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采购合同公告(乐至县石湍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N5120222024000072-1
二、合同名称:乐至县石湍镇玉峰山村、毛家坪村、普明寺村、河西社区河东社区、桂花社区、长埝沟村、高庙子村8个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三、项目编号:N5120222024000072
四、项目名称:乐至县石湍镇玉峰山村、毛家坪村、普明寺村、河西社区河东社区、桂花社区、长埝沟村、高庙子村8个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乐至县石湍镇人民政府
地址:乐至县石湍镇平安路一段126号
联系方式:13350692886
供应商(乙方):至源拓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天龙大道8号
联系方式:1838043452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乐至县石湍镇8个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1(项)
¥1,150,000.00
¥1,150,000.00
无
合同金额: 1,1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19日至2025年02月16日
履约地点:乐至县石湍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乐至县石湍镇玉峰山村、毛家坪村、普明寺村、河西社区河东社区、桂花社区、长埝沟村、高庙子村8个村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_00.pdf
乐至县石湍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履约地点:乐至县石湍镇人民政府签订地点:签订时间:2024年11月18日采购人(甲方):乐至县石湍入民政时1采购人地址:乐至县石湍镇平安路一段126号供应商(乙方:望源拓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到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天龙大道8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乐至县石湍镇玉峰山村、毛家坪村、普明寺村、河西社区河东社区、桂花社区、长埝沟村、高庙子村8个村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一)基本内容乐至县石湍镇优质粮油产业片区玉峰山村等8个村村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二)规划范围:规划面积约28.67平方公里(不含城镇开发边界内),包含玉峰山村、长埝沟村、毛家坪村、普明寺村、高庙子村,河东社区、桂花社区、河西社区。二、服务要求1.现状分析深入分析本片区资源环境、空间布局、产业基础,以及各类设施和农村居民点建设等基本情况。根据当地发展建设现状实际,进一步研究本片区在自然地理、社会经济、产业发展、村庄建设、土地利用等方面的主要特征,梳理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2.功能定位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结合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相关内容,进一步深化村级片区的发展定位,根据人口年龄结构和城乡人口流动趋势,确定村级片区的人口规模,研究提出村级片区规划的思路和目标。3.底线约束(1)落实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关于统筹安排各类空间的要求,切实做到适地适用、协调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进一步细化下列重点区域范围边界的划定工作。(2)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落实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目标任务,细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并明确管控措施。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居民点建设需要,宜在农村居民点和现代农业发展区等用地周边安排一定比例的一般耕地,为未来发展留有余地。(3)生态保护红线。落实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明确相应的管控措施。(4)其他保护线。根据上位规划确定的防灾安全要求,结合村级精度与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结果,细化灾害安全防护边界范围。根据上位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保护要求,细化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结合当地水资源、矿资源、湿地等资源的空间分布,细化落实需要保护的其他各类资源的管控范围和保护要求。4用地布局(1)围绕片区功能定位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对各类现状用地的布局进行优化,落实到具体图斑。(2)有条件的地区可在优化用地布局的基础上增加历史文化保护、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专章,进一步深化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措施、土地综合整治的潜力和重点区域、生态修复的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等规划内容。5.产业发展根据上位规划、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方案和专项规划,结合自然资源禀赋和现有产业基础,明确产业发展重点,统筹产业发展空间,细化产业用地布局。推动乡村工业向园区集中,原则上不安排新增工业用地。直接服务种植养殖业的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仓储保鲜冷链、产地低温直销配送等产业,结合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布局。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等约束性指标、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点状布局乡村旅游用地。鼓励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发展乡村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6.设施建设聚焦解决乡村设施“闲置”和“紧缺”并存问题,提升中心村服务能力、整合其他村服务功能。结合当地两项改革“后篇章”文章专项工作方案和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明确其用地布局,补齐乡村道路、供水保障、卫生厕所、垃圾污水处理、养老育幼和农田水利等各类设施短板。7.实施保障针对本片区规划内容和主要思路,提出近期拟实施的土地综合整治、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修复、产业发展、农村居民点建设、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计划。结合当地规划实施配套政策实际,细化切实可行的政策举措,提出在规划实施所需要的用地、管理、资金等其他配套政策的保障措施,强化规划的实施性与可操作性。三、成果的交付及要求规划成果应符合《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乡镇级、村级规划编制指南和备案审查要点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1}70号)要求,成果应包括文本图件、表格和矢量数据库等,其中纸质文件6份,电子文件光盘1份。(1)文本成果:规划文本内容应符合编制指南规划内容要求,文字表达应言简意赅,准确表达规划意图。情况比较简单的村或村级片区可对相关章节进行简化或合并编制。(2)图件成果:按编制指南规定的内容绘制规划图纸,其中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基础设施规划图和典型居民点建设规划图为必选,可根据实际增减图纸。(3)表格成果:规划表格应符合村级规划成果数据汇交要求。(4)矢量数据成果:规划数据库应按照数据汇交要求同步建设、同步报批,规划数据库质检不合格的不予备案审查。规划备案审查通过后,应及时将数据库纳入省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进行统一管理。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总价定价,本项目总价服务费用为:11500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伍万元整)。2、付款进度和付款方式(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开具的相应金额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345000元(大写:叁拾肆万伍仟元)(2)付款条件说明:供应商提交的成果通过规委会审查且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开具的相应金额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575000元(大写:伍拾柒万伍仟元)(3)付款条件说明:供应商提交的成果经审批并进行成果交付,且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开具的相应金额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即人民币:230000元(大写:贰拾叁万元)注:以上约定付款进度,最终以乐至县政府财政资金拨付为准。四、履约保证金1五、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承诺及本项目合同约定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要求进行验收。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货物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实际支付之日。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乙方与甲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日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处理且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甲方:乐至县石湍镇人民政府(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2024年1月18日乙方:至源拓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天龙大道1333号101061开户银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聚兴支行账号:021130010120010000598签订时间:204年1月1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