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 人员工资 社会保险采购合同公告(肥西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4)
县政务大楼等办公场所物业服务
一、合同编号: 2024AEEFD00294-001
二、合同名称: 县政务大楼等办公场所物业服务
三、项目编号: 2024AEEFD00294
四、项目名称: 县政务大楼等办公场所物业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肥西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合同甲方编号: 12340123MB11540289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人民路与站下路交口
联系方式: 18956067172
供应商(乙方): 合肥信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340123MA2WM4852P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云谷路金星和园四期商业街4栋101室
联系方式: 1815608456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见合同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 283.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见合同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16小时45分46秒
市场主体提交
提交节点:
2024-11-15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11-15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5分
附件:
合肥市政府采购合同(1)(1).pdf
中标通知书.pdf
履约信息详情第1次
主体代码:
91340123MA2WM4852P
主体名称:
合肥信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主体类型:
法人
主体角色:
供应商
交易项目编号:
2024AEEFD00294
交易项目名称:
县政务大楼等办公场所物业服务
标段编号:
2024AEEFD00294
标段名称:
县政务大楼等办公场所物业服务
合同金额(元):
2830000.0
合同结算金额(元):
2830000.0
合同工期(天):
365
实际工期(天):
365
合同签署时间:
2024-11-15 15:08:16
履约信息递交时间:
2024-11-20 15:09:12
安全达标情况:
合格
环保达标情况:
合格
质量达标情况:
合格
发布部门:
肥西县事管中心
附件:
合肥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县政务大楼等办公场所物业服务项且(分包项目须填写完整的分包号及分包名称)项目编号:2023AEEFD00404肥西县直属机关事会管中心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合肥信服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地:安徽肥西1签订日期:202年11月15日肥西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通过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活动,经采购小组评定,合肥信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具县政务大楼等办公场所物业服务项目根据县政务大楼、县人武部综合楼的总体设施与服务1.2.2服务内容:功能,对物业管理的要求与服务范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安全保卫总体要求(1)门岗管理:24小时值班(不允许有脱岗现象);门岗对外来人员及车辆实行登记,必要时检验有效证件,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大楼,对来访人员要具有一定处置能力;安保人员有统一制服,严格按照岗位职责,文明执勤、言行规范。(2)车辆管理:车辆按规定位置停放,停放有序,禁止非本大楼单位的车1辆停放(除特殊情况外)。(3)消防管理:对大楼内消防栓、水带、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消防通道保持畅通,消防器材完好;在“禁止烟火”和控烟区域发现有吸烟和用火现象,要及时劝阻和阻止:安保人员熟练掌握消防知识和操作要领。(4)监控管理:实行楼内24小时电视监控,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置,并做好监控记录和交接班手续(不含人武部综合楼)。(5)应急上访(县政务大楼):对管理区域范围内所有信访人员进行劝解并引导至南门信访接待室或信访局,积极联系值班领导。对于强冲人员做好有效阻拦,第一时间报警并上报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杜绝信访人员冲入楼内办公区域。2、卫生保洁总体要求(1)公共区域保洁:共用部位(走廊、过道、楼梯、天台与屋顶、2米以下的外墙)、公共场所指:楼宇内大堂与大厅、大楼室外周边的道路、景观灯具、公共绿化、扶栏管以及其他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办公和生活垃圾的收集和清运、化粪池的清理、污水管道的疏通等。各楼层的垃圾或果壳箱,每天须清洗箱体,保持箱内无污染;公共部位、楼梯、走廊的地面保持整洁,无随意堆放垃圾和杂物,窗、门干净、明亮,垃圾日产日清;电梯厢内外做到无尘、无指纹;玻璃雨棚无尘,楼内天井玻璃封面无尘;2米以下玻璃幕墙每半年清洗一次,2米以上玻璃幕墙每年清洗一次;配合专业消杀公司,做好大楼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做到环境净化。(2)特定区域保洁:卫生间、化粪池、大、小会议室,部、局及单位领导办公室等特定区域的保洁。(3)专项保洁:地毯、踏垫定期清洗、除尘,大理石地坪定期打腊抛光保养,标识牌办公家具、各种灯具定期清擦除尘。3、楼宇设施设备保养和维修总体要求(1)配合监督专业维保公司对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屋顶、0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2)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外周边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水沟、室外停车场等。4、会议服务要求(不含人武部)(1)履行大楼创卫和节能降耗等工作服务;(2)会场布置与服务;(3)问讯及对外联系服务:5、绿化养护协助监管服务(绿化已与第三方签订绿化养护服务合同)(1)监督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修剪;植物生长期,每月至少修剪一次。(2)监督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3)监督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植物生长期,每月至少清除草杂草三次。(4)监督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5)监督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每年至少杀虫两次。(6)监督抗旱、抗台、抗涝、抗雪抗冻: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冬季做好苗木防雪压枝防冻措施,确保绿化苗木安全过冬。6、其他特约服务如垃圾长距离清运(由垃圾箱房清运至垃圾中转站)、外墙清洗(不含人武部)等。31.2.3服务质量:合格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283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捌拾叁万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人员工资18900002社会保险5400003其他费用400000总价总价2830000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本项目以人工投入为主,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即;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普通发票)1.4.2发票开具方式: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期满后,若履约情况良好,且双方均同意续签,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年;1.5.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1.5.3服务方式:和物业使用人:甲方应当要求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履行本合同中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并遵守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2、乙方应物业使用人要求对超出招投标物业服务范围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属于有偿服务,按乙方与相关物业使用4人的约定收取费用,或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有偿服务收入由乙方自行支配。3、物业的承接验收: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留有验查记录,查验结果存在问题的,乙方负责整理查验结果并以报告形式递交甲方。经甲乙双方确认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乙方提供整改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承建方落实整改维修事宜,也可委托乙方维修,费用由甲方协调承建方支出。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项目遗留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4、物业的使用与维护(1)乙方根据经甲方批准的规章制度(以下称“《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2)对于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乙方可视具体行为情节轻重,采取规劝、书面告知、劝阻、制止、向甲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等必要措施。(3)对于本物业共用部分及共用设施设备,乙方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使用人和甲方的同意。(5)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1管复原。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同专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230供服务价格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5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6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肥西县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肥西县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关事务贸IaA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7a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S12.1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n时间:2024年1月15日时间:2024年月15日乙方账户信息户名:合肥信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账号:341334000013000905146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西支行7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8.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ji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7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9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10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11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2.3.2本合同不涉及2.5本项目以人工投入为主,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30个工作日内2.11.3本项目以人工投入为主,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30个工作日内2.11.4130个工作日内;30个工作日内2.15.1无需提交服务报告;日常检查+每季度汇总检查结果2.15.3按照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要求2.17.1无需提交履约保证金12.18两份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HFZTB-CG-2024-027106合肥信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0551-68825073。你单位于县政务大楼等办公场所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4、办理合同备案时须上传以下资料:2024AEEFD00294)招投标中,经评定,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款为(人口合同原件(电子版)口中标通知书原件(电子版)口招标文件(电子民币)28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捌拾叁万元整)。版)请你单位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5、本项目需交纳如下费用:签订合同。无故逾期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口履约保证金回中标服务费口交易服务费口其他(元)备注:以上选项按实际需要进行勾选。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6、需要办理中标贷(政采贷)的中标企业,可与以下银行联系:(1)徽商银行肥西支行,联系人:陈经理,联系电话18655129076;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1日(2)中国农业银行肥西支行,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17355436778;重要提示:(3)中国银行肥西支行,联系人:王经理,联系电话:151566906891、中标人应当按照本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中标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将被追究违约责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将对其违约行为进行记录并予以披露。附则:1、《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签订的法律依据。此内容不得变更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中标人不得转让、出卖《中标通知书》;3、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须登录系统中上传电子版合同至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办理合同见证并备案,咨询电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 人员工资 社会保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