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依安县自然资源局2024)



一、合同编号:[230223]YZGC[CS]20240002

二、合同名称:依安县全民 所有自然资 源资产清查 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230223]YZGC[CS]20240002

四、项目名称:依安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依安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依安县北新路 212 号
联系方式:18746257876
供应商(乙方):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1
联系方式:1804520525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依安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服务
1(项)
¥1,401,680.00
¥1,401,680.00
【无】

合同金额: 1,401,68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万零壹仟陆佰捌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20日至2026年03月31日
履约地点:依安县北新路212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f68b1542-d372-4b04-bc65-37334bc0fd6e_依安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服务项目.pdf
依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0日

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采购单位(甲方)依安县自然资源局供应商(乙方)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230223]YZGC[CS]20240002签订地点依安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时间2024年11月2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响应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服务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主要服务指标数量及单位金额(元)1依安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服务项目一、技术规格1.自然资源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方案》2.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黑龙江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方案》3.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司《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文件要求二、服务1.查清实物量按照统一要求,利用各类调查成果,全面掌握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数量、质量、用途、分布等实物属性信息,形成实物量图层。2.核算价值量。按照统一的基准时点更新和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形成价格空间化成果,核算土地、矿产、森林、草原等资源资产经济价值,在管理系统中形成价值量图层。3.理清使用权状况。理清国有建设用地、矿产资源的使用权状况,包括使用权主体及其类型、来源、年期、权利变化、合同价款等信息,形成产权图层。三、售后服务1.提供长期稳定的技术服务及咨询。1个1401680.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肆拾万壹仟陆佰捌拾元整小写:1401680.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肆拾万壹仟陆佰捌拾元整小写:1401680.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肆拾万壹仟陆佰捌拾元整小写:1401680.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肆拾万壹仟陆佰捌拾元整小写:1401680.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肆拾万壹仟陆佰捌拾元整小写:1401680.00第二条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必须与招标响应文件和承诺相一致。第三条权力保证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第四条履约地址乙方提供的服务的地点:依安县。第五条服务时间和验收1、服务时间:2026年03月31日前。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标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中标的服务内容。4、甲方应当在服务完成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服务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通过验收为准,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5日内及时予以解决。第六条付款方式和期限1、资金性质:财政资金。2、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30%,2025年6月份支付,付款前供应商需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2期:支付比例30%,2025年12月份支付。3期:支付比例40%,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第七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正;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甲方无故不接受合同约定服务的,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政府采购谈判文件;2、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甲方(章)2024年11月20日乙方(章)2024年11月20日单位地址:依安县北新路212号单位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党校街50号法定代表人:卢英法定代表人:刘国柱委托代理人:丛雪松委托代理人:张梨电话:18746257876电话:0452-2328069电子邮箱:yancds@163.com电子邮箱:qtghy@163.com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安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双华路支行账号:170206073500账号:23001624500052500010邮政编码:161500邮政编码:161006统一社会代码:11230223MB1558022B统一社会代码:91230200769228207T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