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硬件升级改造采购合同公告(罗田县人民医院2024)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信息化硬件升级改造项目
三、项目编号:LTZB202409E148248
四、项目名称:信息化硬件升级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罗田县人民医院
2、地址: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王保芯大道7号
3、联系方式:15897941696
4、供应商(乙方):武汉比邻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地址:洪山区珞南街桂园路5号
6、联系方式:027-873227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信息化硬件升级改造项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无
3、主要标的数量:无
4、主要标的单价:无
5、合同金额:61.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见合同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Y2024009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1-1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1-18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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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硬件升级改造项目.pdf
合同书项目名称:罗田县人民医院信息化硬件升级改造项目甲方(采购人):罗田县人民医院乙方(中标人):武汉比邻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地:罗田县人民医院签订日期:020年月日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定,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第一条服务内容与过程管理1.1双方约定,本合同涉及的服务的内容、时限、方式、标准为:应提供7*24小时服务响应。如出现紧急技术问题,在提出服务请求后,中标人应在1小时内予以电话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如需要)。24小时内处理好问题。服务方式:现场服务,不限次的电话,电子邮件等。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护服务和技术服务支持,免费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功能修正、性能升级优化、故障检测、运行维护等。所提供货物在安装调试并运行后能和原有设备数据互联互通。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采购安装,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1.2服务过程档案乙方在提供合同所规定服务过程中,应做好以下服务过程档案,并按规定时间提交。1.3验收标准:产品功能验收标准:完成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设备功能运行的要求。产品性能验收标准: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通用性要求,符合用户需求的性能要求。产品质量验收标准:符合相关规范要求。1.4验收要求在项目验收时将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设备检测合格资料、安装调试、操作和维护的技术手册、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除招标文件另有要求外,均按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产品,如果发现任何一设备被证明有缺陷采购人有权要求第三方进行检验,并依据检验结果向中标人索赔。第二条服务期2.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期为免费质保3年。免费质保期从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之日起计算。无论何种原因或意外发生的故障均属于质保范围之内。不得以“人为损坏”、“环境因素”或其他任何原因拒绝维保或要求收取任何相关费用。2.2本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为1年。缺陷责任期自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算。在缺陷责任期内,如果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方案享有审查权、知情权,服务质量的评分权、监督权;对乙方的服务成果享有验收权、异议权。3.2为达成合同目的,甲方应当对乙方提供必要配合。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1在满足甲方合同需要的基础上,乙方可以自行开展服务活动,安排服务时间和休息时间。4.2乙方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资料及相关信息等,应当遵守保密义务。4.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制定服务方案,公布服务费用开支明细,保管服务档案,接受甲方监督等。4.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乙方服务人员的资格证书。4.5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该服务项目转交由第三方承办。第五条收费标准和付款方式5.1本合同总价款:615000元,(大写:陆拾壹万伍仟元整)5.2付款方式为:本合同按以下第(1)种类型付款:(1)自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7%,即596550元(大写:伍拾玖万陆仟伍佰伍拾元整);缺陷责任期满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即18450元(大写:壹万捌仟肆佰伍拾元整)。5.3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为收取服务费用的账户,并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户名:武汉比邻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帐号:579457928348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广埠屯支行联系人:郭鹏菲联系电话:027-87322755如乙方上述账户信息发生变更,乙方需提前向甲方发送书面通知,未能提前书面通知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5.4乙方应当同时提供符合税务规定的正式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能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为止。第六条违约责任6.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任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因整改造成服务工作逾期完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乙方逾期完成工作处理;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应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外,还应当支付服务费总额3%的违约金。6.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退还所收费用及利息,且乙方应按服务费总额的3%支付违约金。6.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4.2条约定的保密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应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外,还应当支付服务费总额3%的违约金。6.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擅自将本合同服务项目转交由第三方承办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应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外,还应当支付服务费总额3%的违约金。6.5本合同约定服务工作有完成时限的,如乙方逾期完成服务工作,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额0.1%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15日未完成服务工作,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应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额3%的违约金。6.6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及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7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造成损失的原因以及数额,以相关主管部门的认定为准。6.8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约定的违约金低于甲方损失的,不足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因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公告费用、律师咨询代理费用、公证费用等。6.9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逾期支付服务费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服务费的3%支付违约金。6.10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均不得提前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服务费总额3%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据实赔偿不足部分。第七条争议解决7.1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2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解决争议而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审计费、差旅费等。第八条不可抗力8.1此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方可以免除责任;但遭受该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日内通知对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使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造成的任何延误或损失减少到最小。8.2此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接受政府行政指令而无法履行的,接受政府行政指令的一方可以免除责任。第九条附则9.1本合同书中未尽事宜或有任何修改,经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单位盖章后生效。9.3本合同书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报备案使用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展:第十条补充条款甲方:罗田县人民医院乙方:武汉比邻科技发展有限公司W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AI7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洪山区珞南街桂元路5号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法人授权代表:郭鹏菲ti联系,联系人:郭鹏菲;$y电话:027-87322755传真:027-87322755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3007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广埠屯支行帐号:579457928348税号:91420111725752285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硬件升级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