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基础设施修缮及其他零星工程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11N00245173720245008
二、合同名称:纪东村村宅道路等基础设施修缮及其他零星工程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112106240930133393-12156974
四、项目名称:纪东村村宅道路等基础设施修缮及其他零星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人民政府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纪翟路228号
联系方式:33509908
供应商(乙方):上海荣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火林(男)
地址:
联系方式:1380160113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纪东村村宅道路等基础设施修缮及其他零星工程
数量: 1.00
单价(元): 3523200.84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施工范围:纪东村村宅道路等基础设施修缮及其他零星工程施工工期:施工工期:90日历天项目经理:杜苗刚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沪2312015202200365
2.合同金额(元):
3523200.84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纪东村村宅道路等基础设施修缮及其他零星工程的合同(11N00245173720245008).pdf
纪东村村宅道路等基础设施修缮及其他零星工程的合同合同统一编号:11N00245173720245008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人民政府乙方:上海荣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火林(男)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纪翟路228号地址:上海上海市闵行区上海市闵行区纪中路39号1幢6层601室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01107电话:33509908,电话:13801601133传真:,传真:联系人:徐云,联系人:陈国樑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闵行区华漕镇纪东村民委员会承包人(全称):[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纪东村村宅道路等基础设施修缮及其他零星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纪东村村宅道路等基础设施修缮及其他零星工程。2.工程地点:项目所在地。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00%。5.工程内容:2022年下半年至今,纪东村外来租户和外来车辆持续增加,给本村的道路、公厕等公共基础设施带来了很大压力。特别是在2023年期间,全村共有22户村民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进行了修缮,其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给村宅道路、雨水管道、绿化花坛等设施造成了损坏,严重影响了村民的日常出行和生活。近期,已有村民多次向村委会提出尽快修缮破损设施,以恢复村民正常生活出行。6.工程承包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人所要求的工作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月日。竣工日期以实际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符合国家、上海市颁布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且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签约合同价为:本合同价格为3523200.84元整(叁佰伍拾贰万叁仟贰佰元捌角肆分)。[合同中心-支付方式名称]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完成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30%;2.项目总工作量完成80%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30%;3.工程竣工结算审价结束,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7%;4.剩余结算审定价的3%为质保金,保质期为壹年,壹年后无质量问题,30天内甲方无息付给乙方。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见响应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2)响应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上海市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承、发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2024-11-13,日期:2024-11-13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引用《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并经财务(投资)监理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洽商、签证、变更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详见监理合同(如有);1.1.2.5设计人:详见设计合同(如有);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由发包人在合同实施期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1.1.3.9永久占地包括: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承包人自行考虑,所发生的费用已包括在承包人响应报价的措施费用中并包干使用。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按国家及上海市规定执行。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上海市、行业等相关部门颁布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技术要求,以及施工图纸上标明的标准、规范、规程、技术要求。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根据需要提出。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4)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等);(5)本合同通用条款;(6)响应文件及其附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施工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按发包人及监管部门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发包人及监管部门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及监管部门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发包人及监管部门要求;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按发包人及监管部门要求。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提供至少1套备查。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办公所在地;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配合承包人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通道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所发生的手续费用、押金、保证金和建设费用等。承包人在本条款所发生的费用已包括在在承包人响应报价的措施费用中并包干使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根据现场确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已包括在承包人响应报价的措施费用中并包干使用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否。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9: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10: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附件11:11-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专业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小计:小计:小计:小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修缮及其他零星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