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管公务车机动车保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市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11N00243771620243209

二、合同名称:关于城管公务车(沪EHP279)机动车保险服务(2024.10-2025.10)的框架协议合同
三、项目编号:2201201000000174947
四、项目名称:华泾镇(本部)框架协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华泾镇(本部) 
地址:龙吴路2443号
联系方式:18017170598
供应商(乙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峰(男)
地址:上海上海市虹口区上海市吴淞路400号
联系方式:021-6677990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传统油车保险服务 
   数量: 1.00 
   单价(元): 6749.23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 

2.合同金额(元):
6749.23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9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关于城管公务车(沪EHP279)机动车保险服务(2024.10-2025.10)的框架协议合同(11N00243771620243209).pdf

上海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00243771620243209,11N00243771620243209买方(采购人):华泾镇(本部)地址:龙吴路2443号卖方(供货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上海市虹口区上海市吴淞路400号买卖双方根据合同编号为11N00243771620243209《上海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之规定,在上海政府采购网通过直接选定确定合同成交结果,现就合同履行事宜,签订本采购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城管公务车(沪EHP279)车险服务第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合同价款为(大写):陆仟柒佰肆拾玖元贰角叁分。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费用。如供应商与采购人在第二阶段成交合同中对付款方式另行约定的,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价款直接汇到卖方的开户银行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银行账户:310066661018001746690第三条服务期限服务期限:2024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19日。第四条其他事项本合同履行事项适用《上海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并为其组成部分。第五条合同的生效本协议在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买方:华泾镇(本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龙吴路2443号电话:18017170598签约时间:年月日卖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上海上海市虹口区上海市吴淞路400号电话:021-66779900签约时间:年月日1/2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管公务车机动车保险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