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医疗机构责任险 体意外伤害险 公众责任险 财产险等保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潍坊市中医院2024)
潍坊市中医院潍坊市中医院医疗机构责任险、医务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医院公众责任险、医院财产险等保险服务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70000020240100388501_001
二、合同名称:潍坊市中医院医疗机构责任险、医务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医院公众责任险、医院财产险等保险服务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700000202401003885
四、采购项目名称:潍坊市中医院医疗机构责任险、医务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医院公众责任险、医院财产险等保险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潍坊市中医院
地址:
联系方式:05368190195
供应商(乙方):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1173号
联系方式:1866890825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保险服务
无
1
141.9
141.9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潍坊市中医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1-1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1-19
九、其他补充事宜:
潍坊市中医院医疗机构责任险医务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医院公众责任险医院财产险等保险服务合同.pdf
采购合同.pdf
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潍坊市中医院医疗机构责任险、医务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医院公众责任险、医院财产险等保险服务合同编号:SDGP37070000020240100388501_001计划编号:37070000007501520240098采购人:潍坊市中医院供应商: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无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一十一月一十八日采购人(全称):潍坊市中医院供应商(全称):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女府采购政府采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潍坊市中医院医疗机构责任险、医务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医院公众责任险、医院财产险等保险服务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潍坊市中医院医疗机构责任险、医务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医院公众责任险、医院财产险等保险服务。2.服务地点:潍坊市中医院。HN贝府采购3.服务内容和范围:YYW电子化政府采二、服务期限三、服务标准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壹万玖仟元¥1,419,000.00元);政府采购2.合同价格形式:o电子化政府采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1,419,000.00元。七、付款方式府采购口一次性支付方式:政府采购子化政府口分期支付方式:口其他支付方式:2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11月18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潍坊市中医院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1173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5368190195,电话:18668908256传真:,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千佛开户银行:,山支行账号:,账号:1602023109200136467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1.3服务内容:。具体包括:1.4服务的进度安排:。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仲裁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0.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2.4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潍坊市中医院医疗机构责任险、医务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医院公众责任险、医院财产险等保险服务采购项目42台.采购合同项目编号:SDGP370700000202202000693..甲方:潍坊市中医院J乙方: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11月日采购合同甲方(采购人):潍坊市中医院乙方(成交供应商):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潍坊市中医院医疗机构责任险、医务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医院公众责任险、医院财产险等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一、合同文本构成(一)本合同条款;(二)中标(成交)通知书;(三)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五)招标(采购)文件;(六)技术规格和要求;(七)本合同附件。二、合同内容序号服务内容名称备注1医疗机构责任保险2医务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3医院公众责任保险4财产综合险三、合同金额服务内容名称金额(元)医疗机构责任保险1300000.00医务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0.00医院公众责任保险19000.00财产综合险100000.00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小写:1419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壹万玖仟元整。2四、货款支付(一)支付途径分为三种:1、国库支付;2、甲方支付:3、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本合同的支付途径采用第2种,具体支付金额如下:有甲方支付:1419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壹万玖仟元整)。属国库支付的财政资金,在合同生效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时,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量验收单,并提出支付申请。(二)支付方式1、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出具保单前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2、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险责任履行完毕之日止。服务期满后视采购人满意程度可以再进行续签合同,最多可续签三年(一年一签),本年度为第三年度合同续签。医疗机构责任险须追加一年的追溯期。五、服务质量要求:(一)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完全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二)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招标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或最新者。(三)甲方对服务质量的检验,应依据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四)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五)甲方在接到患方理赔申请后,应在48小时内拨打956123报案,乙方将派人前往了解相关情况,全程参与医患纠纷的处理,并积极提供有利于医方利益的协助,以加快医疗纠纷的调处进程,减少院方损失与精力投入。(六)对于事故责任明确、理赔材料齐全的案件,乙方将在以下时限内赔付到位:索赔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赔付;索赔金额在10-50万元(含)以下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赔付:索赔金额在50万-100万元(含)之内的,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赔付:3索赔金额超过100万的,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赔付。(七)累计赔偿限额24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60万元,每次事故每位患者赔偿限额40万元,每次事故每位患者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限额5万元,每次事故每位患者特别费用赔偿限额2万元,每次事故每位患者公平原则赔偿限额2万元;法律费用累计赔偿限额12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万元,法律费用赔偿限额包含在累计赔偿限额内。口六、项目管理乙方要指定全权负责人负责该合同的落实,负责与甲方进行资料对接、纠纷现场协调并做好理赔工作。七、保密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及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接触或产生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发生任何有损于其保密性的事件,乙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直至就此向甲方赔偿损失。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一)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提出或由于甲方原因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变更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二)乙方未按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履行合同的,而又无正当理由,甲方可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实施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三)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须经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并应当在三十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解除实施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四)本合同的变更或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九、分包与转让(一)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展行的合同义务。(二)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十、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十一、违约4(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二)乙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或只履行部分合同条款,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三)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十二、不可抗力双方中任何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0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三、争议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山东龙脉招标有限公司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泰山财产保股份有限公司甲方,潍坊市中医险山东务司(公章)(公章)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潍州路1055号地址:中国山东)自电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路1173号ciraocna刚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克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机构责任险 体意外伤害险 公众责任险 财产险等保险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潍坊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