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电子信息平台设备及软件 服务器采购合同公告(湖北民族大学2024)



湖北民族大学湖北民族大学电子信息平台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湖北民族大学2024年电子信息平台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HBGL-XJ(2024)065(D2024031)
四、项目名称:湖北民族大学电子信息平台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湖北民族大学
2、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3、联系方式:18771196855
4、供应商(乙方):恩施州环亚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5、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土桥路113号
6、联系方式:1347725698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服务器等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批
4、主要标的单价:717885元
5、合同金额:91.788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15日;履约地点:校内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4.589(万元) 收取比例: 5%

8、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13452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1-1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1-15
九、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下载

湖北民族大学2024年电子信息平台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合同.pdf

第1页共13页湖北民族大学经济合同湖北民族大学2024年电子信息平台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合同编号:HBGL-XJ(2024)065(D2024031)签约地:湖北民族大学甲方(需方):湖北民族大学乙方(供方):恩施州环亚科贸有限责任公司甲方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向乙方购买设备一批,根据成交通知书、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设备具体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单价、质保期等详见附件:《采购清单及要求》。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玖拾壹万柒仟捌佰捌拾伍元整(¥917885.00元)。含设备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安装辅材、税费等。三、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乙方于30日内完成设备的交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交货地点:湖北民族大学指定地点。四、质量要求:乙方所供设备必须按合同《采购清单及要求》中的要求组织供货,保证绝对全新、正品、质量合格、手续齐全,货物完好无损,达到标书要求的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如果乙方所供设备与前述要求不相符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绝验收,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予赔偿。五、安全责任:乙方在搬运、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必须按照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安全,保证产品质量性能的稳定。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六、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即人民币大写肆万伍仟捌佰玖拾肆圆整,小写¥45894.00元)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待设备使用12个月(从设备全部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无任何质量问题或有问题能及时按售后服务条款进行处置,乙方无违约责任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第2页共13页湖北民族大学经济合同内向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若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又不履行售后服务承诺的,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但不减免乙方的违约责任。七、验收:乙方所供物品必须是原包装送到交货地点,通过甲方及使用单位代表、乙方代表共同开箱验货后(此次验货为外观验收,不免除乙方产品的质量责任),乙方再行安装调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格验收手续。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安装调试延迟的,验收时间相应顺延。八、售后服务:乙方承诺所供产品质保期按照投标文件执行。产品的软件程序免费升级,终身维护。在质保期内,乙方负责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设备,全天24小时咨询,接到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如遇特殊情况,在15天内解决。未尽事宜,乙方按照其响应文件中确定的服务方案、服务承诺履行售后服务。售后服务咨询电话:134-7725-6985(易长辉)九、违约责任及违约金:1、若乙方不能按时交货并完成安装,或交货安装调试后未能验收合格、达不到合同验收标准等违约情形的,乙方自本合同约定的交货之日起按合同总金额的日千分之一(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逾期7天交货或交货后7天内未达到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自本合同约定的供货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按合同总金额的日千分之一(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且乙方不能在7日内通过售后服务方式解决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按合同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十、付款方式:乙方所供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后,甲方按照财务程序予以结算。十一、其它条款:1、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采购会议记录及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若与湖北民族大学经济合同第3页共13页本合同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2、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期间及合同实施完成2年内,经双方同意得到的与双方单位有关的信息(产品价格、销售计划、财务信息、银行账号、技术秘密等)必须保密,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将其用于其它用途。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外,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撤销合同。4、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成的,甲乙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败诉方承担对方因本案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6、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伍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湖北民族大学合同专用章和乙方公司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乙方:恩施州环业科贸有限责任公司甲方:湖北民族大学法人(或授权代表)易长法人(或授权代表):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土桥路113号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电话:13669051583电话:0718-8431470社会信用代码:914228013317425947传真:0718-8431470开户行:工商银行恩施学院路支行开户行:工商银行恩施学院路支行账号:1817001509020014556账号:181700152902000103720年11月15日202年11月15日ONAO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信息平台设备及软件 服务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