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地震装备 躯体固定气囊 肢体固定气囊 移动供气源 静音发电机 大功率发电机采购合同公告(大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



一、合同编号: BZXH2024240
二、合同名称: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大连支队装备建设项目-地震装备项目(第二批)地震002包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BZXH2024240
四、项目名称: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大连支队装备建设项目-地震装备项目(第二批)地震002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大连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 大连甘井子区东北北路50b
联系方式:0411-86779119
供应商(乙方):赛虹达救援装备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高新区海陵南路179号华城大厦
联系方式:0523-8688811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热成像仪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TIC-9000FR
主要标的数量:75
主要标的单价:21500
合同金额: 296000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日内向甲方交付全部货物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1-2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1-2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大连支队装备建设项目-地震装备项目(第二批)地震002包采购合同-.pdf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大连支队装备建设项目-地震装备项目(第二批)地震002包采购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合同编号:BZXH2024240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大连支队装备建设项目一地震装备项目(第二批)地震002包采购合同甲方(采购人):大连市消防救援支队乙方(中标人)赛虹达救援装备江苏有限公司合同编号:BZXH2024240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大连支队装备建设项目-地震装备项目(第二批)地震002包采购合同甲方(采购人):大连市消防救援支队乙方(中标人):赛虹达救援装备江苏有限公司大连市消防救援支队和赛虹达救援装备江苏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本着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服务周到、交货按时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生产供应货物事宜,共同签订本合同。本合同所列明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BZXH2024240);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4.中标通知书;5.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招标文件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乙方货物及相关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数量和质量要求,并符合投标文件承诺数量和质量标准。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贰佰玖拾陆万整,小写¥2,960,000.00元(含税价)。如国家政策导致税率调整,不含税价格不变,税金依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序号货物品类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原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总价备注1躯体固定气囊辉昂QZQN-HA75泰州泰州市辉昂消防科技有限公司1250.0093750.00小微企业2肢体固定气囊辉昂QZQN-HA75泰州泰州市辉昂消防科技有限公司1350.00101250.00小微企业3移动供气源施密茨/SCHMITZCGKH4-L26上海芬安工贸(上海有限公司17500.00455000.00小微企业4泛光灯海智光HZG6509A75湖北湖北海智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1560.00117000.00小微企业5月球灯海智光HZG662030湖北湖北海智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7200.00216000.00小微企业6静音发电机萨登DS2200i75上海萨登实业(上海)有限公司2860.00214500.00小微企业7大功率发电机萨登DS4500ie30上海萨登实业(上海)有限公司5000.00150000.00小微企业8热成像仪赛虹达TIC-9000FR75江苏赛虹达救援装备江苏有限公司21500.001612500.00小微企业总价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陆万元整,小写:¥2,960,000.00元整(含税价)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陆万元整,小写:¥2,960,000.00元整(含税价)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陆万元整,小写:¥2,960,000.00元整(含税价)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陆万元整,小写:¥2,960,000.00元整(含税价)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陆万元整,小写:¥2,960,000.00元整(含税价)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陆万元整,小写:¥2,960,000.00元整(含税价)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陆万元整,小写:¥2,960,000.00元整(含税价)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陆万元整,小写:¥2,960,000.00元整(含税价)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陆万元整,小写:¥2,960,000.00元整(含税价)(本表格中所述总价为甲方所有用户自乙方处采购货物或接受服务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生产、包装、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检测费用、验收费用、国家征收的所有相关税费)(本表格中所述总价为甲方所有用户自乙方处采购货物或接受服务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生产、包装、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检测费用、验收费用、国家征收的所有相关税费)(本表格中所述总价为甲方所有用户自乙方处采购货物或接受服务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生产、包装、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检测费用、验收费用、国家征收的所有相关税费)(本表格中所述总价为甲方所有用户自乙方处采购货物或接受服务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生产、包装、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检测费用、验收费用、国家征收的所有相关税费)(本表格中所述总价为甲方所有用户自乙方处采购货物或接受服务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生产、包装、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检测费用、验收费用、国家征收的所有相关税费)(本表格中所述总价为甲方所有用户自乙方处采购货物或接受服务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生产、包装、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检测费用、验收费用、国家征收的所有相关税费)(本表格中所述总价为甲方所有用户自乙方处采购货物或接受服务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生产、包装、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检测费用、验收费用、国家征收的所有相关税费)(本表格中所述总价为甲方所有用户自乙方处采购货物或接受服务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生产、包装、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检测费用、验收费用、国家征收的所有相关税费)(本表格中所述总价为甲方所有用户自乙方处采购货物或接受服务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生产、包装、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检测费用、验收费用、国家征收的所有相关税费)(本表格中所述总价为甲方所有用户自乙方处采购货物或接受服务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生产、包装、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检测费用、验收费用、国家征收的所有相关税费)五、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1.交货时间: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向甲方交付全部货物且完成终验收并交付使用。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货物交付前,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六、货物发货1.货物发运可以根据甲方需要一次性或分批次发货,并在货物发运前向甲方报送发货清单。乙方应将全部货物发运至交货清单中指定地址,待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至甲方。货物交付前,一切数量缺失、产品损坏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本合同签订后在投标文件承诺的交货期之内向甲方交付完毕全部货物。3.乙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说明书、产地证明、质量保证期限与方式、售后服务等能够证明产品符合使用要求的单证以及测试、运行等方面的技术文件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供方应随货物同时提供的其他资料。七、付款方式及条件1.货到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等额有效的发票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0%的货款。注:乙方需具备开具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的能力,如因特殊情况导致甲方无法正常接收货物的,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开具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的独立等额保函。开具保函的银行需选择: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保函有效期不低于12个月)。2.甲方使用的财政资金,付款时间为财政资金支付至甲方账户后。如因实行政府集中支付延误时间导致的付款延迟,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3.如因乙方未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导致甲方未按约定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4.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八、验收要求1.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管理规定和《大连消防救援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验收实施方案》(详见附件)的要求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若乙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因不满足质量标准而未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则乙方除须承担验收产品的所有返工费用外,一次验收未通过,乙方需在【5】日内完成重新验收准备工作,并出具验收整改报告,二次验收未通过,乙方需在【3】日内完成重新验收准备工作,并出具验收整改报告,二次验收未通过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需在【3】日内完成重新验收所需的一切整改。2.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所有用户按照上述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对验收结果存在争议时,甲方有权将货物送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如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合格,则视为乙方交付货物通过了甲方组织的送检。如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不合格,则视为乙方交付货物未通过甲方组织的送检。甲方有权按采购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货物,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收到更换货物后,向乙方退还不合格产品。如货物已使用,甲方无需退还,也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3.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需按照本合同及与甲方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4.验收合格后,甲方出具验收合格书。验收合格并不能免除乙方的瑕疵担保责任,货物是否合格以安装调试完毕甲方能正常投入使用为准。5.货物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需根据验收结论整改,并重新参加验收。如在甲方规定期限内不能够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全部已收款项,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反映,由相关行政部门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九、违约责任(一)产品质量问题1.如甲方在货物使用过程中发现乙方提供的货物品类中有任何一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发、修复、更换或退货等措施,乙方应自甲方发出异议后5日内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如因此而造成迟延履行,乙方应按本条第(三)款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拒绝更换货物,或超过5日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全部已收合同价款并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存在影响功能使用的问题,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存在问题的货物,且如每存在一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但该等违约金总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二)产品数量问题如乙方未在约定供货时间按约定数量向甲方交货,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充货物数量,由此产生的延迟交货后果,乙方应按本条第(三)款承担违约责任;货物数量缺失超过合同总供货数量10%的,甲方亦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全部已收合同价款并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三)延期交货问题乙方延迟交货1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由第11天起,乙方每延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甲方亦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四)保密责任违约本合同内容以及乙方因签订、履行本合同所获悉的甲方、关联单位及合作单位的相关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数据、文件、视频、图片等)均属于保密范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无论任何时间,乙方不得将保密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否则,乙方须承担因泄密而引发的全部责任。如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已收取的全部合同款,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五)其他违约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及要求与各用户签订采购合同,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中标资格,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中标金额5%的违约金。2.如果乙方存在分包、转包行为或未在向甲方提交的生产厂家或货物生产地址生产货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中标金额5%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反映,由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予以处理。甲方亦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全部合同价款。3.货物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需根据验收结论整改,并重新参加验收。乙方应在验收备忘录及验收意见规定的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并申请复验,因乙方未按验收备忘录及验收意见完成整改而导致复验不合格的,每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复验不合格标的物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复验不合格或未在验收备忘录及验收意见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十、合同转让和分包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分包本采购合同义务。十一、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情形,符合安全要求。并通过合法渠道进货、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保证其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合法授权(即不存在资产抵押或其他可能影响货物所有权的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因乙方违反前述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等)。十二、质量保证期1.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9年。质量保证期内乙方不收取任何维修费用,质保期后我公司对质保期后易损件收费低于市场价且合理,不收取人工费。在质量保证期内,若甲方发现货物存在任何缺陷或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乙方应在接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响应,且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或更换,所有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人工费、材料费等)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保证提供免费维护保养服务,并确保响应时间不超过【48】小时。遇有严重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退货请求,并承担所有由此产生的费用。2.质量保证期的定义:指库存货物可以正常使用且不会导致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期限。本条所述质量保证期系指库存货物可以正常使用且不会因质量问题导致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期限。如用户在质量保证期中发现货物无法正常使用或导致人身或财产损害,则乙方除向受害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向用户承担违约责任。3.在质量保证期中甲方发现货物无法正常使用或导致人身或财产损害,则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区分质量问题的性质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所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亦会根据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情形,就乙方未提供质量合格货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进行移送。4.在质保期内,货物发生故障或无法正常使用,乙方负责对货物免费维修或更换。质量保证期内乙方不收取任何维修费用,超出质量保证期的,质保期满后维修只收成本费,终身维修。十三、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1甲方所有用户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真实、详细的公司资信材料、产品及服务资料及符合要求的产品及服务。1.2甲方用户有权要求乙方独立供货,不得将甲方用户所购产品及服务转包第三方。1.3乙方如在提供产品及服务过程中出现问题,致使不符合协议内容的,或因泄露秘密或业务资料,给甲方用户造成损害,甲方用户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要求乙方按采购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1.4甲方有权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并对乙方履行本协议和采购合同的情况作出反馈与评价。1.5甲方有权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检查。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2.1在本协议期内,乙方具有为用户供货及提供相关服务的资格。2.2乙方有权拒绝满足用户超出响应承诺以外服务的其他要求。2.3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及甲方用户的合法权益,不得为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利益而损害甲方及甲方用户的合法权益。2.4乙方对产品及服务质量承担责任。确因乙方的过失,致使采购结果与采购合同内容不符的,乙方应按采购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2.5乙方随时接受并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2.6乙方保证对提供给甲方用户的产品及服务享有合法权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否则,乙方将赔偿由此给甲方用户造成的全部损失。2.7本协议有效期间,乙方发生包括但不限于经行业主管部门授予的资格(质)发生变更或被注销,或机构变更、相关人员变动、歇业、停产、被停业整顿、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解散、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转产等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情况时,应自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用户。2.8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如因包装问题导致货物毁损或者品质下降,甲方用户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造成需方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9乙方应根据招投标文件履行培训义务。十四、不可抗力1.甲乙双方均不承担由于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所造成的无法交货或违约,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叛乱、严重火灾、水灾、地震等人力无法抗拒的原因。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十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对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没有履行的必要时,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3.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如系因违约而遇上不可抗力,违约方不得以不可抗力为由进行抗辩,违约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执行。十五、争议的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生效1.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2.本合同附件与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合同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则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补充协议同样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七、合同的解除与变更1.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或变更合同。2.合同的变更以“补充协议”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3日内书面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不同意。双方达成协议的,按新合同执行。3.变更或解除合同所产生的费用或造成的损失由违约责任方负责。4.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协议,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行为的,另一方可立即解除本协议,并按协议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十八、合同的解释本合同及相关文件的解释顺序:一是甲乙双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其附件;二是甲乙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三是中标通知书;四是招标文件;五是投标文件及附录;六是技术标准和标样。十九、通知与送达1.本合同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根据相关事项的重要程度,以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本合同约定的通讯地址为送达。2.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本合同尾部通讯地址,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十、合同附件1.《交货清单》2.分项报价3.《技术规格偏离表》4.《大连消防救援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验收实施方案》5.投标文件中有关售后服务、质量保证、巡检、培训、备品清单等内容甲方(盖章):大连市消防救援支队乙方(盖章):赛虹达救援装备江苏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50号地址:泰州市高新区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写字楼A塔14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电话:0411-86779119电话:0523-86888119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中山支行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高新支行银行账号:297380192143银行账号:10200601040012950开户行地址:大连市消防救援支队开户行地址:泰州市高新支行日期:2024年11月日日期:2024年11月2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震装备 躯体固定气囊 肢体固定气囊 移动供气源 静音发电机 大功率发电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大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