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综合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合同公告(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



合同编号:

4532532HT20240062601201

合同名称:

2024年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项目合同

项目编号:

4532532JH202400626

项目名称:

2024年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

采购人(甲方):

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供应商(乙方):

四川祥和鸟服饰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红河州

所属行业:

综合事务管理机构

合同金额:

28449.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4-11-21

合同公告日期:

2024-11-22

代理机构: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2024年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4000155572

中标、成交公告:

2024年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合同附件:

河口合同.pdf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项目名称:2024年应急综合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项目合同编号:44532532HT20240062601201甲方: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乙方:四川祥和鸟服饰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11月20日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乙方(全称):四川祥和鸟服饰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应急综合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YNZC2024-G1-05011-KMXY-0041(2)采购计划编号:4530000JH202420520(3)项目内容:2024年应急综合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1批品牌:祥和鸟规格型号:量体定制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口政府集中采购口部门集中采购回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口邀请招标口竞争性谈判口竞争性磋商口询价口单一来源口框架协议口其他:口否(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回是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口是回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回是口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口是回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口是回否(7)合同是否分包:口是回否分包主要内容:无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无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口大型企业口中型企业口小微型企业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口监狱企业口其他回否(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口是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口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口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口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回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口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口强制采购口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口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口强制采购口优先采购回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口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口强制采购口优先采购回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回是口否口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28449元大写:贰万玖仟肆佰肆拾元整分包金额(如有)小写:无大写:无(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S(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口固定总价回固定单价口固定费率口成本补偿口绩效激励口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回全额付款: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口分期付款:,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口成本补偿:口绩效激励: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2024年11月20日,完成日期:2025年2月28日。(2)履约地点: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北山行政中心(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口是回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1(4)分期履行要求:不分期(5)风险处置捐施和替代方案:不合格无条件替换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回自行组织回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和涉及采购的州(市)、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回是口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回是口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口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回是,抽查比例:1套口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回是,检测产品不回收,捡测产品由供应商无偿补齐。(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口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2)履约验收时间:先由涉及采购的州(市)、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签收后进行验收,再由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在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组织最终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口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乙方完成各采购分签单位约定合同条款,由甲方邀请专家组织总体验收,乙方认可验收结果。(5)履约验收的内容:合同范围内的采购标的。(6)履约验收标准:①符合《政府采购法》41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条、财库(2016)205号文件规定的验收标准:②提供的所有货物包装完好,需符合《商品包装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需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等表述:参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技术规范》及技术参数表:④甲方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设备装箱单及其他承诺等材料,对所有的货物进行验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乙方需进行补货、更换货物,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口是回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由各采购分签单位自行约定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共同签字并盖章之日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1月20日合同订立地点: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北山行政中心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四川祥和鸟服饰有限公司1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品文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考的佳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品文住所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北山行政中心2楼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温泉大道三段项目负责人杨婷联系人王嘉铭联系电话0873-357236515758009925028-82689708通信地址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北山行政中心2楼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温泉大道三段邮政编码661399610000电子邮箱ynhkajj@163.com1144732291@qq.co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2532767055103Q915101157092156151四川祥和鸟服饰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成都温江支行银行账号511601019018010035787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覆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非联合体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无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3个工作日。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派人员按照本合同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乙方应提供交货清单等文件供甲方审查验收。甲方将按合同清单、数量、外观等验收。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货物的风险责任和所有权在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承担和享有。此前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乙方在与各采购分签单位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逐人试穿、量体,以保证服装的合体。每超过1天甲方可对我公司处罚5000.00元罚款,超过3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在项目实施期间未能做到100%实地全覆盖量体,甲方可对乙方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为5000.00元罚款。且甲方可视情况有权终止合同。第二节第6.i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各采购分签单位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交货或验收:乙方自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实地量体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而造成的货物的损坏、灭失等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第二节第7.1款指定现场所供装备均需由乙方直发至甲方指定的县局地点,并提供相应县局的货物验收单。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由各采购分签单位自行约定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由各采购分签单位自行约定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1.产品非人为情况下损坏,乙方将在1年内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维修、更换。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除非甲方另有要求,质保期内的服务均为免费上门服务。2.对超出质保期,出现质量问题或使用中发生小问题(例如:钮扣更换、缝线断等)或因用户个人原因(体形变化等)、或因使用不当造成服装穿着不合体,乙方提供包修服务。乙方承诺所有产品免费质保期后继续提供长期质保服务,如需更换面料等主要材料,仅收取成本费,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乙方在接甲方通知后立即响应,1小时内明确解决问题方案,2-7小时内派出专业的维修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修或调换发生的全部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需带回售后服务点维修,乙方须在5个工作H内完成维修并交付使用。无法维修解决的,免费更换;对服装不合体的经两次修改仍不能达到要求,及时重新制作。重做的服装在5个工作日内交付使用。乙方承担被装调换全部费用。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各采购分签单位自行约定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由各采购分签单位自行约定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乙方未按方案执行或未履行承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直接及间接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由各采购分签单位自行约定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1、如乙方提供产品不符合甲方要求标准或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甲方处以乙方1000.00元/次罚款,并可依法报告相关执法部门对乙方进行处理,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2、产品在验收过程中,因服装本身质量问题导致验收不合格的,每出现1件或套产品有质量问题,甲方处罚我乙方1000.00元罚款,验收不合格服装超过5件或套以上甲方处罚乙方10000.00元罚款,乙方在24小时内更换问题服装。3、所投货物在质保期内如出现同样质量问题二次以上的,甲方可对乙方处10000.00元/次的罚款,乙方在24小时内全新服装替代。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服装部件部分(如绍扣、缝纫线、拉链、标识等)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可处罚乙方1000.00元罚款,如因自然原因损坏的,乙方在24小时内完成修复及更换。4、甲方可随机对服装抽检1套,抽检由甲方指定,检测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如抽检参数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甲方对乙方处以10000.00元的罚款,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退换货。5、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因质量问题导致的一切问题,甲方除免费更换外每出现一件服装引起的质量问题甲方可对乙方处以1000.00元/件的罚款。如乙方交货后经甲方验收被视为整批货物不合格的,向甲方承担全部货款10%的违约金。部分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标准的,按不合格比例支付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1、如乙方提供产品不符合甲方要求标准或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甲方处以乙方1000.00元/次罚款,并可依法报告相关执法部门对乙方进行处理,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2、产品在验收过程中,因服装本身质量问题导致验收不合格的,每出现1件或套产品有质量问题,甲方处罚我乙方1000.00元罚款,验收不合格服装超过5件或套以上甲方处罚乙方10000.00元罚款,乙方在24小时内更换问题服装。3、所投货物在质保期内如出现同样质量问题二次以上的,甲方可对乙方处10000.00元/次的罚款,乙方在24小时内全新服装替代。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服装部件部分(如绍扣、缝纫线、拉链、标识等)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可处罚乙方1000.00元罚款,如因自然原因损坏的,乙方在24小时内完成修复及更换。4、甲方可随机对服装抽检1套,抽检由甲方指定,检测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如抽检参数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甲方对乙方处以10000.00元的罚款,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退换货。5、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因质量问题导致的一切问题,甲方除免费更换外每出现一件服装引起的质量问题甲方可对乙方处以1000.00元/件的罚款。如乙方交货后经甲方验收被视为整批货物不合格的,向甲方承担全部货款10%的违约金。部分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标准的,按不合格比例支付违约金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由各采购分签单位自行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由各采购分签单位自行约定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如在产品验收的过程,或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更换至合格的产品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包括有可能产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生的违约责任。产品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出现因乙方在面(辅)料进货、生产过程质量、半成品或成品等方面未按照投标承诺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1.乙方交付产品的品质、性能、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无条件地按甲方要求进行修复或者更换,由此造成的时间延误视为乙方未按时交货,按逾期交货处理。2.乙方提供产品,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质量存在大量瑕疵或者未达技术服务要求或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义务的,导致未能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支付合同款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尖。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无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售后服务响应、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售后服务响应违约金按1000元/每小时处罚,未按时到达现场违约金按1000元/每小时处罚。2、乙方提供的服装返修率(因代量或员工自报的尺寸除外)必须低于5%,如服装返修率高于5%,乙方向采购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3、因乙方原因未能按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每次5000元的处罚4、甲方发现乙方派出的服务人员或提供的服务不符规定要求,乙方在1天之内按要求派出人员或提供满足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处理。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处罚金、违约金等与违约相关的缴纳至各采购分签单位账户各采购单位名单序号采购单位名称序号采购单位名称1昭通市应急管理局18马龙区应急管理局2绥江县应急管理局19沾益区应急管理局3威信县应急管理局20建水县应急管理局4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1开远市应急管理局5施甸县应急管理局22弥勒市应急管理局6龙陵县应急管理局23个旧市应急管理局7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4河口县应急管理局8丽江市应急管理局25景东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9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6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10永胜县应急管理局27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11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8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12南涧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9勐腊县应急管理局13漾濞县应急管理局30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14楚雄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31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15临沧市临翔区应急管理局32宜良县应急管理局16永德县应急管理局33嵩明县应急管理局17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3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量体、售后、服务网点的具体联系人、地址和电话号码序号地区量体、服务网点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云南.昆明昆明市穿金路世博美树橙1幢2单元1层101号李培春151250098312四川总部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温泉大道三段李静佳18782104258保密协议甲方: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乙方:四川祥和鸟服饰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签订了2024年应急综合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乙方按合同要求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服务内容详见合同。(以下简称“服务”)。乙方在该项目的服务过程中,有可能接触和访问甲方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甲方合法所有重要敏感信息。甲乙双方就乙方在项目履约及以后的保密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为以下内容:1.甲方工作场所显示存在的保密信息。包括:一切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书面等一切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要求的信息。2.甲方工作场所中隐式存在的保密信息。包括:一切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但未明确表明其具有保密要求的信息,若未经甲方相关人员授权许可访问,此类信息也属于保密信息范畴。3.其他一切甲方无论以何种方式认定其具有保密要求的信息,无论信息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或通过何种形式传递,均属于保密信息范畴。4.甲方单位员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来源方式、员工名单、员工档案资料等)、对接单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单位名单、第三方来源方式、对接单位档案资料等)。5.知识产权相关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完成或者将要完成的任何具备或可能产生知识产权的成果、行为、计划、方案。6.对外将要签订或者已经签订的所有合同内容、合作内容以及合同签订过程、合同签订使用的资料、合同当事方信息、合作方要求保密的信息以及载体等。7.甲方未决诉讼、仲裁以及无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到的诉讼或者仲裁历史。二、双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或者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亦必须采取一切必需措施以防止保密信息基于任何原因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彳2.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盖章或未盖章纸质的),还是U盘、通信网络(包括但不限于QQ、微信、电子邮件等工具)等介质或电子文档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3.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严格按照工作安排而使用此种秘密信息履行职务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许可或协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4.甲方向乙方提供信息时,或乙方接触甲方信息时,甲方应尽可能提示信息的保密要求。甲方未明确提示保密要求的信息均默认为保密信息。因乙方有意或无意行为造成的泄密事故,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所有因泄密事故给甲方造成的后果和损失。5.乙方对在甲方工作场所中所接触到的任何信息默认具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正式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保密信息带离其应在场所。因乙方有意或无意行为造成的泄密事故,乙方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所有因泄密事故给甲方造成的后果和损失。因甲方过失造成的泄密事故,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6.甲、乙双方完成项目建设或合同终止、解除,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也不得向任何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披露此种秘密信息,乙方需将所有的文件、电脑上存储的电子信息移交给甲方指定的人员,不得进行任何复制、拷贝删除或格式化,不得烧毁、损毁、遗失、丢失任何文件,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乙方应告知凡能接触到本合同保密信息员工所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并承担保密期限内因其员工泄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该责任并不因相关泄密人员是否仍在乙方供职而有所影响,在保密期限内是始终有效。三、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作出违约行为的一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后果和损失。如果守约方确认,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仅采取赔偿的补救措施是不够的,则守约方还有权采取禁令、实际履行或其他合理的救济措施。2.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保密协议,造成甲方或相关国家信息泄露,相关主体依法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造成甲方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以项目合同总价款10%承担违约责任。3.由于乙方违反本协议,对于乙方违反本协议所产生的各项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等费用,甲方有权选择在项目主合同中任一笔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或在双方进行结算时一并扣除。4.本协议中所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维权而支付的调查费、申请费、评估/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必要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四、免责条款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或政策变化等人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五、保密期限:接收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并持续至以下条款发生之日为止:机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本协议的保密义务不因项目合同的解除、终止、无效而免除或失效。六、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相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法律程序进行判决。判决应用中文进行。依据上述法律作出的裁决内容为终局判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法院判决另有裁定外,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七、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本协议自双方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四周祥和鸟服饰限公司cu李新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或经办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2年1月20日日期:224年1月2日日廉洁协议甲方: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乙方:四川祥和鸟服饰有限公司为促进甲、乙双方人员在采购活动中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防止各种不廉洁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协议。一、甲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有义务对本单位参与采购活动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及反腐倡康教育。甲方有权向乙方介绍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并要求乙方在参与甲方的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二)甲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应当保持与乙方正当的业务往来,不得利用参与采购活动之便为集体和个人谋取私利。(三)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回扣、好处费;不得接受乙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应由甲方人员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对执行公务有负面影响的宴请或其他娱乐、消费活动:不得借婚丧嫁娶等之机收受乙方的财物:不得要求乙方为其本人或亲属购置或低于合理价格长期提供住房、交通工具、通讯器材等物品设施: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亲友从事与主合同标的项目有关的物资、设备供应和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乙方为本人或家属、亲友安排工作、留学、旅游等。(四)甲方人员应邀参加乙方举办的会议等活动,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不得接受乙方礼品或馈赠。(五)甲方在采购活动中一旦发现乙方人员有不廉洁行为应立即采取措施,并责成乙方追究责任。二、乙方的权利义务-)乙方有义务对本单位参加甲方采购活动的人员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应当了解甲方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规定。(二)乙方须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利用利益输送等方式谋取不当利益。(三)乙方有关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向甲方及甲方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不得向甲方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甲方人员报销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得邀请甲方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负面影响的宴请或其他娱乐、消费活动:不得借婚丧嫁娶等之机向甲方人员赠送财物;不得为甲方人员及其家属、亲友购置或低于合理价格长期提供住房、交通工具、通讯器材及其他用品等;不得接受甲方人员介绍的家属、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物资、设备供应或分包等交易活动:不得为甲方人员及其家属、亲友安排工作、留学、旅游等。(四)乙方在采购活动中发现甲方人员有不廉洁行为应立即采取措施,并责成甲方追究责任。三、违约责任(一)甲方人员违反廉洁义务,经查证属实的,甲方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甲方人员相应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二)甲方对行贿行为坚持“零容忍”。如乙方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采用各种行贿手段围猎甲方人员的,甲方有权将乙方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列入“黑名单”实施严格的禁入措施。(三)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将采购项目涉及的核心技术资料(软件源代码等)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保存。如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现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将存在行贿行为的供应商核心技术资料公开,交给甲方指定的其它供应商使用。(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被列入“黑名单”,但解除合同确实会对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采取警示约谈等措施督促乙方整改:或根据合同约定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解除或终止合同等措施。四、附则(一)本协议作为《2024年应急综合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项目合同(协议)》的附件,在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限与上述合同有效期限一致。(二)本协议一式伍份,甲、乙方各执贰份,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四川祥和鸟服饰有限处司项目(技术)负责人或经办人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清佳日期:202年1月2日期:20年年((月20日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四川祥和鸟服饰有限处司项目(技术)负责人或经办人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清佳日期:202年1月2日期:20年年((月2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应急综合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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