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乌苏市南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



一、采购人名称:乌苏市南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塔城地区质量与计量检测所
三、采购项目名称:乌苏市南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591101000016810543
五、合同编号:11N4583566742024106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食品、建材、农副产品、生活饮用水、轻工产品等产品质量检验及计量检定、校准服务
详见附件

1.0
4940
494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乌苏市南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钱宗兴
联系电话:19990688787
传真:/
地址:乌苏市奎屯河路40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产品质量检验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83566742024106401).pdf

合同编号:11N4583566742024106401采购单位(甲方):乌苏市南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单位(乙方):塔城地区质量与计量检测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塔城地区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检测服务”项目-塔城地区质量与计量检测所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检测服务”项目-塔城地区质量与计量检测所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检测服务”项目-塔城地区质量与计量检测所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食品、建材、农副产品、生活饮用水、轻工产品等产品质量检验及计量检定、校准服务--品牌:1批4940.00494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4940.004940.004940.004940.004940.004940.00494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肆仟玖佰肆拾元整肆仟玖佰肆拾元整肆仟玖佰肆拾元整肆仟玖佰肆拾元整肆仟玖佰肆拾元整肆仟玖佰肆拾元整肆仟玖佰肆拾元整二、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三、服务条款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甲方使用中的医疗卫生等方面仪器设备的检测技术服务,乙方所采用的校准方法和依据是国家规程、校准规范、国家标准,如需按甲方的特殊要求进行检校时,请附上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正式文件,并注明特殊检校要求。注:本协议中所称检测为检定、校准等计量活动的总涵。2、在申请检测时,甲方填写委托协议(单),完整、准确地提供计量仪器的名称、校准量值、测量范围、准确度等级等技术信息,并提供设备使用说明书,提出检测技术和证书类别的相关要求,作为双方验收检测计量仪器和结算费用的依据,甲方取件签字后委托协议(单)提货联应留存给乙方作为结算的凭证。甲方有责任如实告知乙方送检仪器存在的瑕疵、注意事项和安全隐患。3、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收费,根据《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是(1)、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主标准器);(2)、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事业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主标准器);(3)、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1/2按照上述规定和适用范围,甲方、乙方共同识别,经确认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乙方将免征检定费。甲方按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和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分别填写委托协议(单)并盖单位公章。具体操作请参见乙方业务流程。4、按下列检测(1)现场检测:乙方应在到达甲方现场3至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工作。(2)送检:乙方收到计量器具并提交资料完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工作。5、检定费用单价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新发改收费】(2017)1649号文执行.校准、测试费用单价按照乙方对外公布的校准收费标准。计量器具的维修调试费用、配件费、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提供建标考核和人员培训服务的费用,均不包括在上述费用内,另行协商计算。如双方已列单价、数量清单,则按清单执行。当实际检测的器具与合同清单数量不符时,按委托协议(单)实际仪器设备数量与内容进行收费。6、现场检测工作完成后,委托协议(单)提货联留甲方,甲方应在乙方检定完毕后,将检测费4940元(大写:肆仟玖佰肆拾元整)汇款到指定的乙方账户,乙方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凭付款凭据和委托协议(单)提货联,提取证书。甲方凭付款凭据和委托协议(单)提货联,取件,提取证书。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市文化路分理处账号:,账号:107642010952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市文化路分理处账号:账号:107642010952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