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 建筑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林甸县水库服务保障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230623]zzgj[CS]20240002
原合同编号:[230623]zzgj[CS]20240002
二、合同名称:林甸县鹤之海景区至东升水库道路工程项目
原合同名称:林甸县鹤之海景区至东升水库道路工程项目
三、项目编号:[230623]zzgj[CS]20240002
四、项目名称:林甸县鹤之海景区至东升水库道路工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林甸县水库服务保障中心
地址:林甸县鹤鸣湖镇胜利村西
联系方式:13059079365
供应商(乙方):黑龙江昌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东北街龙泉新城21.22#楼商服
联系方式:18904897936
原合同变更条款号:付款时间修改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建筑工程施工
1(项)
¥979,637.32
¥979,637.32
【无】
合同金额: 979,637.32元,大写(人民币):玖拾柒万玖仟陆佰叁拾柒元叁角贰分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06日至2025年11月06日
履约地点:林甸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变更日期
2024年11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59b38ae517b44df883ecf864abc6b23a.pdf
林甸县水库服务保障中心
2024年11月22日
政府采购工程类采购合同(试行)采购单位(甲方):林甸县水库服务保障中心采购计划号:林政采计划[2024]00504供应商(乙方):黑龙江昌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编号:[230623]zzgj[CS]20240002签订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平台,签订时间:2024年11月0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林甸县鹤之海景区至东升水库道路工程项目项目(招标编号:[230623]zzgj[CS]20240002)的采购文件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等,确定乙方为甲方林甸县鹤之海景区至东升水库道路工程项目项目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林甸县鹤之海景区至东升水库道路工程项目2、工程地点:鹤鸣湖镇胜利村3、承包范围:工程施工4、承包方式:总承包5、工期:本工程竣工起止时间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2月22日,共45天。6、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7、合同总价款(人民币):979637.32元,大写:玖拾柒万玖仟陆佰叁拾柒元叁角贰分。二、合同标的标的名称采购需求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1979637.32979637.3200合计¥979637.32元(大写:玖拾柒万玖仟陆佰叁拾柒元叁角贰分)¥979637.32元(大写:玖拾柒万玖仟陆佰叁拾柒元叁角贰分)¥979637.32元(大写:玖拾柒万玖仟陆佰叁拾柒元叁角贰分)¥979637.32元(大写:玖拾柒万玖仟陆佰叁拾柒元叁角贰分)¥979637.32元(大写:玖拾柒万玖仟陆佰叁拾柒元叁角贰分)五、材料供应1、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本工程项目所用材料、设备应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尤其是胶粘剂、涂料等产品必须是国家认可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2、甲方指定材料种类、品牌、规格、型号和单价等,由乙方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并承担材料采购、运输和保管费。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用于本工程,不准挪作他用。3、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合格证明,甲方应予签字认可。十、质量保证金甲方应在工程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在预付尾款中按本合同合计金额3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标注:具体内容甲乙双方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在以上条款基础上自拟添加,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信用、历史履约情况等因素免收质量保证金或降低收取比例,确需收取质量保证金的,采购人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并明确质量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子退还的情形,并明确逾期退还质量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十二、工程保修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2、质量保修期间,由于施工质量等发生的问题,需要维修时,乙方无偿负责保修。乙方收到甲方保修通知7日内,进行保修。3、质量保修期间,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负责维修,甲方负责支付人工和材料费用。乙方收到甲方维修通知7日内,进行维修。4、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十五、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大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工程 建筑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