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 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洪湖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 421083202401000118
二、合同名称: 洪湖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
三、项目编号: 421083202401000118
四、项目名称: 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第二轮政府购买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洪湖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洪湖市新堤街道洪林华府b栋7楼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方式:13872211666
供应商(乙方):洪湖港通达实业总公司
地 址:湖北省洪湖市复兴路15号
联系方式:138866167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主要标的数量:3项
主要标的单价:2856000
合同金额: 285.6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4年11月18日至2027年11月18日;履约地点:洪湖经济开发区石码头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1-1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1-19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购买服务合同.pdf
购买服务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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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甲方:洪湖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乙方:洪湖港通达实业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洪湖市关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所购的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内容洪湖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周期三年)第二条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本次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为螺山船闸至乌林汽渡段长江水域作业船舶、锚泊船舶、工程船舶、客(汽)渡船、浮式码头作业囤船及公务囤船、执法船艇等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油污水全免费接收服务。(二)服务要求:1、接收:船舶污染物接收服务单位应按照政府购买的服务范围,保证每天不低于一次,每次不少于3小时的巡航服务,特殊情况需增加巡航频次,全程免费接收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包括污油、废油)。(1)对有紧急需求的航行船舶,通过甚高频联系后实行跟船接收;(2)对靠港船舶、锚泊船舶、待闸船舶,按巡航情况对需要服务的船舶逐船免费接收;(3)对趸船及公务船艇实行每周上门免费接收服务;(4)接收船舶污染物需填写作业台帐,由船方签字确认(或登录“船E行”系统),并按规定填写涉污作业报告。2、转运处置:乙方应尽职尽责将接收的船舶水污染物转运上岸处置,应与有资质的转运处置单位签订船舶水污染物转运上岸处置协议,协议单位应履行船舶水污染防治义务,按照转运处置流程,规范有序转运处置。(1)生活污水通过转运车每半月不少于一次的转运;确保月转运率不低于95%。(2)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存放,应及时转运上岸处置,每周不低于一次的转运,纳入城乡垃圾收集、处理体系,确保月转运率不低于95%。(3)含油污水(包括污油、废油)由符合环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回收,转运量达不到起运量时,根据实际需求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转运处置,确保季度转运处置率不低于95%。(4)乙方接收的港口船舶污染物应在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码头进行交付,填写交付联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登记台帐。第三条项项目经费使用原则及支付方式(一)使用原则:项目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二)支付方式:1、合同购买价款:合同购买价款周期三年,总额为285.6万元。分解为每个年度95.2万元。2、支付方式:船舶污染物综合接收转运费用按照《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政府购买服务考核办法》每季度一考核一拨付的办法执行。第四条合同期限与终止1、合同期限为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2、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不符合《洪湖市关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中规定的服务供应方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第五条项目绩效评估乙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甲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项目完成后,甲方会同相关部门和社会评估机构对项目的工作绩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公众满意度等进行评估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合同期内,甲方每月了解掌握项目工作进度及资金支付情况,每年对乙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核。2、甲方负责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3、甲方负责制定具体的考评办法,认真开展绩效评估。4、甲方应加强对乙方的管理,督促乙方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环保运营。(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拔付项目经费。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方,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3、乙方应落实安全、环保运营的主体责任,加强人员、设施设备管理,制定并落实安全、环保制度、操作规程并有效实施,确保运营安全。4、运营期间发生安全、环保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第七条特约条款1、如果乙方没有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承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如因乙方的过失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对此做出赔偿。2、乙方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应及时报备,不得随意更换,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与其解除合同或做出相应惩罚(具体合同约定)。第八条监督管理1、严禁乙方将购买服务内容进行再次转让,因按时履行协议确需转让的,需提前6个月提出转让申请,经甲方同意,双方签订终止服务的协议。2、乙方不按要求接收处理船舶生活垃圾、油污水、生活污水,发生二次污染并造成后果的,由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九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经甲、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之日起生效。民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人:湛艺法人代表人单位地址:洪湖市洪林华府单位地址:洪湖市新堤街道复兴路15号B栋7楼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洪湖城中支行账号:562579789340202年年11月1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 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