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供水保障防灾减灾基础建设采购合同公告(吴桥县水务局2024)
吴桥县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防灾减灾基础建设项目五标段合同
发布时间: 2024-11-18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吴桥县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防灾减灾基础建设项目五标段合同 三、项目编码:HB2024103320010017 四、项目名称:吴桥县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防灾减灾基础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吴桥县水务局 地址:吴桥县 联系方式:高伟 供应商:山东新泽塑胶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博大道以西,苹果园路以南(亚太公司西门对过) 联系方式:付自雷0534-272919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吴桥县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防灾减灾基础建设项目五标段 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638321.35 合同金额:4638321.35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工期:300日历日;建设地点:吴桥县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2024-11-15 八、合同公告2024-11-18 九、其他补充事宜:
五标段合同五标段中标通知书
发布时间:
2024-11-18 采购人:
合同协议书吴桥县水务局(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吴桥县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防灾减灾基础建设项目(五标段)(项目名称),已接受山东新泽塑胶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吴桥县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防灾减灾基础建设项目(五标段)(项目名称)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它合同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小写4638321.35(大写)肆佰陆拾叁万捌仟叁佰贰拾壹元叁角伍分4.承包人项目经理:许桂芝5.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承包人承诺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8.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9.承包人承诺按国家现行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工程全部内容。10.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工期:300日历日。六份合同双方各执三份11.本协议书一式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吴桥县水务局(盖单位公章)承包人:山东新泽塑胶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博大道以西,苹果园路以南(亚太公司西门对过)邮编:邮编:253000电话:电话:0534-2729198电子邮箱:电子邮箱: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天衢工业园支行账号:账号:1612010409200005131行号:行号:102468000306签订时间:2024年11月15日签订地点:吴桥县水务局合同条款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一般约定11.1词语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第1.5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1.1.1.4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1.1.1.5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1.1.1.7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投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其它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已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合同效力,主要用于在履行合同中作为衡量变更的依据,但不能直接用于施工。经发包人确认进入合同的投标图纸亦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用于在履行合同中检验承包人是否按其投标时承诺的条件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1.1.2.3承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发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1.1.2.4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1.1.2.5分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1.1.2.6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7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3中标通知书山东新泽塑胶有限公司你方于2024年11月8且所递交的吴桥县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防灾减灾基础建设项目五标段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4638321.35元。工期:300日历且。质量标准:合格。项目经理:许桂芝。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0日内到吴桥县水务局与我方签订合同。特此通知。招标人:桥县水务局章)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信招标有限公司(盖章)2024年11月1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供水保障防灾减灾基础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