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宕昌县公安局2024)



一、合同编号: 159001JH621223011
二、合同名称: 宕昌县公安局宕昌某部购买技术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159001JH621223011
四、项目名称: 宕昌某部购买技术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宕昌县公安局
地 址: 无
联系方式:无
供应商(乙方):北京启征荣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无
联系方式:无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宕昌某部购买技术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附件宕昌某部购买技术服务项目: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附件宕昌某部购买技术服务项目:单价1300000元;
合同金额: 13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开始日期:2024-11-21;履约截止日期:2026-11-20;计划验收日期:2026-11-20;履约地点:陇南市宕昌县;首付款金额:130万元;首付款截止时间:2024-12-3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1-2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1-22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20241122144325939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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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TN0签订时间:2024年11月21日项目名称:宕昌某部购买技术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GSXCD-2024-008项目编号:合同自编号:甲方:宕昌县公安局乙方:北京启征荣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鑫畅达工程咨询有限音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采购文件2.投标文件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4.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保密协议或条款7.相关附件、图纸及电子版资料第二条合同内容服务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服务一览表》第三条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服务总金额:¥1300000元。大写:壹佰叁拾万元整分项价款在《服务一览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包括服务期间必须的日常易耗品、工具、调试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本合同执行期内因工作量变化而引起的服务费用的变动,在双方事先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补充合同。2第四条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1.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水、电、场地等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如乙方有需要,还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有关图纸、数据、资料等。没有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资料提供给与展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内。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规、法令、法律以及行业规范所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五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2)经甲乙双方确认签订的《验收报告》(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报告》);(3)其他材料。3.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采购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在最终法院判决生效罚没后,资金达到甲方账户,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前期130万元人民币技术服务费。第六条质量保证金无。第七条验收31.服务期限:2024至20260服务地点:宕昌县公安局。验收时间:项目结束。验收地点:宕昌县公安局。2.乙方应对提供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服务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3.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内容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内容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服务。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订《验收报告》。4.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大型或复杂项目,以及涉及专业服务内容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5.如项目实施情况需要分阶段验收,则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出具《验收报告》。第八条项目管理服务乙方要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服务的落实,包括服务的咨询、执行和后续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淮粉丽;联系电话:15201556298第九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生效后,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条违约责任41.乙方所交付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付服务费用用10%的违约金。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3‰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达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0.5%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100%。5.其它未尽事宜,以《合同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一条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结算服务费用。未履行的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25①向陇南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②向兰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4.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第十三条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3.甘肃鑫畅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甲方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代其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供方全称(盖章)需方全称(盖章):北京启征荣造网路科及有限公2地址:地址:北京经济权术开发区月济中路甲7号邮编:邮编:18幢·6日、1单元618100176电话:电话:40-6788880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章):粉的以李的要分的经办人: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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