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告制作采购合同公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2024)
一、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
二、供应商名称:天山区文化路博雅绘轩复印店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61101000016824232
五、合同编号:11N10652811T20241138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广告制作
详见附件
批
1.0
350
35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
联系人:杨丙国
联系电话:13999975949
传真:/
地址:建设西路112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广告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10652811T2024113802).pdf
合同编号:11N10652811T2024113802采购单位(甲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服务单位(乙方):天山区文化路博雅绘轩复印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天山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天山区文化路博雅绘轩复印店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天山区文化路博雅绘轩复印店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天山区文化路博雅绘轩复印店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广告制作--品牌:,设计类型:宣传画,版面大小:其他,颜色:彩色,使用材料:亚克力1批350.0035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350.00350.00350.00350.00350.00350.0035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叁佰伍拾元整叁佰伍拾元整叁佰伍拾元整叁佰伍拾元整叁佰伍拾元整叁佰伍拾元整叁佰伍拾元整二、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7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0%的设备款:350元(人民币:叁佰伍拾元整)。2.甲方逾期付款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乙方有权追究甲方延迟履行的责任。3.甲方如需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提供开具发票所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材料。先开发票后付款的流程,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增值税发票。三、服务条款按照甲方设计要求制作门牌及刻章,送货上门服务。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1/2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中山路支行账号:账号:991903855810106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告制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