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协同控制监测现场监管能力提升 环保监测设备 应急监测飞行平台采购合同公告(山东省潍坊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



山东省潍坊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潍坊市协同控制监测现场监管能力提升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0786204_001
二、合同名称:潍坊市协同控制监测现场监管能力提升项目
三、采购项目名称:潍坊市协同控制监测现场监管能力提升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000000202402007862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山东省潍坊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5518号
联系方式:0536-8528090
供应商(乙方):合肥博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070号2栋1-602
联系方式:135149828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环保监测设备
详见合同
1.0
42.6
42.6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1-1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1-1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潍坊市协同控制监测现场监管能力提升项目合同04包.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设备类)项目名称:潍坊市协同控制监测现场监管能力提升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0786204_001计划编号:37000000040202120240017采购人:山东省潍坊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供应商:合肥博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一十一月一十五日采购人(全称):山东省潍坊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供应商(全称):合肥博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潍坊市协同控制监测现场监管能力提升项目(SDGP370000000202402007862)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潍坊市协同控制监测现场监管能力提升项目。2.供货地点:具体设备安装的地点由采购人确定。3.供货内容和范围:应急监测飞行平台。二、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货,供货完成后10日内安装、调试完成并达到验收条件。三、质量标准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肆拾贰万陆仟元(¥426,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张海。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426,000.00元;七、付款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付至合同金额的65%,到货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0%、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100%。自收到供应商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技术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供货清单及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供货,确保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11月15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山东省潍坊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二份,供应商执二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山东省潍坊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供应商:合肥博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5518号住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070号2-602法定代表人:周成,法定代表人:欧秀云委托代理人:孙鹏,委托代理人:张海电话:0536-8529090,电话:传真:0536-8585366,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261041,邮政编码:230051合同条款1.采购与供应1.1本合同价款以中标金额为准,不进行调整。1.2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数量以附件1《分项报价表》为准,供应商按附件1《分项报价表》所列品种和规格供货。1.3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计价、结算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1.4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标准另有规定外)。1.5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单价,指运抵本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综合价,包括设备费、加工费、包装费、检测费、装卸费、运输费、税金、供应商合理的利润、管理费、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向有关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供应商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全部价款与费税。2.质量要求2.1供应商应在交货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2.2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检测中心检验必须符合国标要求。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则以更新后的标准为准。2.3供应商的设备供应与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ISO9000质量体系标准。2.4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_五_年。2.5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无条件的向采购人提供缺陷产品的免费维修、更换等服务。针对采购人提出的书面要求,供应商必须在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供应商在3日内指派专人到现场解决,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2.6不论任何原因,供应商借故推脱或拒绝采购人提出的维修、更换等服务请求,采购人有权自行解决,实际发生的维修或更换等费用,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6个月。2.7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供应商产品质量导致出现项目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2.8其他质量要求:/。3.供货时间及地点3.1供货及通知方式:按采购人要求。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供应商自行承担。3.2供货地点:供应商负责送货至项目现场卸至采购人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费用。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4.1数量验收:甲乙双方在交货现场以过磅、点数、检尺等约定方式进行数量验收,采购人应保证设备随到随验。供应商应对在采购人现场的计量数据进行确认。4.2质量验收:(1)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采购人按要求进行尺寸和外观质量验收,尺寸和外观质量符合要求方可卸车,否则不得卸车。(2)外观质量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及时按规定取样送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视为最终合格。如采购人、本项目建设单位或监督单位提出异议,参照有关标准规范,结合现场情况解决,供应商必须满足上述三方的有关质量的意见。(3)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开具签收单作为最终结算依据。(4)抽检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不代表供应商供应产品全部合格,如因供应商产品问题造成采购人供货期、质量、劳务等损失,全部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5)外观及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供应商应在接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清理出项目现场,并承担本次的检测费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6)其他:现场现货检验,采购人如有异议3日内提出,供应商24小时内负责处理。4.3标的物所有权自卸货完毕时起转移,但经验收确认为不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换。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5.1安全文明施工5.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_____/______。5.1.2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_______/_______。5.1.3供应商负责在设备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整个过程中现场全部人员、设备的安全。供货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和其单位雇佣的工人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承包方必须为现场服务人员办理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自行承担。本项目需特殊防护的内容:针对施工现场情况及迎检等需要,应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费用自行承担。6.预付款6.1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的比例):见付款方式。6.2扣回预付款的时间、比例:/。7.货款支付:见付款方式。7.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依据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金额和结算明细向采购人开具结算100%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货款且不构成违约。7.3货款支付方式可选择银行转账支票、网银转账、银行承兑汇票等常规支付方式的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以双方每次付款前协商确定为准。7.4其他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资金不到位的,致使采购人不能按合同付款,采购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若供应商不按要求开立银行账户,导致货款或项目款延期支付,采购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供应商不得因此停止合同的履行。8.合同变更8.1由于项目变更,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书面合同变更,供应商应予以接受。甲乙双方共同修订的合同条款,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8.2根据项目需要,采购人对所采购设备的数量和送货时间如有变更,及时书面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按变更后的数量和送货时间供货,新增或减少的设备价格不变。9.双方责任9.1双方指定现场收货及交货代表。采购人收货代表:张欣,联系电话:。供应商交货代表:张海,联系电话:。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确保设备顺利交接。9.2供应商应将设备按合同约定时间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指定收货代表和采购人项目所属其他2人及以上签字验收确认后有效。9.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报采购人,采购人视情况确定是否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如采购人不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可自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设备。采购人在自行采购和接收该违约部分设备时实际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采购人同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9.4除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外,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设备须采用国家、企业、行业标准要求包装,并同时满足方便所供设备长途及短途运输的要求,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等措施。9.5装箱单应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发货地、供应商、收货人、交货地、承运人等,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装卸警示标志。9.6供应商应对项目现场情况和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和通道限制的正常及临时规定有充分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要求延长或变更供货期限等。9.7供应商应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如果供应商是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供应商还应向采购人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证明文件。9.8供应商运抵采购人指定现场的设备,交货单据上应详细列明当次供应设备的名称、品牌、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数量、合计金额。9.9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采购人打开包装进行质量、性能等的检验时,发现质量问题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三日内予以维修、更换或退货。9.10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设备质量检验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以及按照项目竣工验收规定及采购人要求,提供所有相关符合要求的资料。9.11采购人、设计、相关内部监督单位审核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并不减少供应商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9.12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人。供应商即使向采购人发送了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通知书,供应商承诺该转让通知书对采购人不发生任何效力,供应商承担因其转让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9.13当一方纳税人信息等关键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时,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9.14采购人依据本合同(供应商纳税人相关信息)约定收款单位(供应商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向供应商支付货款。10.违约与赔偿10.1除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其他不论任何原因,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供应商若不能按规定期限送至采购人指定现场存货地点,采购人向供应商收取逾期运达设备总额(含增值税)每日0.5%的违约金,并有权因供应商违约终止合同。10.2对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采购人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发现供应商所供设备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应予以接受。10.3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在规定质量保证期限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应按下列条款向采购人赔偿:(1)同意采购人拒收设备,并把被拒收设备的预付货款返还采购人。(2)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货设备所需的其它费用。(3)根据设备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采购人遭受损失,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设备价格。(4)更换或修理有缺陷的设备,以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性能,供应商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承担采购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同时相应延长被更换或修理设备的质量保证期。10.4采购人提出索赔通知后,供应商应在28日内答复,如果在28日内未答复,视为供应商已接受该索赔,同时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10.5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发票,供应商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设备品类、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等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重新开具发票,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因供应商开具发票不及时给采购人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供应商不得擅自作废或冲红已向采购人提供的发票,否则供应商须按发票金额(含增值税)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10.6如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足额足量供应设备,对采购人造成影响达3天及以上,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选择供应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同时采购人保留向供应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0.7未经采购人同意,如供应商单方面终止供货,除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未供货货款总额(含增值税)20%的违约金。11.不可抗力11.1不可抗力系指签约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及后果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任何一方由于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1.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积极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11.3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60日以上,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11.4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安排不周及税收政策的调整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12.知识产权和专利权12.1涉及到知识产权(或专利权)标记的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及其权属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承诺其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利权),若供应商提供设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导致他人向采购人索赔的,以及供应商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处理此纠纷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采购人针对上述一切损失有权从供应商结算货款中扣除或依法追索。13.争议解决13.1遇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交下列第2程序解决:(1)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4.其他14.1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有关条款执行。14.2本合同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确定和变更合同实质性条件的会议纪要、往来信函、资料等。14.3.本合同中供应商注明的电子邮箱需是有效(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若使用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的,此数据电文进入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运营商服务器即视为收到。供应商电子邮箱(必填):13514982866@139.com。14.4未尽事宜经采购人上级部门同意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全部合同规定条款后失效。14.5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合同附件:附件1:分项报价表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品牌型号单价(元)合计(元)技术指标1应急监测飞行平台1套博观定制426000426000(一)小型无人机:1.尺寸(不含桨叶,展开状态):810×670×430mm(长×宽×高);1应急监测飞行平台1套博观定制4260004260002.重量(含下置单云台支架):(不含电池)3.77千克;(含双电池)6.47千克;1应急监测飞行平台1套博观定制4260004260003.最大起飞重量9.2千克;1应急监测飞行平台1套博观定制4260004260004.最长飞行时间:55分钟;1应急监测飞行平台1套博观定制4260004260005.最大水平飞行速度:23米/秒;1应急监测飞行平台1套博观定制4260004260006.最大飞行海拔高度:5000米;1应急监测飞行平台1套博观定制4260004260007.除套装外额外配备两块无人机备用电池;1应急监测飞行平台1套博观定制4260004260008.提供五年保障额度内不限次数的维修或置换服务,承诺原厂质保;1应急监测飞行平台1套博观定制4260004260009.提供无人机五年内100万第三者责任保险,其中大疆保险3年+太平洋保险2年;1应急监测飞行平台1套博观定制42600042600010.提供小型多旋翼无人机视距内驾驶员执照(CAAC)培训,保证3人持证。1应急监测飞行平台1套博观定制426000426000(二)多传感器相机:1.尺寸:170×145×165mm;1应急监测飞行平台1套博观定制4260004260002.工作温度区间:-20°C至60°C1应急监测飞行平台1套博观定制4260004260003.录像过程中若异常断电,可自动保存已录制的视频1应急监测飞行平台1套博观定制4260004260004.防护等级:IP541应急监测飞行平台1套博观定制4260004260005.混合光学变焦:30倍,数字变焦:32倍1应急监测飞行平台1套博观定制4260004260006.支持一键各镜头模块同时拍照或录像1应急监测飞行平台1套博观定制4260004260007.支持夜景模式1应急监测飞行平台1套博观定制4260004260008.支持同时显示可见光和红外画面1应急监测飞行平台1套博观定制4260004260009.变焦相机有效像素:4000万1应急监测飞行平台1套博观定制42600042600010.最大变焦倍数:400倍1应急监测飞行平台1套博观定制42600042600011.广角相机有效像素:4800万1应急监测飞行平台1套博观定制42600042600012.激光测距测量范围:3km1应急监测飞行平台1套博观定制42600042600013.红外相机支持点测温、区域测温,、中心点测温1应急监测飞行平台1套博观定制42600042600014.提供五年保障额度内不限次数的维修或置换服务,承诺原厂质保。1应急监测飞行平台1套博观定制426000426000(三)无人机定位模块:1.重量≤100g;1应急监测飞行平台1套博观定制4260004260002.工作温度:-20℃~60℃;1应急监测飞行平台1套博观定制4260004260003.电池续航时间:≥50min;4.具备北斗定位;高度精度±1m;5.无网络信号时支持断点续传;6.配置9轴传感器+高精度气压计;7.实现起飞状态检测、有效飞行时间统计、姿态实时回传、坠机监测、异常数据存储和分析。8.无人机外置定位模块有对应成熟的APP移动客户端软件,APP兼容iOS和安卓系统(APP名称AGENT3.0);支持接入民航局无人机云交换系统。(四)无人机智能水体采集系统:1.主体体积:≤250×100×100毫米(长×宽×高);2.重量:≤700克(含安装套件及线材,不含容器)3.有机玻璃采水容器容量:≥2升4.有机玻璃采水容器重量:≤350克(空重)5.收放机构极限承重能力:>3千克6.极限下放距离:≥10米7.下视相机感光元件:≥1/2英寸8.毫米波雷达有效检测范围:≥0.5~10m9.具备紧急断绳功能10.内置SD卡/2G,支持全自动采水任务数据记录11.显示下视相机的实时画面12.支持在平台中显示并切换无人机主摄像头监视画面及下视超广角夜视镜头监视画面13.支持浏览该账户下的云端历史采水任务14.提供五年保障额度内不限次数的维修或置换服务,承诺原厂质保(五)大气移动监测系统:1、尺寸与重量:尺寸157*103*87(mm),重量≤500g;2.检测项目:气体检测仪支持同时检测7种不同污染物(不包含温湿度传感器),检测项目包含于PM2.5、PM10、CO、NO2、O3、SO2、VOCs等多种气体,并能同步显示温度、湿度;3.安装方式:气体的进样口位在无人机上方,进样口方向与机头方向保持一致,符合等速采样;配备有气密性的气室;4.供电方式:具备3种不同的供电方式;5.具备高亮浓度警示灯提示功能。6.具备独立的移动通信模块,无传输距离限制,污染物浓度数据回传或记录速率不低于1Hz,且支持数据断点续传;7.支持在无人机官方航线规划与飞行控制软件中显示实时监测数值与设备工作状态;8.支持气体自动采样功能;9.各检测模块参数要求:-具备可吸入颗粒物检测模块,检测方式:激光散射/光散射,检测PM1.0、PM2.5、PM10三种数值,量程不小于0~1mg/m3,检出限1ug/m3;-具备CO监测模块,检测方式:电化学,可用量程0~20ppm,检出限10ppb;-具备NO2监测模块,检测方式:电化学,可用量程0~20ppm,检出限5ppb;-具备SO2监测模块,检测方式:电化学,可用量程0~20ppm,检出限5ppb;-具备O3与NO2监测模块,检测方式:电化学,可用量程0~20ppm,检出限5ppb;-具备VOCs检测模块,检测方式:PID,可用量程0~9999ppm,检出限1ppb;10.提供五年保障额度内不限次数的维修或置换服务,承诺原厂质保。(六)气体分析软件及移动端平台:(一)气体分析软件1套:具备如下数据可视化功能:1、实时显示气体检测仪的工作状态,包括卫星数、待传数据量、相对高度、设备名称,并且控制设备的高亮警示灯、采气泵等功能;2、具备数据断点续传功能,通信中断时采集到的任务数据不会丢失,且会在连接重新建立后自动追回,并显示待传数据量;3、每个检测项目具备独立的温度、湿度与压力传感器,并能在专用调参与校准软件中独立显示;同时支持质量浓度、体积浓度两种单位,用户可自由切换;(二)配备HUAWEIMatePadAir(BKY-W20)便携式移动工作终端1台,屏幕尺寸:12英寸,运行内存:16GB,存储内存:≥256GB,分别率:≥2560*1600。合计:(大写)人民币肆拾贰万陆仟元整(小写)¥426000元合计:(大写)人民币肆拾贰万陆仟元整(小写)¥426000元合计:(大写)人民币肆拾贰万陆仟元整(小写)¥426000元合计:(大写)人民币肆拾贰万陆仟元整(小写)¥426000元合计:(大写)人民币肆拾贰万陆仟元整(小写)¥426000元合计:(大写)人民币肆拾贰万陆仟元整(小写)¥426000元合计:(大写)人民币肆拾贰万陆仟元整(小写)¥426000元合计:(大写)人民币肆拾贰万陆仟元整(小写)¥426000元合计:(大写)人民币肆拾贰万陆仟元整(小写)¥426000元附件2: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承诺函致:山东省潍坊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你方组织的潍坊市协同控制监测现场监管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07862),我方作为合格投标人,在此郑重承诺:1.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供货,供货完成后10日内安装、调试完成并达到验收条件。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15日内发生故障的,经维修调试后仍无法达到验收指标的,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合格新品。若安装、调试、验收期间卖方无法证实仪器符合本标书技术要求,买方有权退货。2.质保期:本项目中我方所投仪器设备,经验收通过签字之日起提供质保期5年,质保内容包括整机及所有相关用品;质保期内除人为损坏和不可抗拒因素外,对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并包括维修过程中更换的所有配件。质保期内,每年提供一次仪器设备维护保养服务。3.维修响应:设备发生故障时,我方承诺2小时内作出响应,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超过7个日历日仍未维修好的,提供备用产品服务。4.操作培训:提供相关技术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中文操作手册和标准操作方法),在安装调试时为使用方培训3名操作人员。用户使用一段时间后,由厂方技术人员进行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仪器的基本原理、结构、基本操作、维护知识、故障排除等,直到所有使用人员可独立进行操作为止。5.软件升级:根据国家标准和用户需求,提供操作软件的系统升级。对于涉及设备软件著作权纠纷的均由我方和设备厂家负责处理解决。6.派驻1名持有中国民航局颁发的无人机驾驶证的工程师,提供应急保障服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协同控制监测现场监管能力提升 环保监测设备 应急监测飞行平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