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宣传合作 专版宣传 主题宣传 专栏宣传采购合同公告(苏州高新区狮山商务创新区管理办公室2024)
一、合同编号: JSZC-320505-RQZB-D2024-0022001
二、合同名称: 狮山商务创新区新华日报宣传合作项目狮山商务创新区新华日报宣传合作合同
三、项目编号: JSZC-320505-RQZB-D2024-0022
四、项目名称: 狮山商务创新区新华日报宣传合作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苏州高新区狮山商务创新区管理办公室
地 址: 苏州高新区金山东路10号
联系方式:13812636094
供应商(乙方):江苏新华报业时代江南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高新区科技城培源路2号微系统园2号楼105-9
联系方式:1805173367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狮山商务创新区新华日报宣传合作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采购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600000.00
合同金额: 6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8-3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1-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新华报业合同扫描件.pdf
新华报业合同扫描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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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72409222政府采购合同书甲方(采购方):苏州高新区狮山商务创新区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谢德宏联系电话:0512-68712981乙方(供应方):江苏新华报业时代江南传媒有限公司联系人:陆雯磊联系电话:0512-69581110采购编号:JSZC-320505-RQZB-D2024-0022根据苏州润启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和成交通知书及乙方的响应文件,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购销事宜,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一、合同内容:狮山商务创新区新华日报宣传合作项目(一)合作背景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在2023年良好合作基础上,新华日报社与狮山商务创新区继续深入合作,依托新华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资源优势和策划能力,发挥苏州分社深耕地方、贴近地方的地缘优势,关注狮山商务创新区亮眼成绩、实干举措,尤其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实干实践、成果成效,以更为精良的报道内容、更为多元的报道形式,在报、网、端、微等多种媒体平台及时进行全媒体策划,为“经济大镇”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鼓与呼。(二)合作内容依托《新华日报》、交汇点客户端全媒体平台,展开宣传。1、重要节点及时进行重磅宣传策划今年下半年,结合报社重大主题宣传节点,例如新中国成立75周年策划,及时推介推送狮山商务创新区相关宣传,拟择机发布1个整版宣传。2、聚焦重大主题进行深度解析紧跟上级要求指示,结合狮山商务创新区重点工作方向、内容及成效,及时策划选题、挖掘内容,形成一定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具体宣传时间和宣传主题根据实际需求实时变更。第1页共4页3、开设“卓越狮山活力城区”系列报道专栏继去年在《新华日报》开设“聚焦狮山商务创新区”栏目取得较好反响后,今年将延续专栏的形式,开设“卓越狮山活力城区”专题栏目,紧跟发展大方向,落地本地特色工作,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计划以企业、产业园、楼宇等为窗口,看狮山创新、产业、配套、文化等发展之变。(三)明细清单报价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专版宣传1个1200001200002主题宣传3次600001800003专栏宣传1组300000300000合计:陆拾万元整(¥:600000.00)合计:陆拾万元整(¥:600000.00)合计:陆拾万元整(¥:600000.00)合计:陆拾万元整(¥:600000.00)合计:陆拾万元整(¥:600000.00)二、费用与支付:1、合同价格按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包含【6】%增值税,不含税总额【566037.74】元,税额【33962.26】元,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涉及的一切服务费用、人工、机械、技术、管理、保险、劳保、利润、税金、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支付步骤: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合格发票付合同总金额的50%,剩余50%尾款于项目结束后,甲方收到乙方合格发票后一次性付清。付款时,乙方向甲方提供:(1)甲方签收的确认单;(2)合格销售发票。3、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三、服务时间: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四、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乙方违约责任: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从而影响甲方按期实施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第2页共4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并不得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五、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同时合同须经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向甲方提交二份备存。七、争议处置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甲方、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有关当事方可提请仲裁。2、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当事各方均有约束力。八、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3、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九、附则第3页共4页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二份。2、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甲方(采购方):苏州高新区狮山商务创新区管理办公室法人/授权代表:年月日乙方(供应方):江苏新华报业时代江南传媒有限公司法人/授权代表:陕要标204431日:第4页共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华日报宣传合作 专版宣传 主题宣传 专栏宣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