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预案》修订采购合同公告(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2024)
《乐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乐昌市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预案》修订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乐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乐昌市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预案》修订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0281MB2D925452410250215
项目业主: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
服务机构:
核工业二九0研究所
合同名称:
《乐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乐昌市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预案》修订项目
合同编号:
440281MB2D925452410250215
合同总金额:
¥25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11月21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进一步完善区域环境应急体系建设、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更科学高效地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修订《乐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乐昌市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预案》。
合同附件
合同书——《乐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乐昌市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预案》修订项目.pdf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 2024-11-22
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乐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乐昌市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预案》修订项目合同书(服务类)项目名称:《乐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乐昌市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预案》修订项目甲方: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受托方(乙方):核工业二九0研究所签约地点:韶关市签订日期:2024年1月2日甲方: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受托方(乙方):核工业二九0研究所签约地点:韶关市2024年1月2日签订日期:Y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技术咨询合同委托方(甲方):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彭双胜0751-5564918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银滩路67号核工业二九0研究所陈志平叶松林0751-8177237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科技工业园广前路项目联系人:彭双胜电话:0751-5564918地址: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银滩路67号53乙方1:核工业二九0研究所1陈志平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叶松林电话:0751-8177237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科技工业园广前路2第1页共10页V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根据《乐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乐昌市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预案》修订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贰拾肆万贰仟柒佰壹拾捌元肆角伍分(¥242,718.45);税额为:人民币柒仟贰佰柒拾壹元伍角伍分(¥7,281.55)二、服务内容及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进一步完善区域环境应急体系建设、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更科学高效地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完成《乐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乐昌市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三、服务成果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乐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乐昌市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服务成果包括:1、《乐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份;2、《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份;3、《乐昌市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预案》1份。第2页共10页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四、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提供技术资料:具体以乙方出具所需资料清单及补充资料清单为准。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充分性,不实或虚假陈述、描述、遗漏等瑕疵。提供工作条件:(1)为乙方到项目勘查工作提供便利,如准予进入现场、提取测试样本等;2)为乙方的现场勘验提供真实的现场环境,不存在故意改变现场环境或设备设施等行为。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作为技术服务机构,应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行业规范,按时按质向甲方提供有关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五、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委托服务期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六、付款方式甲方分二期进行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即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小写¥:150,000.00)2.完成《乐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乐昌市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交的应急预案。乙方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第3页共10页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即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3.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4.因甲方原因,甲方未依约支付前一阶段服务费之前,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因该原因导致最终乙方未能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服务的乙方不承担逾期的违约责任。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提供合法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同意,因政府财政审批导致甲方不能如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逾期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发票不作为(甲方)已实际付款的凭据,甲方的实际付款以银行转账到账金额为准。5.在本合同签订后项目进行的某一阶段内,如因甲方原因,甲方单方要求解除或中止本合同即使乙方尚未提交阶段性成果,甲方仍应根据乙方实际付出的工作量予以支付相应服务费。七、知识产权归属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按照约定应交付甲方的服务成果(包括相关数据和报告)归甲方所有,并由甲方为本项目的目的使用,但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中原属于乙方所有的技术及知识产权,以及新产生的技术及知识产权仍属于乙方所有。第4页共10页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但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中原属于乙方所有的知识产权仍属于乙方所有。八、保密1、保密信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订立、履行本合同时一方从另一方获取的尚未公开的有关技术文件、相关资料信息、技术诀窍、商业秘密及已由一方明确列为保密信息的其他信息。2、保密义务:未经保密信息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保密信息接收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保密信息。但如下情形不适用保密义务约束:(1)保密信息提供方已豁免保密信息接收方保密义务或者已书面同意保密信息接收方对外提供或披露保密信息;(2)保密信息接收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应披露保密信息,或者保密信息接收方被司法部门或有权部门依法要求披露保密信息。3、涉密人员范围:所有参与本合同履行中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4、保密期限:为保密信息提供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后2年。5、泄密责任:若违反本合同约定将保密信息泄露或用于本合同约定之目的以外的其他用途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因违反协议约定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因维权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所有支出。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第5页共10页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国家有关规范技术或行业标准要求,或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整改合格。整改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国家有关规范技术或行业标准要求,或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或侵犯他人权益的,乙方除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还应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对乙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十、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评估费、鉴定费、诉讼财产保全费(保险服务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第6页共10页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十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送达条款双方对本合同涉及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约定甲方确认其有效送达地址为: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银滩路67号。联系人为:彭双胜,联系电话为:18029474715;乙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韶关市武江区科技工业园广前路,联系人为:叶松林,联系电话为:15259606281。甲乙双方该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联系方式(送达地址、联系人或联系电话)需要变更时应当按照前述约定的送达信息在变更当日内履行书面通知义务。任一方未按前述方式履行通知义务,双方所确认的送达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仍视为有效送达联系方式,因送达联系方式不准确,第7页共10页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未按约履行通知义务,联系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通知、法律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十四、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再签订补充协议。十五、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肆份、乙方叁份,同等法律效应,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为双方签字页)山第8页共10页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甲方: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盖章)B20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陈明才签订日期:00年1月2日乙方:核工业二九0研究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签订日期:2年11月2日开户名称:核工业二九0研究所开户行:韶关市建行武江支行银行账号:44001628638050113825户海第9页共10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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