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 耕地采购合同公告(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2024)
吐鲁番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MB167890520248401
二、合同名称:吐鲁番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TSGK2024-016
四、项目名称:吐鲁番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吐鲁番市高昌区东环路1969号
联系方式:15209956858
供应商(乙方):河南省中纬测绘规划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焦作市朝阳路159-8号
联系方式:1393813897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吐鲁番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17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监管平台,对全市81万亩耕地(含永久基本农田62.21万亩)按照空间唯一性进行统一编码,实现的功能模块包括吐鲁番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展示、地图基本功能、信息查询、统计、巡查信息接收与认定、整改方案下达与监督、耕地公示监督等功能模块。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所要求的内容服务时间:60天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所要求的内容
2.合同金额(元):217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项目合同.pdf
合同编号:《吐鲁番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项目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吐鲁番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项目甲方: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乙方:河南省中纬测绘规划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地:吐鲁番市签订日期::年月日日1委托方(甲方):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受托方(乙方):河南省中纬测绘规划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文件》(项目编号:TSGK2024-016)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8甲方)和河南省中纬测绘规划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任务要求第一条项目名称吐鲁番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项目第二条项目位置规模吐鲁番市市域内81.14万亩耕地(含永久基本农田62.21万亩)。第三条技术规格和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3.《土地调查条例》(2018年修订)4.《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2019年7月修订)5.《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5号)6.《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GB/T13923-92)7.《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GB8566)8.《计算机软件需求说明编制指南》(GB9385)9.《计算机软件测试文件编制规范》(GB9386)10.《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规范》(GB/T2887-1989)1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工作内容1.以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部监管系统相关备案数据,对“三区三线”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实地核实,全面查清“三区三线”成果启用前因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形成的非耕地,确保新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实至名归”。2.建立吐鲁番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监管平台套合最终核查数据成果,对全市81.14万亩耕地(含永久基本农田62.21万亩)按照空间唯一性进行统一编码,实现的功能模块包括吐鲁番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展示、地图基本功能、信息查询、统计、巡查信息接收与认定、整改方案下达与监督、耕地公示监督等功能模块。二、工作进度安排与验收合同第五条进度安排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开展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软件设计开发、初测调试、使用培训、数据审查等工作,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工作内容,形成相应成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必要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上述工作进度和阶段成果要求进行调整,并将最终成果提交日期顺延。第六条成果提交与验收1.提交成果包括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数据库、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技术设计书、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总结报告、永久基本农田处置情况统计表;吐鲁番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监管平台、用户使用手册。提交以上成果电子版一套。2.验收乙方完成第三阶段的工作,实现项目目标且通过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的成果验收并完成维护服务后即视为履行完本合同中乙方的全部义务。三、费用与支付第七条项目价款本合同技术服务费含税总金额为:2170000元(贰佰壹拾柒万元),乙方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第八条支付进程支付方式:分三期支付第一期:乙方入场开展相关作业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即868000元(捌拾陆万捌仟元)第二期: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外业调查、数据库建设、平台搭建工作并经初步测试已基本实现项目目标且甲方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即868000元(捌拾陆万捌仟元)。第三期:成果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20%,即434000元(肆拾叁万肆仟元)。履约保证金:项目价款金额的5%,即108500元(壹拾万捌仟伍佰元)在第三期项目款支付前打入指定账户(市自然资源局基本户)。合同约定完成后予以退还。四、双方责任及义务.第九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各阶段合同价款。2.及时向乙方提供基础工作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责。3.甲方有权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及时组织各阶段工作的汇报等工作,提出修改意见,并及时将结果及修改意见提交给乙方。4.负责协助乙方做好相关工作,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第十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以甲乙方签署合同作为本项目开工的标志。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作内容,对提交的成果质量负责。3.乙方应按国家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I术规范,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工作进度和成果要求进行工作。专用4.乙方应配合甲方组织、举办项目各工作阶段的汇报、审查、研讨等工作,具体包括:协助做好耕地“网格化”试点展板和视频展示设计相关2200工作(试点乡、村保护牌2块、地块保护牌不少于3个、宣传展板和横幅制作各不少3个、编印宣传手册不少于300本、耕地网格化宣传视频1条不少于10分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监管平台展示视频1条等)。并负责解答相应的技术问题,提供必要的解释和咨询。5.提供吐鲁番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监管平台业务培训,确保各级管理员熟练运用该平台。6.项目交付后质保期为两年。质保期内,在不改变平台架构的前提下,乙方免费提供平台维护服务。.7.根据甲方实际工作要求提供驻场或在线服务,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0个工作日。8.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和工作情况,由乙方承担最终验收产生的相关费用。第十一条成果权属甲方拥有本合同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知识产权。第十二条保密义务1.甲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资料,保守对方的各项秘密,并保护对方知识产权。2.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资料或成果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其他项目。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及甲方关联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取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或商业秘密、行政计划、甲方计划、行政活动、财务信息、1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超出本合同约定的目的和范围使用前述秘密,如发生以上情况,确认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甲方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责需要的除外。3.乙方需约束员工履行保密义务。4.合同履行完毕,乙方需及时销毁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涉密资料或敏感信息。五、违约及争议解决方式第十三条违约责任甲乙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如甲方未能在双方书面约定的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或项目发生变更后甲方没有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则乙方工期可相应顺延。(2)甲方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并且保证了项目款按时到位,在甲乙方书面约定的时间内且未征得甲方同意延期的情况下,乙方没有提交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个工作日,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付费用中抵扣,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3)甲方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并且保证了项目款按时到位,在甲乙方书面约定的时间内且未征得甲方同意延期的情0况下,乙方没有完成相应工作、提交工作成果超过15个工作日的,乙方art豆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章解除本合同,届时乙方须赔偿甲方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合同工作所增加支出的费用和为解决本合同纠纷而产生的鉴定费、差旅费、保全费用、律师服务费、保全担保费。下列情形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费用,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价款的20%(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2)乙方违约将工作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的;(3)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或提交的工作成果侵犯第三方权益,甲方无法正常使用的。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实际完成工作的全部费用,并要求甲方按照合同价款的20%(百分之二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官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含省市区各级政府行为、相关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经甲方确认,允许按以下第(4)项执行:(1)延期履行;(2)部分履行;(3)不履行合同;(4)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行为发生在不可抗力事件之前的,不能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第十五条争议解决(1)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和分歧,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当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3)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其他:心+1、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gE(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本页无正文,为《吐鲁番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项目技术服务合同签字盖章页。甲方: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乙方:河南省中纬测绘规划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2719116178D住所:吐鲁番市高昌区东环路1969号住所:河南省焦作市朝阳路159-8号l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1联系人:联系人:韩喜燕约定送达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太行西路约定送达地址:地理信息产业园A栋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54000电话:电话:0391-8760032传真:传真:0391-3557251电子邮箱:电子邮箱:zwjyjhs0126.com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站开户银行:前路支行开户名称:河南省中纬测绘规划信息工程有限开户名称:公司开户账号:开户账号:1632710104000365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 耕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