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中转站除臭设备运营维护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马鞍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24)
一、合同编号:34059920241119000202
二、合同名称:马鞍山市环卫处2023-2025年度中转站除臭设备运营维护服务
三、项目编号:340500242440300300029
四、项目名称:马鞍山市环卫处2023-2025年度中转站除臭设备运营维护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马鞍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慈湖河路996号
联系方式:17755508082
供应商(乙方):南京一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新模范马路5号南京科技广场B座8楼
联系方式:1890518003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马鞍山市环卫处2023-2025年度中转站除臭设备运营维护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1.00
主要标的单价:332467.89元
合同金额:332467.89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1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附件信息:
一阳政府采购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马鞍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简称“甲方”)和南京一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同意在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的见证下,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同一单位发出的文件内容如有抵触,以后形成的文件为准):1.1磋商文件(项目名称:马鞍山市环卫处2023-2025年度中转站除臭设备运营维护服务采购(第二次),项目编号:MASCG-0-F-F-2022-5631);1.2乙方的响应文件1.3附件: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发出的所有与本次磋商有关的补充通知;磋商过程中形成的补充资料及最后报价;乙方随同响应文件一起提交的资料及附图;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双方澄清、确认共同签字、盖章并经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见证的补充文件。1.4甲方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本合同及各附件的适用顺序如下:①各附件规定有抵触,但本合同有规定的,按合同执行;②各附件有抵触的,且本合同没有规定的,按甲方磋商文件执行;③甲方磋商文件未规定的,按乙方响应文件执行。④《市环卫处生活垃圾转运站除臭系统运行管理考核办法(试行)》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磋商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合同标的标的名称:马鞍山市环卫处2023-2025年度中转站除臭设备运营维护服务采购(第二次)标的内容:具体内容以磋商文件为准。服务质量: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规定,以及行政主管部门和磋商文件要求。4、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1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40%预付款。甲方以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考核的结果,作为服务费支付的依据,服务费按季度支付,即次季度首月支付上季度的服务费(不含考核经费),及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剩余考核经费。6、履行服务时间(期限)、服务地点履行服务时间(期限);2023年1月-2025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服务地点:马鞍山市(甲方指定地点)7、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或因甲方原因导致终止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合同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损失情况予以赔偿或补偿。(2)甲方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或延期支付合同款(不可抗力除外),应向乙方偿付延期款项的违约金,金额每日按逾期款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3)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甲、乙方无法履约,可不执行违约责任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4)上述违约金不能补偿对方损失时,双方有权向对方追索实际损失的赔偿金。(5)乙方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经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其标准为每逾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服务完毕;②未按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服务人员;(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为乙方人员的责任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8、其它约定:(1)乙方向甲方出示所有人员的劳务合同原件、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并将劳务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交甲方备案。(2)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全程监督。9、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10、争议的解决方式: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提交马鞍山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11、本合同一式6份,在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报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见证。甲方、乙方双方各2份、见证方1份、批准本项目预算的财政部门1份。甲方:马鞍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乙方:南京一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讯地址:马鞍山市慈湖河路996号通讯地址:南京新模范马路5号南京通讯地址:马鞍山市慈湖河路996号科技广场B座8楼邮政编码:243000邮政编码:电话:0555-2323452传真:0555-2616271电话:025-66929099电话:0555-2323452传真:0555-2616271传真: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鼓楼支行账号:320006604018010013523甲方:,乙方:,见证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单位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签订时间:2023年1月1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转站除臭设备运营维护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鞍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