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百村百事话振兴采购合同公告(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百村百事话振兴_第6包(项目编号:ZYGP20241001)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0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4〕344458号
二、合同名称 :百村百事话振兴_第6包
三、项目编号 :ZYGP20241001
四、项目名称 :百村百事话振兴_第6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177号
联 系 方 式 :13752685088
供应商(乙方):天津市农业科学院
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航天道26号
联 系 方 式 :186022021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百村百事话振兴_第6包
规格型号:无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2.9(万元)
合同金额: 22.9(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6日,天津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账户名称:天津市农业科学院
供应商账号:12001650472050001550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20000401200855J
企业办公电话:18602202166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1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20241119+政务新媒体建设服务-天津市农业科学院-22.9.pdf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2024年11月20日
政务新媒体建设服务协议甲方:乙方: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天津市农业科学院签订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177号签订时间:2024年11月19日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日期:2024年10月2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一、合同内容乙方在甲方指导下负责开展市农业农村委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见附件。二、双方责任1、除因财政拨款迟延导致的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合同费用导致乙方服务暂停,其责任由甲方承担。2、乙方根据合同内容安排专人负责,按时完成甲方委托工作。3、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保证采集发布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三、价格与付款方式1、合同费用(含税金额):人民币229000元(大写:贰拾贰万玖仟元整)。2、付款方式:本合同执行内,通过银行汇款方式付款完成。3、项目验收合格且市财政资金到位且甲方收到乙方足额增值税发票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费用。4、乙方给甲方开具普通发票。5、乙方账户信息单位名称:天津市农业科学院税号:12120000401200855J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帐号:12001650472050001550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航天道26号6、甲方开票信息单位名称: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税号:11120000MB18849449开户行:工行友谊路支行账号:0302014809300194558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177号的四、合同期限本合同执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6日。五、保密条款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的有关保密信息,甲方在项目实施中为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提供的必要资料、业务需求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数据以及系统本身产生的数据中涉及保密信息的,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泄露甲方保密信息,也不得对有关保密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乙方同时保证在工作成果的制作和使用上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六、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1、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进行。乙方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或以各种方式明示或拒绝履行其合同义务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以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如乙方明确拒绝履行合同附件所载明义务经甲方通知拒不改正的或无正当原因拖延履行该义务累计达十天的,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乙方除需支付前述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合同。2、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可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七、其它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留存贰份,乙方留存壹份,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壹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业农2、本协议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A合同附件一、服务内容(一)政务新媒体建设服务项目一是完成微信公众号设计与规划,包括专栏维护、栏目设计与调整、页面美化设计等;二是完成公众号、微博信息等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包括信息采集、信息校对、格式调整、视频图片编辑等;三是完成抖音视频发布,包括:视频剪辑、编辑、上传等。具体要求:1.微信公众号设计与规划。具体包括专栏维护、栏目设计与调整、页面美化设计等。需要完成微信公众号栏目维护、设计与调整;配合完成部分页面的美化设计;2.微信公众号、微博信息、津云、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每日通过网络搜索等方式获取信息,并筛选符合微信公众号-“津沽三农”、微博-“天津三农”栏目要求的信息,经编辑、排版后进行发布。信息发布内容应严格按照要求筛选,选择与“三农”“节气”1相关的信息,严格遵守发布流程,完成每日信息发布,其中“津沽三业农”信息发布量W8条/日,“天津三农”信息发布量W25条/季度;信息发布工作应每日完成,因系统等原因导致的工作不能顺利开展,相关信息的报送应在内容符合时效性的情况下顺延进行;3.微信视频号、抖音号视频制作及发布。根据市农业农村委要求定期及时、准确完成相关视频账号的信息发布。根据农产品季节性,采集各个时令、时节、时点特色乡村、特色农产品、特色活动的图像和视频素材,制作短视频,将我市“三农”工作取得的成效,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的丰硕成果,向我市广大市民进行宣传推介。全部视频原始素材(图片、视频、文字)版权归市农业农村委所有,供应商应将原始素材进行归档后,按月提交给市农业农村委。4.协助市农业农村委对相关发布信息进行数据整理、统计。5.按照市农业农村委相关要求将供应商采集或采购方收集的各类视频、图片素材进行归档整理。(二)农业农村部全国信息联播栏目信息采集发布每个工作日通过抓取官方媒体渠道发布的天津市“三农”工作方面的信息,筛选符合农业农村部《全国信息联播》栏目要求的信息,经编辑、排版后,提交农业农村部官网发布。具体要求:1.每个工作日,通过网络搜索、自主撰写等方式获取信息,并筛选符合“全国信息联播”栏目要求的信息,经编辑、排版后进行发布。要求发布数量W10条/工作日。2.信息采集发布工作应严格遵守《市农业农村委“全国信息联播”栏目信息发布管理规定》中的要求。3.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每个法定工作日开展,因农业农村部网站技术维护等原因导致的工作不能顺利开展,相关信息的报送应在内容符租合时效性的情况下顺延进行。山E二、安全防护要求1.甲方应监督乙方维护系统数据安全。乙方不得擅自访问、修改、留存、使用、泄露、销毁或者向他人提供数据,不得擅自将数据用于商业用途,不得擅自向境外提供数据。2.甲方应按照最小必要原则对乙方进行精细化授权。乙方确需使用VPN账号和操作系统、数据库等最高管理员权限的,应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3.乙方有义务提醒甲方,并协助甲方做好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关闭不必要服务和端口、合理配置系统和账号权限、提高口令强度、删除或禁用无用账号等。4.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数据接口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数据接口网络安全防护,维护接口数据安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百村百事话振兴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