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工程 市政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南安市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4)



光电基地支十一路市政道路工程

采购项目名称:
光电基地支十一路市政道路工程

采购项目编码:
2311-350583-04-01-323571

项目业主:
南安市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机构:
江苏纬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光电基地支十一路市政道路工程

合同编号:

合同总金额:

100000


合同签订时间:
2024-11-25

履约人员:
李敏
(中介)
李瑞东
(采购)

合同服务期限:
2024-11-26

服务内容:
光电基地支十一路市政道路工程

合同附件:
合同-光电基地支十一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议书可研(包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pdf

更多详情内容及报价信息:

GF-2015-0210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专业建设工程)工程名称:光电基地支十一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议书可研(包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程地点:南安市霞美镇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发包人:南安市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设计人:江苏纬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年月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南安市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设计人(全称):江苏纬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光电基地支十一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议书可研(包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2.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3.工程内容及规模:设计起点接创业大道,终点至经一路北段,项目总长约0.43km。4.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南安市霞美镇。5.工程投资估算:600万元。6.工程进度安排:施工图设计30日历且。7.工程主要技术标准:城市支路。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工程变更、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编制配合、各阶段所需的专题、专项报告的编制等其他服务工作。2.工程设计内容:包含完成本项目设计的(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管线综合、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排洪渠工程等。三、工程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30日历日(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1.合同价格形式:设计费包于;2.签约合同价约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100000元),此价款为含税包干费用,已包含施工图设计、编制费用、咨询费、相应税费等,即完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发包人不再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和补偿。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发包人代表:赖振鑫。设计人项目负责人:方俊。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通用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4)投标函及其附录;(5)发包人要求;(6)技术标准;(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七、承诺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南安市签订。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成立,自成立时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捌份,发包人执肆份,设计人执肆份。发包人名称:南安市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设计人名称:江苏纬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盖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91350583789044683L纳税人识别码991320000607900996M住所南安市霞美镇创新大厦住所:南京市紫云大道9号C栋8楼邮政编码:362000邮政编码:210000法定代表人:技振餐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3055230865电话:025-86530977传真13055230865传真025-86530677电子信箱::22967704213@qq.com电子信箱:22967704213@qq.com开户银行: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南限公司霞美支行支行银行帐号:9070729050010000002494银行帐号::252081525610001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发包人名称:南安市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设计人名称:江苏纬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盖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i纳税人识别码91350583789044683L纳税人识别码991320000607900996M住所南安市霞美镇创新大厦住所:南京市紫云大道9号C栋8楼邮政编码:362000邮政编码:2100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技振餐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25-8653097713055230865传真13055230865传真025-86530677电子信箱::22967704213@qq.com电子信箱:22967704213@qq.com开户银行: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南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限公司霞美支行银行帐号:9070729050010000002494银行帐号::252081525610001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1.1合同1.1.1.8其他合同文件包括:C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技术标准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城市支路。1.4.2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合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5)投标函及其附录;(6)发包人要求;(7)技术标准;(8)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P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联络1.6.1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2发包人和设计人联系信息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南安市;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赖振鑫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13055230865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2967704213@qq.com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泉州市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方俊;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18305983695;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1055267967@qq.com。1.8保密保密期限:保密期限为长期,保密义务不因合同及合同事项终止而解除2.发包人2.1发包人一般义务删除通用条款2.2.1第二段,修改为:发包人负责本项目各阶段设计文件向有关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书面通知设计人。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设计周期相应顺延,但发包人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或补偿。2.1.3发包人其它义务: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赖振鑫;身份证号:******************职务工程师-联系电话:13055230865;电子信箱:2967704213@qq.com通信地址:南安市霞美镇创新大厦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全面履行对设计人的合同。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7天书面通知设计人。2.3发包人决定2.3.2发包人应在收到设计人提出的书面请示7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3设计人3.1设计人一般义务3.1.1设计人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3.1.3设计人其他义务: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方俊;执业资格及等级:工程师;注册证书号:联系电话:18305983695;电子信箱:1055267967@qq.com;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广博大楼;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设计人全面履行对发包人的合同。3.2.2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发包人有权在其设计费用中扣除0.5万元/人/次的违约金,变更其他主要设计人员的,发包人有权在其设计费用中扣除0.5万元/人/次的违约金。累计变更超过2人/次的,则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3.2.3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10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设计人按合同总价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且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的,设计人仍应足额赔偿3.3设计人人员3.3.1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o3.3.3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设计人按合同总价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且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的,设计人仍应足额赔偿。3.4设计分包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4.2设计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4.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3.4.4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3.5联合体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4.工程设计资料4.2逾期提供的责任发包人提交上述文件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的,超过约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超过约定期限15天以外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工程设计文件的时间。工程设计资料逾期提供导致增加了设计工作量的,设计周期相应顺延,但发包人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或补偿。5工程设计要求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5.1.2.1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5.1.2.2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按照城市支路标准。因发包人采纳设计人的建议或遵守基准日期后新的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导致增加了设计工作量的,设计周期相应顺延,但发包人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或补偿。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5.3.3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达到国家关于市政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有关职能部门审批。5.3.5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根据法律、技术标准要求,保证专业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5.4不合格工程设计文件的处理5.4.2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设计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导致增加了设计工作量的,设计周期相应顺延,但发包人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或补偿。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施工图设计30日历日(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5天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专(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一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5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10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7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因发包人工程设计进度延误情形导致增加了设计工作量的,设计周期相应顺延,但发包人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或补偿。6.4暂停设计6.4.1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设计,导致增加了设计工作量的,设计周期相应顺延,但发包人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或补偿。6.4.3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出现非设计人原因造成的暂停设计,导致设计人增加设计工作量的,设计周期相应顺延,但发包人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或补偿。6.4.4暂停设计后的复工设计人暂停设计后复工所增加的设计工作量,设计周期相应顺延,但发包人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或补偿。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6.5.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发包人应向设计人下达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指示,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应包括实施的方案、缩短的时间、增加的合同价格等内容。发包人接受该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设计进度的措施,并修订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发包人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或补偿。设计人认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指示无法执行的,应向发包人提出书面异议,发包人应在收到异议后7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得压缩合理设计周期。6.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7.1.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的时间和份数:1、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图纸: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人应按前述设计深度要求,自通过审图机构审查之日起40日历天内一次性提交完整的通过审图机构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12套,并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文件2套(AutoCAD的dwg格式文件)。该阶段送审稿按实际需要的时间和份数提供。2、工程施工配合阶段的图纸:工程施工阶段的各种设计图纸修改、变更文件及各类报告、资料等应不少于8套,电子版文件2套。3、其他图纸:除以上设计文件数量,发包人如需额外增加设计文件数量,将按实际工本费付费,设计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及时提供。4、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设计联络文件1套,可以当面递交或传真的方式递交。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8.1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15天。任何情况,均不能视为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已获发包人同意。8.3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10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8.4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施工图完成后10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8.6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导致设计人增加设计工作量的,设计周期相应顺延,但发包人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或补偿。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9.1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9.2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施工期间的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9.3设计人应采取相关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险)保障设计人派驻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如有安全事故发生,则由设计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0,合同价款与支付10.2合同价格形式用(1)单价合同一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o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L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设计费金额:1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设计费浮动幅度为%。设计费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本项目设计收费计费额待施工中标价确定后按照施工中标价进行调整,最终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以南安市财政局或咨询公司(若有变更,根据地**府文件相应调整,下同)预算审核的工程造价为准。上述设计费为包干计价,已包含税费及其他设计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1)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方案成果(工程设计方案)经评审通过后,且提交申请报告后1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2)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含可研报告)经评审、批复后,且提交申请报告后1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50%。(3)设计人提供相关设计服务,直至发包人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且提交申请报告后1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90%。(4)本项目全部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10天内支付至合同的100%。10.3定金或预付款10.3.1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定金的比例或预付款的比例10.3.2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天前支付。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11.1发包人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或因提交的设计资料存在错误或作较大修改时,发包人可根据设计人实际增加工作量延长设计周期,但不予增加设计费。11.2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5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10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5天内,予以书面答复。12.专业责任与保险12.1设计人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13.知识产权13.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设计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3.2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设计人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3.3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4违约责任P14.1发包人违约责任14.1.1发包人支付设计人违约金: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章设计费的三分之一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14.1.2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款项的千分之二向设计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发包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10%14.2设计人违约责任14.2.1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按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金额双倍返还给发包人或设计-人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以金额较高者计算违约金。14.2.2设计人因自身原因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设计人逾期提交设计、勘察成果资料的,每逾期一日,应按设计费的千分之二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仍未能交付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设计费用,且设计人应按照设计察费用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仍应予以补足。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14.2.3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设计人所做的设计应当符合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由于设计失误引起重大设计变更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或发包人的工程建设成本费用增加的,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设计人拒不采取补救措施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设计人还应当按设计费总额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还应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14.2.4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将勘察和设计任务分包、转包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不再支付该分包工程量的勘察设计费,并计扣设计人合同价的5%~10%的违约金。14.2.5若发现设计人有服务能力差、违法违纪、串通招投标、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行为,发包人有权终止取消中标资格、终止合同并要求设计人按设计费总额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4.2.6设计人应保证设计成果不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发包人涉及知识产权的追究及诉讼,由设计人承担全部责任;14.2.7因设计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设计人应当赔偿发包人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鉴定费、保全费、差旅费等)。14.2.8以上各项设计人违约及赔偿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0%。15.不可抗力15.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16。合同解除1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180天。16.4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15天内。17.争议解决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17.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I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1其他事项的约定:17.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17.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道路工程 市政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