。7.乙方在合同期内出现任何失信、弄虚作假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的货款,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应货款的30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8.乙方有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9.乙方开具虚假发票的,乙方同意甲方对虚假发票所涉及金额货款不予4支付,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0.将本合同约定的供货义务转让他人履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1.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1款履行义务的,乙方除应当继续履行该义务同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12.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医科大学等出台相应的采购政策,则按照上级采购政策执行,若政策影响合同实际实质性条款的则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其他约定1.甲乙双方已对本合同各条款全面、准确理解,双方对本合同的认识已达成完全的一致。2.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价格、文件、资料、数据等,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及患者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3.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FI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但应以最大限度减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方式履行合同,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4.本合同的所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1)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2)法人授权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5(3)中标通知书及答疑函。(4)产品清单。5.与合同相关招投标备案资料、供应商承诺、价格谈判、会议纪要等其他附件均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2024年10月日起至2025年10月7日止,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壹份。第十一条通知条款.甲方确认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鲤鱼山南路137号负责人:陆晨电话传真:0991-4324139电子邮箱:无乙方确认通讯地址:负责人:罗静营电话传真:13659929949电子邮箱:1285195519@99.com1.双方一致认可,在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之间的书面通知等文件通过递送、传真、特快专递、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至合同记载的双方的通讯地址、6电子邮箱视为送达,且该通讯地址适用于法院(或仲裁)审理和执行各个诉讼阶段。2.如果一方故意拒收、找他人代收、邮件被退回或以其他理由逃避接收文件的,所有文书自发出之日视为送达。3.任何一方的联络方法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关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据变更前的联络方法所做出的联络和通讯应视为有效,未及时通知变更情况的一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乙方:北京中杉金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甲方: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盖章)(盖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日期:2024年10月8日日期:207年10月8日公名称:北京中杉金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开户行:北京银行西客站支行帐号:010903362001201051660867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承诺一、甲乙双方按照《民法典》及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医药产品。..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药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药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罗静营六、乙方指定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本授权书声明:北京中杉金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晓凤。代表本公司授权北京中杉金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罗静莺,身份证号:******************,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代表我公司在与贵单位的业务往来中,在以下授权范围内,以本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超越权限的行为均为无效行为,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授权委托人无权转移委托权。授权业务范围:1、代表本公司销售本公司经营许可的全部产品;2、代表本公司与贵单位洽谈有关本公司产品的购销业务;3、代表本公司接收贵单位提交的采购订单;4、代表本公司与贵单位就购销业务中的账面进行核对,并代表本公司代为签收以本公司为收款方的票据(不得收取现金)。本授权书于2024年01月01日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特此声明。的名罗静莺中华人民共和国乜别女民族汉居民身份证1991年12月16日新疆沙湾县四道河子镇西大渠村二巷67号机关沙湾县公安局公民身份号码6542231991121612018.11.02-2038.11.02的名罗静莺中华人民共和国乜别女民族汉居民身份证1991年12月16日新疆沙湾县四道河子镇西大渠村二巷67号机关沙湾县公安局公民身份号码6542231991121612018.11.02-2038.11.02名刘晓凤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女民汉居民身份证上11972年4月3日近北京市海淀区吴家村路10号院9号楼6门402号签发机关******海淀分局公民身份号网110108197204035461有效期限2006,05.08-2026.05.06it装法定代表人北京中杉金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01月01日成交通知书项目编号:0634--244XZ1ZH0180北京中杉金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你方于2024年09月27日所参与的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CD30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等8项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已结束,你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中标明细详见附件:交货期:按甲方采购计划和要求及时配送。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特此通知。新易采计划号:JH2024032500003新疆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10月08日成交通知书项目编号:0634--244XZ1ZH0180。序号产品名称产品注册或备案名称产品注册或备案证号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成交金额单价1CD30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CD30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苏锡械备20180117号包装规格:6ml/支(1支/袋)无锡傲锐东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批223.25元/ml2lgA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lgA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苏锡械备20180262号包装规格:6ml/支(1支/袋)无锡傲锐东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批49.4元/ml3IMP3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IMP3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苏锡械备20180220号包装规格:6ml/支(1支/袋)无锡傲锐东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批.309.7元/ml4DPC4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法)DPC4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法)苏锡械备20190048号包装规格:6ml/支(1支/袋)无锡傲锐东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批209元/ml5FOXP1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FOXP1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苏锡械备20180245号包装规格:6ml/支(1支/袋)无锡傲锐东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批152元/ml6Pax-8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Pax-8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苏锡械备20180368号包装规格:6ml/支(1支/袋)无锡傲锐东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批449.35元/ml7EGFR(表皮生长因子受体)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EGFR(表皮生长因子受体)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苏锡械备20180053号包装规格:6ml/支(1支/袋)无锡傲锐东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批141元/ml8Langerin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Langerin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苏锡械备20180180号包装规格:6ml/支(1支/袋)无锡傲锐东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批411.35元/ml合计金额小写:1945.05元大写金额:壹仟玖佰肆拾伍元零伍分合计金额小写:1945.05元大写金额:壹仟玖佰肆拾伍元零伍分合计金额小写:1945.05元大写金额:壹仟玖佰肆拾伍元零伍分合计金额小写:1945.05元大写金额:壹仟玖佰肆拾伍元零伍分合计金额小写:1945.05元大写金额:壹仟玖佰肆拾伍元零伍分合计金额小写:1945.05元大写金额:壹仟玖佰肆拾伍元零伍分合计金额小写:1945.05元大写金额:壹仟玖佰肆拾伍元零伍分合计金额小写:1945.05元大写金额:壹仟玖佰肆拾伍元零伍分.合同附表(产品清单)合同附表(产品清单)合同附表(产品清单)合同附表(产品清单)合同附表(产品清单)合同附表(产品清单)合同附表(产品清单)合同附表(产品清单)合同附表(产品清单)合同附表(产品清单)合同附表(产品清单)合同附表(产品清单)合同附表(产品清单)序号产品名称产品注册证名称产品注册证号规格/型号单位供货价(元)生产厂家存储条件与有效期产品分类是否专机专用适用机型中标时间1CD30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CD30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苏锡械备20180117号6ml/支(1支/袋)ml223.25元/ml无锡傲锐东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8℃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试剂否元2024/10/82IgA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IgA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苏锡械备20180262号6ml/支(1支/袋)ml49.4元/ml无锡傲锐东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8℃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试剂否无2024/10/83IMP3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IMP3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苏锡械备20180220号6ml/支(1支/袋)ml309.7元/ml无锡傲锐东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8℃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试剂否无2024/10/84DPC4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法)DPC4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法)苏锡械备20190048号6ml/支(1支/袋)ml209元/ml无锡傲锐东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8℃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试剂否无2024/10/85FOXP1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FOXP1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苏锡械备20180245号6ml/支(1支/袋)ml152元/ml无锡傲锐东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8℃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试剂否无2024/10/86Pax-8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Pax-8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苏锡械备20180368号6ml/支(1支/袋)ml449.35元/ml无锡傲锐东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8℃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试剂否无2024/10/87EGFR(表皮生长因子受体)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EGFR(表皮生长因子受体)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苏锡械备20180053号6ml/支(1支/袋)ml141元/ml无锡傲锐东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8℃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试剂否无2024/10/88Langerin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Langerin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苏锡械备20180180号6m1/支(1支/袋)ml411.35元/ml无锡傲锐东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8℃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试剂·杏无2024/10/8日期:2024年10月8日(合同专用章)日期:2024年10月8日(合同专用章)日期:2024年10月8日(合同专用章)日期:2024年10月8日(合同专用章)日期:2024年10月8日(合同专用章)日期:2024年10月8日(合同专用章)日期:2024年10月8日(合同专用章)日期:2024年10月8日(合同专用章)日期:2024年10月8日(合同专用章)日期:2024年10月8日(合同专用章)日期:2024年10月8日(合同专用章)日期:2024年10月8日(合同专用章)日期:2024年10月8日(合同专用章)产品清单第1页,共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CD30抗体试剂 抗体试剂 IMP3抗体试剂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