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慈溪市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市文化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11N4196879052024201
二、合同名称:慈溪市文化馆、青少年宫、妇儿活动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第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NBCXZFCG2024066
四、项目名称:慈溪市文化馆、青少年宫、妇儿活动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第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慈溪市群众文化活动中心
地 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科技路969号
联系方式:63024746
供应商(乙方):浙江东海港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浒山街道孙塘南路南段298号402室
联系方式:1356780767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664307.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一年,一年期满后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可续签下一服务标准: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664307.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4物业合同.pdf

2024物业合同.pdf

对公对账单发银行宁波慈溪支行交易对手户名2物慈溪市文化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同期限:2024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24日慈溪市文化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慈溪市文化馆物业管理服务招标编号NBCXZFCG2024066甲方:慈溪市群众文化活动中心(买方)乙方:浙江东海港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卖方)甲、乙双方根据慈溪市文化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期限慈溪市文化馆物业管理服务一年的物业服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24日止。管理服务满一年经招标方考核合格,可续订管理服务合同一年,最多可续签二年。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陆拾陆万肆仟叁佰零柒元(¥664307元)人民币。10=59三、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5*8=321.招标文件2.乙方的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元,年四、履约保证金乙方交纳人民币6643.07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考核不合格按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罚没其履约保证金。五、付款方式按月每月结束后15天内支付,最后一个月待所有费用结算清楚后支付。六、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七、违约责任: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同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八、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调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慈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九、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美章):甲方(盖章法定代表大或受委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约时间::年月日对公对账单发银行宁波慈溪支行交易对手户名2物慈溪市文化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同期限:2024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24日慈溪市文化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慈溪市文化馆物业管理服务招标编号NBCXZFCG2024066甲方:慈溪市群众文化活动中心(买方)乙方:浙江东海港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卖方)甲、乙双方根据慈溪市文化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期限慈溪市文化馆物业管理服务一年的物业服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24日止。管理服务满一年经招标方考核合格,可续订管理服务合同一年,最多可续签二年。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陆拾陆万肆仟叁佰零柒元(¥664307元)人民币。10=59三、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5*8=321.招标文件2.乙方的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元,年四、履约保证金乙方交纳人民币6643.07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考核不合格按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罚没其履约保证金。五、付款方式按月每月结束后15天内支付,最后一个月待所有费用结算清楚后支付。六、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七、违约责任: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同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八、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调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慈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九、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美章):甲方(盖章法定代表大或受委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约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