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工程及配套 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优化审查采购合同公告(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局2024)



河源市高新区产业园南片区基础设施工程及配套项目-规划纵四支路、规划横二支路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优化审查

采购项目名称:

河源市高新区产业园南片区基础设施工程及配套项目-规划纵四支路、规划横二支路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优化审查

采购项目编码:

441697MB2C163302410220127

项目业主:

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局

服务机构:

中元天纬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河源市高新区产业园南片区基础设施工程及配套项目-规划纵四支路、规划横二支路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优化审查

合同编号:

441697MB2C163302410220127

合同总金额:

¥46,8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11月01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工程位于河源市高新区,由河源城建市政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西城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设计。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人行道、排水(雨污水)、行道树、照明、交通设施、通讯管线等以及土石方工程,主要新建规划纵四支路(长1791.30米,宽15.00米)、规划横二支路(长408.85米,宽8.00米)2条市政道路。工程预算费用为40642958.97元。

合同附件

006(合同)河源市高新区产业园南片区基础设施工程及配套项目-规划纵四支路、规划横二支路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优化审查.pdf

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局 2024-11-18

项目咨询服务合同河源市高新区产业园南片区基础设施工程及配套项目-项目名称:规划纵四支路、规划横二支路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优化审查GTG2-1101合同编号:委托方(甲方):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局受托方(乙方):虫元天纬集团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出长L签订时间:202Y年11月1日4签订地点:河源市高新区-1-项目咨询服务合同1甲方: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局乙方:中元天纬集团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河源市高新区产业园南片区基础设施工程及配套项目一规划纵四支路、规划横二支路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优化审查专家评审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一、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委托乙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咨询服务。成立项目组,收集资料、做好会议前的协调工作,组织专家评审工作,结合项目资料及专家意见等,对所有的资料进行梳理及归纳,编制《施工图设计优化审查报告》。二、乙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内容主要包括:1.乙方派出不少于4名工作人员成立项目组,收集资料、做好会议前的协调工作;2.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邀请有相关资格和经验的专家进行评审工作,各专家根据相关专业的注册职业资格及高级职称或以上资格进行评审;3.对施工图设计相关所有的资料进行梳理及归纳,编制《施工图设计优化审查报告》;4.乙方应在甲方提供项目施工图设计的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交付项目审查成果资料:《施工图设计优化审查报告》二份及所有相关的资料原件;5.根据需要,为甲方提供评审后相关施工图设计优化审查资料整理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1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2-一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相关咨询服务;2.甲方向乙方提供开展咨询服务所必需的资料和信息;3.双方对为履行该合同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交合同服务成果,甲方在乙方提交合同服务成果后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4.本项目咨询服务费总额为:¥46800.00元(人民币肆万陆仟捌佰元整),咨询服务工作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规范的等额发票及《施工图设计优化审查报告》,经甲方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拨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上述规定的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即视为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无需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四、违约责任1.如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要求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优化审查报告》及所有相关的资料原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合同款项。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主张权利所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用等。2.若乙方提交的《施工图设计优化审查报告》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若整改后仍然不能达标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且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五、争议解决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有关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和履行过-3-程中的一切纠纷均由甲方所在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管辖处理;2.双方所达成的任何其他一切文本均构成本合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中若有冲突之处,以最后达成为准。六、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七、乙方收款银行账号收款单位:中元天纬集团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河源源城支行账号:44050174860400000627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互信互谅、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处理。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十、通知与送达1.乙方指定以下联系方式用于为履行本合同涉及的通知事项:联系人:马元清电话:13829301011地:河源市新市区滨江大道北366号宝豪御龙湾二期26栋商铺196号101室2.因履行本合同涉及的通知事项(包括法律文书的签收),甲方经由上述指定联系方式通知乙方的,均视为通知到达。3.本条规定适用于诉讼、仲裁过程中法院或仲裁机构向任何一方送达文件。4--甲方: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1签订日期:2024年1月一日0有中马之清乙方:中元天纬集团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盖章)签订日期:2年11月日P-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工程及配套 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优化审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