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化用柴油 柴油采购合同公告(招远市殡仪馆2024)



招远市殡仪馆2024年度火化用柴油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招远市殡仪馆招远市殡仪馆2024年度火化用柴油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685000202302000138A_001_017
二、合同名称:招远市殡仪馆2024年度火化用柴油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685000202302000138
四、采购项目名称:招远市殡仪馆2024年度火化用柴油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招远市殡仪馆
地址:招远市罗峰街道办事处石门郭家村
联系方式:0535-8119518
供应商(乙方):招远市地脉加油站
地址:招远市辛庄镇大刘家村101号
联系方式:1379355002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原油及成品油管道运输服务
普通0号-10号柴油
3500
0.000681
2.3835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招远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1-0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1-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招远市殡仪馆2024年度火化用柴油采购项目合同.pdf

柴油采购项目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招远市殡仪馆2024年度火化用柴油采购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685000202302000138A_001计划编号:37068500023400120230001采购人:招远市殡仪馆供应商:招远市地脉加油站采购代理机构: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一月九日招远市殡仪馆2024年度火化用柴油采购项目由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以SDGP370685000202302000138号磋商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委确定招远市地脉加油站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合同协议书(2)磋商文件(3)响应文件(4)乙方的书面承诺(5)成交通知书(6)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7)附件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3、乙方提交的服务应符合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所记载的服务内容。乙方提交的服务必须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验收。4、合同总金额:成交折扣:按照甲方通知供货当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成品柴油零售价格的97.1%。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本项目分批供货,首批供货接甲方通知后预付10%的预付款。结算单价按照甲方通知供货当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成品柴油零售价格按中标费率下浮。每批柴油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付款时成交单位须为采购人提供有效燃油发票。6、服务期限:2024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8日。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供货,每批次火化用柴油3天内供货完毕。7、验收方式(1)服务质量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服务,严格遵守冬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2)乙方应将所供服务的有关资料等交付甲方。(3)资料达不到相关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8、项目管理乙方要指定一人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商务和技术。每一项目实施必须由相关负责人现场管理。在项目施工或实施阶段验收时,相关负责人必须配合。9、分包与转让(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10、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11、违约条款(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该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产品,产品每迟交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除迟交货物以外,乙方若出现其它违约行为,每天应按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2)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3)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12、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5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违约责任。13、争议的解决方式(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疑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可向烟台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3)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1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代理公司三份、招远市财政局一份。甲方:乙方:名称:(盖章)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招远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1606021719201038686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SDGP370685000202302000138项目名称:招远市殡仪馆2024年度火化用柴油采购项目甲方:招远市殡仪馆乙方:招远市地脉加油站签订时间:2024年1月9日招远市殡仪馆2024年度火化用柴油采购项且由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以SDGP370685000202302000138号碳商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碳商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委确定招远市地脉加油站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合同协议书(2)碳商文件(3)响应文件(4)乙方的书面承诺(5)成交通知书(6)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7)附件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3、乙方提交的服务应符合碳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所记载的服务内容。乙方提交的服务必须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验收。4、合同总金额:成交折扣:按照甲方通知供货当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成品柴油零售价格的97.1%。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本项目分批供货,首批供货接甲方通知后预付10%的预付款。结算单价按照甲方通知供货当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成品柴油零售价格按中标费率下浮。每批柴油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付款时成交单位须为采购人提供有效燃油发票。6、服务期限:2024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8日。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供货,每批次火化用柴油3天内供货完毕。7、验收方式(1)服务质量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服务,严格遵守冬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2)乙方应将所供服务的有关资料等交付甲方。(3)资料达不到相关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8、项目管理乙方要指定一人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商务和技术。每一项目实施必须由相关负责人现场管理。在项目施工或实施阶段验收时,相关负责人必须配合。9、分包与转让(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10、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11、违约条款(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该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产品,产品每迟交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除迟交货物以外,乙方若出现其它违约行为,每天应按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2)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3)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12、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5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违约责任。13、争议的解决方式(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疑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可向烟台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3)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1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代理公司三份、招远市财政局一份。店甲方乙方油Z名称:(盖章)\'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7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招远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1606021719201038686时间2024年1月9日时间2024年1月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火化用柴油 柴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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