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旅游基础设施 红色文旅融合智慧化 其他工程总承包服务 文创亭及调度中心装修部分施工采购合同公告(长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4)



一、合同编号: [350821]jxzb[GK]2024003
二、合同名称: 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长汀段)—长汀县红色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红色文旅融合智慧化项目
三、项目编号: [350821]jxzb[GK]2024003
四、项目名称: 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长汀段)—长汀县红色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红色文旅融合智慧化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长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地 址: 长汀县汀州镇桥下坝体育大厦
联系方式:0597-6832240
供应商(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
地 址:大同镇客家大道268号
联系方式:135159059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博物馆智慧导览系统及长汀文旅平台调度中心建设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批
主要标的单价:1131779.0000元
合同金额: 279.98595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长汀县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1-1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1-18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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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350821]jxzb[GK]202400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长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住所地:长汀县汀州镇桥下坝体育大厦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597-6832240传真:电子邮箱:13205965116@139.com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住所地:大同镇客家大道268号联系人:张志奇联系电话:13515905966传真:电子邮箱:13515905966@139.聪明根据项目编号为[350821]jxzb[GK]2024003的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长汀段)—长汀县红色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红色文旅融合智慧化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二、合同标的-第1页-总金额(元):¥160,799.50品目编码C11059900品目名称其他工程总承包服务采购标的文创亭及调度中心装修部分施工服务时间(单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服务范围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服务标准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总金额(元):¥103,639.00品目编码C11059900品目名称其他工程总承包服务采购标的文创亭及调度中心装修部分施工服务时间(单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服务范围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服务标准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总金额(元):¥472,129.00品目编码C11059900品目名称其他工程总承包服务采购标的文创亭及调度中心装修部分施工服务时间(单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服务范围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服务标准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总金额(元):¥481,191.00品目编码C16020300品目名称软件集成实施服务采购标的博物馆智慧导览系统及长汀文旅平台调度中心建设服务时间(单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服务范围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服务标准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总金额(元):¥1,131,779.00-第2页-品目编码C16020300品目名称软件集成实施服务采购标的博物馆智慧导览系统及长汀文旅平台调度中心建设服务时间(单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服务范围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服务标准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总金额(元):¥136,153.00品目编码C16020300品目名称软件集成实施服务采购标的博物馆智慧导览系统及长汀文旅平台调度中心建设服务时间(单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服务范围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服务标准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总金额(元):¥314,169.00品目编码C16020300品目名称软件集成实施服务采购标的博物馆智慧导览系统及长汀文旅平台调度中心建设服务时间(单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服务范围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服务标准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柒拾玖万玖仟捌佰伍拾玖元伍角(¥2,799,859.50)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799859.5元)。☐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其他方式。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乙方需负责项目总体建设任务。根据项目招标(或合同)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设计、运输、施工、安装、调试、培训等,提供技术服务和设备维护、平台维护、平台升级、历史数据迁移等,以及因平台对接而需要的数据开发、软件开发等,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第三方的沟通、协调以及负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第三方费用按投标文件执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投-第3页-标响应文件)。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3.3.1采购清单中未列明且对于所供设备基本运行必备的软件、软件功能及软件授权,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质保期内由乙方免费升级至可使用的最新版本。3.3.2采购清单中未列明的、为保证系统基本运行必备的配件、配线等辅助配套材料,乙方须免费提供,有原厂辅助配套材料的,须提供原厂材料,没有的,须提供符合国标的配套材料。3.3.3本项目施工及所需配套辅材、建设配合费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自行测算该成本。本项目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项目实施时如实际需求数量有所增减,根据实际数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结算,投标单价表详见上表。投标报价须包含但不限于所需设备成本、施工机械(器械)使用费、材料费、生产费、运输费、安全措施费、安装费、开路埋管施工费、配套器件(含线路)费、因安装工作不连续而造成的窝工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税金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以及管理费、总包配合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第三方中介机构检测费、利润等,为全费用报价。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若因乙方责任而导致的甲方依据合同条款对乙方的扣款处罚除外)。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长汀段)—长汀县红色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红色文旅融合智慧化项目4.2服务范围:中标方需负责项目总体建设任务。根据项目招标(或合同)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设计、运输、施工、安装、调试、培训等,提供技术服务和设备维护、平台维护、平台升级、历史数据迁移等,以及因平台对接而需要的数据开发、软件开发等,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第三方的沟通、协调以及负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第三方费用。4.3服务地点:长汀县城区内。4.4服务完成时间:整体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合同包项目的安装调试并交付。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固定单价形式,详见投标文件。5.2服务内容:乙方需负责项目总体建设任务。根据项目招标(或合同)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设计、运输、施工、安装、调试、培训等,提供技术服务和设备维护、平台维护、平台升级、历史数据迁移等,以及因平台对接而需要的数据开发、软件开发等,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第三方的沟通、协调以及负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第三方费用按投标文件执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1)服务技术保障:按项目需求配备项目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具体名单详见投标响应文件。(2)服务人员组成:具体名单详见投标响应文件。(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行业及设计标准。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第4页-按投标文件执行。5.4.3其他要求:无。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6.1、验收要求6.1.1系统验收原则6.1.1.1项目工程验收应遵循如下原则:6.1.1.1.1.项目验收原则上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6.1.1.1.2.除设备安装、调试纪录外,验收还应制定细致、全面的测试方案,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分阶段严格测试,以确保项目工程质量;6.1.1.1.3.验收小组一般由业主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检测机构(如有)和专家组成员(如有)等相关单位共同组成。验收小组成员要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意见力求公正、全面、准确;并对验收工程提供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评语的正确性负责。6.2系统验收标准硬件设备、材料、配件质量标准必须以与其相关的国际、国家、行业、厂家的质量标准为依据,以及技术需求书要求、合同约定的相应质量标准为补充依据,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系统验收。系统测试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和信息系统工程项目验收规范进行,测试方案根据工程项目的合同协商制定并参照产品功能符合性测试导则,测试项目应包括:功能度、安全可靠性、兼容性、可扩充性、性能、资源占用率、易用性、建设方文档等,测试过程严密监控,对测试规范、测试问题、回归测试、测试报告进行严格的评审、严格遵循质量控制流程,完成公正合理的测试,提供项目的检测报告。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委派刘艺雯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3205965116,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方应于2024年11月30日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其他无。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委派李政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3600980539,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等要求开展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长汀段)—长汀县红色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红色文旅融合智慧化项目服务;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第5页-管。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8.8其他乙方应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如由此产生的一切人身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和不良后果,乙方承诺承担全部责任,概与甲方无关。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1,119,943.802024-12-3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合同签订后,开具等额的正规税务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2559,971.902025-03-3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主要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开具等额的正规税务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31,119,943.802025-06-30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项目验收后,开具结算金额剩余部份的正规税务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十、履约保证金无十一、合同期限本合同在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本项目验收合格、结清所有款项、质保期满后自动终止失效。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12.2.1成交供应商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期间知悉的或收到的甲方的财务、技术、产品信息、人员资料或其他工作上的文件资料、工作内容等予以保密,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签订并严格执行《单位保密承诺书》;成交供应商进入甲方工作区域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个人保密承诺书》,严格履行保密义务。12.2.2成交供应商违反本条约定泄露甲方的涉密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2.2.3本条款不因合同届满或解除而失效。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第6页-无。13.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日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其他违约情形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产生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16.1、到货与安装要求16.1.1乙方须按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长汀段)—长汀县红色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红色文旅融合智慧化项目的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项目施工,进行各系统的安装调试,接受本项目建设单位的监督。16.1.2整体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合同包项目的安装调试并交付。16.1.3所有设备均应出自原厂,符合国家标准,不得私自添加或更改,并保证所有设备及部件均是全新的纯正部件,不得以废、旧材料制作,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接收。16.2、违约责任乙方应严格履行售后承诺,为保障售后承诺的实施,甲方将根据具体情况对乙方给予每次不低于200元的罚款,若出现重复投诉,每次罚款不低于1000元。16.3、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16.3.1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所有设备须提供三年免费保修;技术参数有要求的以技术参数要求为准。16.3.2中标供应商应派项目经理级技术团队到现场安装、调试至正常工作,并对采购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指导直至能独立操作、排除简单故障。16.3.3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到达现场不超过8小时。16.3.4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16.3.5保修期结束后,供应商有责任(或在货物使用地区指定有能力的合作伙伴)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16.3.6供应商总报价应含所有税收、安装、施工、调试、运输、培训费以及与主体工程所需的各项配套费用。16.3.7验收后按投标人所投单价与采购单位实际用量验收,如验收总价超出中标价格,则按中标总价付款;如低于中标-第7页-价格,则按实际验收价格付款。16.3.8运维培训:根据招标人需要,乙方对各系统为招标人提供现场运维培训服务,直至被培训者能胜任基础运维操作。16.3.9应急状态下,需乙方对服务保持24小时不间断服务。16.4、诉讼相关费用承担16.4.1若因成交供应商未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导致甲方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身财产的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16.5、违约终止合同16.5.1在合同履行期间,若遇政府部门或上级单位出台有关该项目的政策调整,继续履行合同违反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的,甲方须提前30日通知成交供应商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合同解除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16.6、廉政条款16.6.1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以任何形式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的行为,若发现并被核查属实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成交供应商的礼金及吃请等,如有违反廉政纪律等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七、其他约定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副本贰份,用于验收等。17.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无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7.6其他无。十八、合同附件项目进度计划表、主要设备清单、项目报价清单明细。甲方(采购人):长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刘女士纳税人识别号:11350821MB0403918D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汀县支行账号:1410020129900111518乙方(中标或成交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黄三福纳税人识别号:91350800705389458F-第8页-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账号:350010024060525110750007签订地点:长汀县签订日期:2024年11月15日-第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红色旅游基础设施 红色文旅融合智慧化 其他工程总承包服务 文创亭及调度中心装修部分施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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