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安全服务 安保服务 保安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2024)
一、合同编号: HT-2024-03670187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安全服务(广州集采)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4-1302046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安全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市白云石门街东秀路143号
联系方式:18022865513
供应商(乙方):广州市白云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道
联系方式:1357020938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保安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项
主要标的单价:3959280.00元
合同金额: 395.928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广州市_市本级
采购方式: 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1-2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1-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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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安全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安全服务(广州集采)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4-03670187采购人(甲方):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供应商(乙方):广州市白云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3959280.00人民币大写:叁佰玖拾伍万玖仟贰佰捌拾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设备维护项目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品目名称需求描述购数量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采计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2025年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用户需求书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2025年保安服务采购项目。2.项目概况:本项目属于服务类,为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提供保安服务项目,项目总预算资金(最高限价):¥3,960,000.00元(人民币:叁佰玖拾陆万元整),最终以市财政部门批复的2025年预算金额为准。采购方式: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采购。3.项目服务期限:壹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二、项目概况(一)项目范围:项目地点位于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东秀路143号),占地面积约-第1页-23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1,000平方米;院区外所属物业。(二)项目目标:承担院内及出入口周边和院区外所属物业的安全保卫任务;治安防范,重点场所守护,确保服务范围秩序平安有序,不发生刑事案件、恐怖袭击、火灾事故等,尽最大可能减轻事故发生的损失,保证采购人服务范围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三)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指定场所24小时全天保安服务。三、总体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2.派出保安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为采购人提供保安服务的,应当向提供服务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证明,或者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多证合一”栏目中公示的在服务所在地备案反馈结果查询截图)。”(二)★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地方有关劳动用工的相关规定,不得拖欠工资,服务的安保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成交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因劳资关系引发的劳动纠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连带关系和责任。(三)★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为提供服务的安保人员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第2页-缴存住房公积金。(四)★成交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实际需求派驻保安队长、保安员,报采购人备案后方可上岗。应对派出的保安员资质进行严格审查,保证其保安员均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证件有效期须覆盖采购服务期),并承诺在签订合同时提供《保安员证》原件给采购人核查,同时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存档。消防监控室值班保安员除持有《保安员证》外,还必须符合消防法律法规要求,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中级)方可上岗。(五)★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整体或部分转包分包给第三方,一经发现转包或分包,采购人将立即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总价5%支付违约金。(六)★保安服务费包括保安员薪金、医疗、失业、福利、培训、税费、服装、装备器械、节假日调休、奖励金、补贴(伙食、夜餐费、节假日补贴费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节假日调休、高温补贴、病重或因公致伤(残、死亡)时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向成交供应商和保安员提供其他任何费用,保安员食宿由成交供应商自理。服务期内服务费不作调整(人数变动除外)。(七)成交供应商需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相关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为保安员提供劳动权益保障。(八)采购人与派驻保安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成交供应商-第3页-应当明确告知派驻保安员。如因成交供应商管理发生劳动争议或造成伤、病及意外死亡等情况时,由成交供应商按法律程序处理并负全责。(九)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执行采购人安全管理、重大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出行等相关管理规定以及相应的岗位职责,并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各项演练和应急方案(火灾、反恐、刑事、医闹、破坏、盗窃、应急抢险、疫情防控等),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快速和妥善处理。要24小时对医院各区域进行值班巡查和治安消防监控,确保院内无重大火灾、治安、交通、刑事等事件发生。(十)如采购人辖区内发生公有财物被盗或其他治安案件,系由于成交供应商保安员失职、渎职所造成的,成交供应商须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有权在服务费中进行扣除。(十一)成交供应商承诺保安员在服务期间要与采购人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局保密法律法规规定及院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保密场所,严禁擅自浏览、调阅、复制、存储、销毁、拍摄、删除、打印、传播、泄露视频监控图像资料等,或将视频监控图像提取他用,如造成泄密,出现传递秘密的行为,采购人将追究成交供应商以及当事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十二)如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按约定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第4页-书面整改通知书。若发出三次(含三次)以上整改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不整改或整改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和终止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违约责任,若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十三)采购人对岗位设置、人员选用与日常管理具有直接指挥权和决定权。保安员要听从采购人指挥。成交供应商需主动与采购人主管部门联络,征求意见并改进工作。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派驻医院保安员的相对稳定,原则上不能更换保安员,如确需更换保安员,需提前3天书面通知采购人,、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更换。对于不符合使用要求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保安员,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成交供应商均需在24小时内无条件予以更换。(十四)成交供应商对其保安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每周组织不少于2小时的业务培训教育,保安人员培训应包括必要的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实体防范和电子防范设施设备操作、维护技能、应急处置能力等,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保安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并将培训和演练台账提供给采购人备存。同时,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采纳采购人的意见建议。(十五)成交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建立保安服务方案,以及包含组织架构、人员录用、奖惩等内容的规章制度。(十六)成交供应商应建立交接班、请(休)销假等登记统计制度,采购人有权查阅与服务项目有关的台账记-第5页-录。需要提供一台网络指纹视频考勤机,员工每天上下班需电子打卡作为考勤依据(上下班各打一次),少打卡一次按旷工处理。采购人不定期抽查的考勤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需及时整改,并给予相应处罚。(十七)如遇突发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上访事件,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派出的保安有直接指挥权。成交供应商应成立不少于15人的应急小分队,确保24小时可以随时到位,保安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5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成交供应商须设立24小时支援与服务电话,及时提供保安服务和处理有关事宜,保证本派驻点遇紧急情况需保安支援时,100%满足要求,如遇到严重突发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上访事件时,应及时调配足够机动力量到场支援。(十八)成交供应商需加强与项目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的良好互动,同辖区公安机关治安力量、辅警力量实现信息共享以便迅速联动成立最小应急单元,做好医院周边的治安维护工作。(十九)★具有安保所需不少于5台巡逻交通工具并保证其性能良好,安全正常使用、其中6-8人座以上巡逻车1台,对讲机(有效通话距离3千米以上)不少于30台(需提供购置设备证明,租赁的需提供租赁一年或以上的合同)。(二十)★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上岗人员统一配备“2011式”保安员服装、佩戴工作证(工作服与工作证统一由中标供应商提供)并-第6页-配备不少于30套个人单兵装备(包括长警棍、丁字棍、强光手电、反光衣、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急救包、自卫喷雾剂、抓捕器等)及不少于30套防暴设施设备(包括头盔、钢叉、盾牌),并提供必要的训练器械、执勤装备等用具用品。必须提供3个带透明玻璃的防暴设施设备专用柜,放置于采购人指定位置。(二十一)成交供应商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出现明显失误导致经济财产、人员伤亡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二十二)如采购人有重要检查、重要接待参观以及其它重要活动时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其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无条件增派保安加强服务。若遇火警、水灾、台风、暴雨等特殊情况,需迅速组织应急小组配合采购人开展应急抢险工作。(二十三)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所派出的保安人员均为采购人的义务应急救援队员,成交供应商应对保安员进行培训,特别是快速反应应急救援培训,当发生火灾、恶性治安案件、重大应急警戒及三防等其它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5分钟内须有保安员赶到现场掌控局面,5至15分钟之内须派出足够人手到达现场参加救援。(二十四)成交供应商设置定人定岗负责护卫工作,明确职责,督促员工执行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医院物品(医疗垃圾、纸皮、病号服、床单、被套等)被违规带出医院,如因工作失误-第7页-造成不良影响,追究成交供应商和当事人责任。(二十五)成交供应商应当定期为采购人员工开展安全防范知识学习和技能培训,提高预防处理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的能力。(二十六)成交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制定并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处置预案。(二十七)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落实“平急结合”工作机制,严格遵守采购人关于医院感染和传染病防控的有关工作要求;如遇重大安全管理、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采购人要求执行封闭式管理时,成交商应无条件执行,并严格落实封闭式管理规定;封闭期间保安人员住宿由采购人负责,饮食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四、人员要求(一)人员配置1.★本项目采购岗位15个(不少于保安员60人,其中正、副队长各1人,且50岁以下的保安员不低于总数的20%)。其中保安队长2人(正、副队长各1人)。岗位设置为院大门门岗2个、视频监控中心岗12个、消防控制室岗2个、住院大楼岗2个、接诊室岗、门诊大楼岗1个、北片岗1个、中片岗1个、南片岗2个病区岗、、后门岗1个、巡逻岗2个、院区外所属物业岗等重点部位岗位,其中消防控制室须2人同时值班。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和调整岗位具体数量和服务时间段,并有权调整所需总人数,具体服务人数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并按实际服务人数结算,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岗位设置及工作要求,制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第8页-法规规定的具体执行方案,报采购人同意后组织实施。2.★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上述要求满足在岗人数,岗位具体位置区域以采购人实际安排为准。项目为24小时工作制,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员工休息、请假时间,由成交供应商管理并确保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合理安排,但不得违反劳动法规定,如有违法违规情形,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为保障项目顺利运行,成交供应商应另行安排至少1名项目管理人员(具体以适应工作需求量为标准适当增加人员)对派驻保安员进行管理,对服务内容完成情况和服务质量进行督促和监督,保证保安服务项目工作规范有序运行。项目管理人员负责经常与采购人沟通、交流、报告、协调工作,并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及时处理现场突发事务,定期检查和监督服务完成及质量情况。(二)人员素质要求1.★所有派驻保安员须经公安机关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证件有效期须覆盖采购服务期)。2.★年满18周岁(含18)以上,男6055周岁(含5560)、女50周岁(含50)以下的中国公民(退伍军人、中共党员或特别资历优秀可适当放宽并优先录用);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中级或以上),年龄可放宽至男60周岁(含60)、女55周岁(含55)以下。学历为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第9页-3.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救治病区、接诊室等重点警卫目标要求对安保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采购人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4.成交供应商所提供保安员为中国公民,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生政策规定,无精神病史,无影响从事保安工作的其它显性或隐性疾病。5.保安员必须身体健康,上岗前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健康体检报告,出具报告日期距离拟入职日期不超过3个月,并出具加盖成交供商公章的体检审核情况说明。五官端正、身材均匀,无传染病、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标记等。6.保安队长需具备5年或以上相关保安服务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沟通能力;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优先。(三)人员管理要求1.采购人与派驻保安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2.成交供应商就本项目所派驻的全部保安服务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要报请采购人同意,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3.成交供应商需根据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保安员进行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保安服务具体操作规程及质量服务应达到***颁发的《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的要求。4.保安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体内容由采购人确定),服从安排,做好安防和服务场所管理工作,成交供应商应对保安员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及教育。5.保安岗位要(一)成交供应商建立完善的各项应急救援方案(火警、爆炸、投毒、群体性事件、其它破坏、盗窃、电梯困人解救等),并根据突发治安事件的规模和严重程度、事发时间制定大、中、小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并按要求进行演练,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快速、妥善处理。防止采购人辖区内无重大火灾、治安、交通、刑事等事件发生。(二)★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岗位职责提出具体执行方案,报采购人同意后组织实施。成交供应商24小时对采购人辖区内进行安全巡查并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如遇上级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时,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安排,及时调整人员配置方案,并参与采购人封闭式管理。(三)配合公安机关、采购人做好安全信息的收集,防止各类敌对势力的破坏和渗透,对发现的可疑情况和线索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四)如保安员有调离或离职,调离或离职人员离开之前,跟班人员需安排一个星期的跟班熟悉时间。(五)成交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保安队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培训演练制度、安全汇报制度等等。(六)成交供应商应按要求派出经培训合格的专人在消防、治安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严密监控,发现情况立即报告和处理并做好登记,本岗位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七)成交供应商保安员应熟悉采购人整体地理环境及监控范围,熟练操作、维护使用监控系统设备。(八)如采购人辖内发生公有财物被盗案件,系由于保安员失职、渎职造成的,成交供应商需赔偿相应损失。(九)采购人范围内发生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是由于监管不力造成的,如果损失人提出赔偿而且经公安、司法程序确定或其它相关法律规定需承担相应责任或作出赔偿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和负责赔偿。(十)具体岗位设置由采购人最后确定。岗位一经确定,成交供应商应按时按量安排保安完成任务,不得减少岗位,其他临时性任务,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需要派人完成,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十一)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派驻所有保安员及保安队长的身份证及相关特种作业技术岗位等级证书复印件(需核对原件)、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应急联系方式。派驻保安员及保安队长入职一个月内,成交供应商需采用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版本与保安签订劳动合同,切实保障派驻保安人员的合法权益,并将所签合同复印件交采购人存档备案,未能提供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该名派驻工作人员。(十二)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需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采购人有权拒绝违规的工作人员在院工作;问题严重的,有权终止合同,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七、服务质量监督管理(一)违约责任1.日常管理中,采购人有权对发现违反采购人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事项出具整改通知书。对服务不达要求或违规情况开具整改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立行立改。每发1次整改通知书,采购人有权从服务费中扣除1000至5000元。2.成交供应商每日在岗员工需符合需求书之岗位数量约定,每岗缺岗或未按规定时间打卡考勤或无证上岗1个班次(每天按三个班次计算)采购人有权从服务费中扣除5001000元。其中,消防监控岗缺岗或无证上岗,每日每个岗位缺勤或无证上岗一个班次,采购人有权从服务费中扣除1000元。3.对可预见灾害,如台风、暴雨或遇突发性灾害事故(如水浸等)成交供应商未及时调派足够人力到场帮助抢险的,每次从服务费中扣除1000元。4.如因成交供应商员工工作引致采购人有效投诉,每次从服务费中扣除3000元。5.成交供应商员工出现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等未符合要求行为或不遵守院管理制度,从服务费中扣除200元/人。6.成交供应商员工不注意节约水电资源的,每次从服务费中扣除200元。(二)定期考核服务质量采购人保安管理部门牵头每月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按《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保安月度服务质量考核表》(详见附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服务费挂钩,具体考核标准如下:1.考核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免扣费,要求培训整改。2.考核分70分—79分为基本基本合格,从当期服务费中扣减2000元。3.考核分60分—69分的为基本不合格,警告,从当期服务费中扣减3000元。4.考核分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从当期服务费中扣减5000元。累计三次(含)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构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三)第(一)款“违约责任”与第(二)款“定期考核服务质量”有关条款同时执行。定期考核评分分数需双方签字确认,成交供应商单方面拒不签字的,采购人做好取证,并确定具体扣罚分数,同时将扣分情况书面函告成交供应商。八、其他事项(一)保安员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二)在合同期内,因采购人新增业务需求增加保安员人数,服务费应与本项目人均单价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采购金额不超过本项目总预算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附件与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建议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现有保安员优先录用,以保持工作的延续性和工作质量,同时,给予相宜应的待遇,保持稳定。(四)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提前不少于10天派出足够的人员与上一年度供应商进行交接,尽快熟悉相关工作,达到平稳过渡。成交供应商应在完成交接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书面提交交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采购人与上一年度供应商协商解决,如不提交,则视为交接不存在问题,所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五)成交供应商如不能中标下一年度保安服务项目,应主动配合采购人工作,做好与下一年度保安服务成交供应商的交接工作,确保工作平稳过渡。如不能平稳交接,采购人有权扣除最后1个月服务费。(六)如成交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违反政府采购法的行为,采购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相关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七)保安员需遵守和配合采购人做好疫情传染病防控工作,并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九、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重大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或其他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二)如遇不可抗力影响,要积极配合采购方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标的(保安服务项目)运作模式。十、履约保证(一)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提供银行履约保函,以银行出具保函的方式向采购人提交人民币80000元不可撤销银行履约保函。在成交供应商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及未出现违约行为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逾期当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十一、付款方式(一)服务费按月按岗位考勤人数据实结算。成交供应商每月5号前提交上月服务费的等额正式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出具的等额正式发票(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上月服务费支付手续,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最后1个月服务费支付时间为完成平稳交接、,本月25号前,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相应等额有效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备注说明:服务费是按月按人据实结算,不存在预付款问题)(二)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三)若成交供应商在服务中有扣罚的,经双方管理人员签名确认作为扣罚依据,开发票金额为扣除服务费后的金额,采购人根据开具的发票支付当期服务费。附件: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保安月度服务质量考核表考核考核内容及要求项目及扣分分值得分项目工作纪律1.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仪表端正,做好交接班记录。上岗仪表不端,着装不整齐每次扣1分;工作岗位卫生环境差,每次扣1分;不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每次扣1分。102.坚守工作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上岗迟到、早退、脱岗、睡觉、玩手机等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项的,每次扣1分;酒后上岗者每次扣5分。103.服务态度、工作作风。不服从院管理和工作安排的,交代任务执行不及时,队员培训不到位,专业素质差,执勤期间粗暴无礼,打骂病人或行为有损院形象被群众有效投诉,按情节轻重,一次扣1-5分。10日常管理4.引导车辆停放和人员通行交通有序。不按要求核查登记来访人员和车辆,每次扣1分;长期不处理(1小时内)非机动车乱停放状况,若造成了交通堵塞,按情节严重一次扣1-5分。105.安全防范工作情况因工作疏漏出现偷盗、斗殴、扰乱院办公秩序等事件或未及时处置的,每次扣2分。5人员管理6.人员配备情况1、50≤当月日均人数<60人,扣2分;2、45≤当月日均人数<50人,扣5分;3、当月日均人数<45人;扣10分107.更换保安人员向采购人报审、报备。更换保安人员未向我院报审、报备,每发现1人次,扣1分。108.人员兼职情况发现人员存在违规兼职情况,按兼职人数一次扣1分。59.按时足额支付服务人员工资情况未按时支付服务人员工资,未造成严重影响的,一次扣2分,若引发集体上访,扣5分。10消防应急管理10.履行消防、供电、供水等系统设备设施巡查责任发现不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或者处置不当的,按情节轻重一次扣2-10分。1011.落实检查、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不安全情况,不及时报告,或者处置不当的,按情节轻重一次扣2-10分。10-第10页--第15页--第16页--第17页--第18页--第19页--第20页--第21页--第21页-合计¥3,959,280大写(人民币):叁佰玖拾伍万玖仟贰佰捌拾元整¥3,959,280大写(人民币):叁佰玖拾伍万玖仟贰佰捌拾元整¥3,959,280大写(人民币):叁佰玖拾伍万玖仟贰佰捌拾元整¥3,959,280大写(人民币):叁佰玖拾伍万玖仟贰佰捌拾元整¥3,959,280大写(人民币):叁佰玖拾伍万玖仟贰佰捌拾元整¥3,959,280大写(人民币):叁佰玖拾伍万玖仟贰佰捌拾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服务费按月按人据实结算。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壹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服务地点: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东秀路143号)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维护项目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统一收集管理。(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合作。2.协调解决项目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供应商,达成双方共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第22页-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乙方在提交齐全的维护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质量验收,服务质量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质量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维护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乙方中标投标文件的有关部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九、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6份,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甲方联系人:凌威武联系电话:18022865513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5-01-01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5-12-31乙方(盖章):广州市白云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第23页-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银行账号:44050149110100003811乙方联系人:梁志伟联系电话:13570209383合同签订日期:-第2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服务 安保服务 保安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