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和防控系统 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和防控系统软件开发采购合同公告(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2024)



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和防控“五个一”系统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和防控“五个一”系统
三、项目编号:EZC-2024-ZX0037
四、项目名称: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和防控“五个一”系统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
2、地  址:武昌区付家坡一路33号
3、联系方式:19972170719
4、供应商(乙方):湖北腾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5、地  址:武汉
6、联系方式:189712672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道路交通事故和防控五个一系统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个
4、主要标的单价:294700元
5、合同金额:29.47(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21日至2025年05月20日;履约地点:武昌区付家坡一路33号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03583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5-2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1-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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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定,甲、乙双方均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和防控“五个一”系统软件开发项目;2.项目编号:EZC-2024-ZX0037;3.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03583;4.项目概况:进一步压紧压实道路交通事故防控责任,创新道路交通事故防控机制,省交管局决定建立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和防控“五个一”工作机制,对亡人事故、重大财产损失事故、多人受伤事故、重点车辆事故、事故多发路段事故、其他有影响事故等6类事故,狠抓深度剖析、联系联动、推进整改、责任倒查和督办落实,形成事故调查和防控的“研交办督结”工作闭环。二、标的名称、数量(规模)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分项合计制造厂家(全称)1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和防控“五个一”系统软件开发项目定制化开发1项294,700.00294,700.00湖北腾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294,700.00294,700.00合同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1.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并进行验收;2.合同履行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交付或服务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付家坡一路33号特1号。四、合同价款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肆仟柒佰元(¥:294,700.00)2.合同金额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含市场变化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总报价为“交钥匙”价。甲方在支付此金额后,不再因本合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3.乙方银行账户信息:户名:湖北腾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税号:91420100MA4KXTJCOP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南工业园2栋(工位号:TXZCA0067)电话:18995823751账号:127911077110801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光谷支行五、资金支付方式及安排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启动付款程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即人民币贰拾玖万肆仟柒佰元整(¥:294,700.00);六、交付标准、方法和验收方案1.交付标准、方法: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采购文件及补充文件规定、响应文件承诺及采购合同约定;2.验收方案: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后提验收申请,经评审通过视为验收合格。七、质保(服务)期及质保(服务)范围和要求1.质保(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2.质保(服务)范围:包括软件的安装、配置、测试、升级等服务;3.质保(服务)要求:质保期内,乙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甲方提供的要求,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八、项目培训提供项目必要的培训材料及培训服务,培训材料包括用户操作手册、系统功能介绍文档等,系统培训采用线上培训方式(试点单位和全部应用单位各1次)。九、知识产权归属、处理方式1.该项目工作成果及开发、承载、呈现成果的工具不侵犯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各类知识产权及第三方可能主张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本项目需要取得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授权,由乙方负责向第三方取得,并且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款之内。甲方使用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若涉及对第三方侵权,由乙方负责处理因此产生的纠纷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补偿金、赔偿金、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下同)。2.乙方为甲方开发的本合同项下的项目,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交产品开发文档、管理文档、可执行程序、配置脚本、测试程序或脚本等。3.乙方保留工作成果中所使用的、在服务开始之前已经存在或在服务范围之外开发的、属于乙方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甲方对包含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的内容附加形成的新的知识产权拥有全部权益。4.甲方取得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后,有权向国家有关主管机关进行相应的权利登记申请,乙方应予相应的配合,涉及到第三方费用的,由甲方自行承担。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该软件及相关文档。6.乙方不得在所开发软件产品中设置任何使用障碍或有损甲方商誉的信息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与乙方沟通确认项目需求;(2)甲方负责按本协议约定方式、时间和金额,并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3)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或不符合招投标文件的,有权要求乙方修改或重作至验收合格为止,超过约定期限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一条之规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服务未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如发生侵权纠纷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并依本合同第十一条之规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乙方的违约责任:(1)所有成交内容均需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检查核对后方可进行报验,不满足采购文件指标和响应承诺的,甲方有权不对其进行验收;同时成交乙方对不满足要求的内容承担违约责任。(2)若非甲方原因,成交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成交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的赔偿费按总价款的百分之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5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最高限额且仍无法按期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二、保密条款1.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信息加以保密,不得向与本项目无关的雇员或任何第三方透露该信息;如因双方合作进展而使乙方雇员或乙方的分支机构、关联公司的雇员或主管,以及乙方的顾问、银行、经纪人、代理商、会计和与业务有关的律师等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使用该信息,则乙方必须保证使用信息的雇员及其他第三方亦接受本保密协议的约束,对其保密职责和侵权责任负责。2.乙方仅将该信息用于双方合作的范围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该信息用于其它范围或场合。3.应当只允许乙方参与执行协议的雇员知道、了解或者掌握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信息;雇员退出或者完成工作后,雇员所属方应当立即停止向该雇员提供保密信息,同时要求该雇员不得泄露已经掌握的保密信息。4.不得复制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但因乙方的雇员必须了解该信息而需要复制的除外;但任何复制品均应标明属于甲方,并注明“内部资料,注意保管”字样或画有商业秘密标志。5.因工作进展而必须向政府机构或其他权威管理部门提交有关合作方的保密信息,必须在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后方能进行;如果应我国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披露的,则乙方在接到此类要求后,应立即通知甲方,使甲方了解将要披露的内容并提出意见。6.保密期限:甲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未注明期限,则该信息的保密期将不受时间约束,直至其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信息后,乙方才可解除保密义务。十三、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四、解决争议的方法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当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五、合同组成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书;2.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3.经双方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等;4.乙方的响应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5.采购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十六、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若竞争性谈判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2.双方履行完各自权利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3.本合同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十七、通知与送达1.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双方应当通过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十八、其他1.甲、乙双方均保证系在中国大陆合法经营的合法主体,保证具有签署、履行本协议的合法资格或资质,并对各自的经营活动承担全部责任。2.在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应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3.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3洪涛拇记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224.5.212024.5.21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和防控系统 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和防控系统软件开发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