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堤防水毁修复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11NMB1C8999220241038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喀拉玉尔滚河下半年堤防水毁修复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B1S[2024]1429号
四、项目名称:2024年喀拉玉尔滚河下半年堤防水毁修复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新疆阿拉尔市幸福南路698号
联系方式:18997870559
供应商(乙方):新疆阿拉尔新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阿拉尔市大学生创业园2号楼1层16室
联系方式:1500301132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喀拉玉尔滚河下半年堤防水毁修复工程 数量:1.00 单价(元):2741868.63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对五团喀拉玉尔滚河8段堤防进行水毁修复,长688米及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项目经理:杨会妮执业证书信息:注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新2662014202104365
2.合同金额(元):2741868.63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采购人指定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1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V打印稿 喀拉玉儿滚水毁修复施工合同(1).pdf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二O-〇年二月.1目录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2.发包人义务3.监理人4.承包人5.材料和工程设备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交通运输8.测量放线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10进度计划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2发包人义务3监理人4承包人5材料和工程设备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交通运输8测量放线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第三部分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附件二:履约担保附件三:预付款担保函附件四:支付担保附件五:1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第1.5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1.1.1.4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1.1.1.5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做的修改或补充。1.1.1.7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投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其他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已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合同效力,主要用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作为衡量变更的依据,但不能直接用于施工。经发包人确认进入合同的投标图纸亦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用于在履行合同中检验承包人是否按其投标时承诺的条件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11.1.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1.1.2.3承包人:指专用条款中指明并与发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1.1.2.4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1.1.2.5分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1.1.2.6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7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4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特定范围的永久工程。1.1.3.5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6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1.1.3.7临时设施: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2生产和生活设施。1.1.3.8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自带的施工设备。1.1.3.9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10永久占地:指发包人为建设本合同工程永久征用的场地。1.1.3.11临时占地:指发包人为建设本合同工程临时征用,并应在完工后须按合同要求退还的场地1.1.4日期:1.1.4.1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11.1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1.1.4.2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11.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1.1.4.3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11.3款、第11.4款和第11.6款约定所作的变更。1.1.4.4竣工日期:即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完工日期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1.1.4.5缺陷责任期:即工程质量保修期,指履行第19.2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包括根据第19.3款约定所作的延长,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1.1.4.6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的日期。1.1.4.7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合同总金额。1.1.5.2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工3程质量保修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1.1.5.3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5.4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1.1.5.5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1.1.5.6计日工: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1.1.5.7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17.4.1项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1.1.6其他1.1.6.1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4(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1.5合同协议书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量将施工图纸以及其它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提供给承包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1.3款的约定办理。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量提供给监理人。监理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批复承包人。1.6.3图纸的修改设计人需要对已发给承包人的施工图纸进行修改时,监理人应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内签发施工图纸的修改图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约定编制一份承包人实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后执行。1.6.4图纸的错误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应及时通知监理5人。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监理人和承包人均应在施工场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包含第1.6.1项、第1.6.2项、第1.6.3项约定内容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7联络1.7.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1.7.2第1.7.1项中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来往函件的送达期限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中约定,送达地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7.3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拒收。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负责。1.8转让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1.9严禁贿赂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行为人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0化石、文物1.10.1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文物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61.10.2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1专利技术1.11.1承包人在使用任何材料、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但由于遵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或技术标准和要求引起的除外。1.11.2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1.11.3承包人的技术秘密和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1.11.4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用专利技术的,发包人应办理相应的使用手续,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约定的条件使用,并承担使用专利技术的相关试验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12图纸和文件的保密1.12.1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文件,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1.12.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2.发包人义务2.1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2发出开工通知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第11.1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2.3提供施工场地2.3.1发包人应在合同双方签定合同协议书后的14天内,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场地范围图提交给承包人。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地范围图应标7明场地范围内永久占地与临时占地的范围和界限,以及指明提供给承包人用于施工场地布置的范围和界限及其有关资料。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地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3.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图纸和报告,以及地下障碍物图纸等施工场地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2.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2.5组织设计交底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2.6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7组织竣工验收(组织法人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法人验收。2.8其它义务其它义务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补充约定。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利3.1.1监理人受发包人的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监理人的权利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第15条的约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3.1.2监理人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但监理人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818.5阶段验收18.5.1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已完工程形象面貌、工程质量、通水验收,。18.6专项验收18.6.2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档案验收,。18.7竣工验收18.7.3本工程不需要(需要/不需要)竣工验收技术鉴定(蓄水安全鉴定)。18.8施工期运行18.8.1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无。18.9试运行18.9.1试运行的组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费用承担:发包人承担通水试运行费用,承包人负责提供试运行所需的人员、器材和必要条件。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1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计算如下:一个汛期。20保险20.1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购买。投保内容:在签订协议书时由双方协商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执行招标人同意的保险公司相关规定。20.4第三者责任险20.4.2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执行承包人选定的保险公司相应费率;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7120.5其他保险需要投保的其他内容:由承包人负责购买该工程项目的工伤保险。;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按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相关部门要求的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进行投保;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6.1保险凭证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开工通知后28天,;保险条件:保险项目为所有招标项目,工程施工期限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保险金额不得调整。20.6.4保险金不足的补偿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承包人自行负责,;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发包人自行负责,。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依法向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22024-S1S成交通知书项目招标编号:BIS[2024]1429号中介机构:新疆金玉天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交单位概况成交单位新疆阿拉尔新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阿拉尔新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阿拉尔新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武壮成交单位概况单位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大学生创业园2号楼1层16室新疆阿拉尔市大学生创业园2号楼1层16室新疆阿拉尔市大学生创业园2号楼1层16室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997-6374121成交项目概况项目名称2024年喀拉玉尔滚河下半年堤防水毁修复工程2024年喀拉玉尔滚河下半年堤防水毁修复工程2024年喀拉玉尔滚河下半年堤防水毁修复工程2024年喀拉玉尔滚河下半年堤防水毁修复工程2024年喀拉玉尔滚河下半年堤防水毁修复工程2024年喀拉玉尔滚河下半年堤防水毁修复工程成交项目概况项目地址第一师五团境内第一师五团境内第一师五团境内第一师五团境内第一师五团境内第一师五团境内成交项目概况资金性质师市农业水费预算项目分类工程(√)货物()工程(√)货物()是否属于公建()是否属于公建()成交项目概况成交内容对五团喀拉玉尔滚河8段堤防进行水毁修复,长688米及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对五团喀拉玉尔滚河8段堤防进行水毁修复,长688米及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对五团喀拉玉尔滚河8段堤防进行水毁修复,长688米及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对五团喀拉玉尔滚河8段堤防进行水毁修复,长688米及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对五团喀拉玉尔滚河8段堤防进行水毁修复,长688米及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对五团喀拉玉尔滚河8段堤防进行水毁修复,长688米及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成交范围对五团喀拉玉尔滚河8段堤防进行水毁修复,长688米及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对五团喀拉玉尔滚河8段堤防进行水毁修复,长688米及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对五团喀拉玉尔滚河8段堤防进行水毁修复,长688米及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对五团喀拉玉尔滚河8段堤防进行水毁修复,长688米及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对五团喀拉玉尔滚河8段堤防进行水毁修复,长688米及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对五团喀拉玉尔滚河8段堤防进行水毁修复,长688米及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对五团喀拉玉尔滚河8段堤防进行水毁修复,长688米及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成交价格大写:贰佰柒拾肆万壹仟捌佰陆拾捌元陆角叁分(小写:2741868.63元)大写:贰佰柒拾肆万壹仟捌佰陆拾捌元陆角叁分(小写:2741868.63元)大写:贰佰柒拾肆万壹仟捌佰陆拾捌元陆角叁分(小写:2741868.63元)大写:贰佰柒拾肆万壹仟捌佰陆拾捌元陆角叁分(小写:2741868.63元)大写:贰佰柒拾肆万壹仟捌佰陆拾捌元陆角叁分(小写:2741868.63元)大写:贰佰柒拾肆万壹仟捌佰陆拾捌元陆角叁分(小写:2741868.63元)大写:贰佰柒拾肆万壹仟捌佰陆拾捌元陆角叁分(小写:2741868.63元)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备注项目负责人:杨会妮注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证号:新2662014202104365项目负责人:杨会妮注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证号:新2662014202104365项目负责人:杨会妮注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证号:新2662014202104365项目负责人:杨会妮注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证号:新2662014202104365项目负责人:杨会妮注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证号:新2662014202104365项目负责人:杨会妮注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证号:新2662014202104365项目负责人:杨会妮注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证号:新2662014202104365成交通知书签发人的与采购人:(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盖章)2024年1月4日204.年11月日的与采购人:(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盖章)2024年1月4日204.年11月日的与采购人:(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盖章)2024年1月4日204.年11月日的与采购人:(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盖章)2024年1月4日204.年11月日的与采购人:(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盖章)2024年1月4日204.年11月日的与采购人:(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盖章)2024年1月4日204.年11月日的与采购人:(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盖章)2024年1月4日204.年11月日备注:本成交通知书一式十份,复印无效。第三部分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2024年喀拉玉尔滚河河堤应急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已接受新疆阿拉尔新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2024年喀拉玉尔滚河河堤应急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详见附件五。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贰万贰仟捌佰玖拾叁元玖角肆分(¥1622893.94元)。其中:暂列金人民币(大写)柒万元(¥70000元)4.承包人项目经理:赵剑;技术负责人:周磊。施工员:张国庆;安全员:黄鑫;质检员:王重庆。73标准。5.工程质量符合合格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30天(计划2024年11月5开工,2024年12月4日完工)。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竣工日期相应顺延。9.本协议书一式陆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水利工程承包人:新疆阿拉尔新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发包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水利工程承包人:新疆阿拉尔新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服务中心(盖单位章)合同专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12990100MB1C89992B91659002299460078N地址:阿拉尔市幸福路698号地址:阿拉尔市大学生创业园2号楼1层16室邮政编码:843300邮政编码:843300电话:0997-4617021电话:0997-6350211传真0997-4617021:传真0997-461698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阿克苏农商行阿拉尔支行(一般户)阿拉尔市幸福路兵团支行.账号:30776801040006838账号:8522011001201100028347开户银行:建行阿拉尔支行(一般户)账号:65001692100050001473开户银行:新疆银行塔里木分行账号:0803260000000085签订日期:2024年11月4日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阿拉尔兵团支行(基本户)账号:30775901040002539签订日期:2024年11月4日74管理服务中心(盖单位章)合同专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12990100MB1C89992B91659002299460078N地址::阿拉尔市大学生创业园2号楼1层16室阿拉尔市幸福路698号地址邮政编码:843300邮政编码:843300电话:0997-4617021电话:0997-6350211传真传真0997-46170210997-4616981:0997-46170210997-461698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阿克苏农商行阿拉尔支行(一般户)阿拉尔市幸福路兵团支行.账号:30776801040006838账号:8522011001201100028347开户银行:建行阿拉尔支行(一般户)账号:65001692100050001473开户银行:新疆银行塔里木分行账号:0803260000000085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阿拉尔兵团支行(基本户)账号:30775901040002539签订日期:2024年11月4日签订日期:2024年11月4日74附件二:履约担保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发包人名称):鉴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新疆阿拉尔新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2024年6月28日递交的2024年喀拉玉尔滚河河堤应急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投标文件。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完工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无条件地在7天内予以支付。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2024年月日注:委托代理人应附授权委托书。75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址://话:/真:/附件三:预付款担保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发包人名称):根据新疆阿拉尔新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2024年月日签订的2024年喀拉玉尔滚河河堤应急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合同协议书,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发包人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发包人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发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无条件地在7天内予以支付。但本担保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已扣回的金额。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2024年月日注:委托代理人应附授权委托书。76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月日附件四:支付担保新疆阿拉尔新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2024年月日签订了2024年喀拉玉尔滚河河堤应急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元)。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90日内。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77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2024年月日78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2024年月日附件五: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社会保险备注项目负责人赵剑助理工程师建造师二级新2662019202103782水利已缴纳技术负责人周磊高级工程师职称证高级工程师01004926水利已缴纳施工员张国庆高级工程师岗位证高级工程师SGL20210900503水利已缴纳资料员古丽米热.阿卜拉工程师岗位证中级SGL20210900567水利已缴纳材料员刘庆珍工程师岗位证中级SGL20210900385水利已缴纳项目副经理文世民高级工程师建造师二级新2662018202105494水利已缴纳质检员王重庆助理工程师岗位证初级SGL20190900114水利已缴纳安全员黄鑫工程师岗位证中级SGL20210900504水利已缴纳造价师孔娟高级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13221151002010水利已缴纳财务负责人李玉兰助理经济师专业会计资格证书初级******************会计已缴纳7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堤防水毁修复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