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发光成像仪主机 多功能主机暗 植物活体分析软件 动物活体分析软件 荧光成像单元采购合同公告(丽水市中医院2024)
一、合同编号:11N4723102262024112202
二、合同名称:丽水市中医院药学研究中心2024年设备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浙大采招E2024265号
四、项目名称:丽水市中医院药学研究中心2024年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丽水市中医院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800号
联系方式:0578-2156123
供应商(乙方):杭州汉卡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家时代大厦1幢906室
联系方式:1380578499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化学发光成像仪
数量:1.00
单价(元):26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见附件规格型号: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26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丽水市中医院现场交货,所有货物运抵现场日期为交货日期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1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标项3:化学发光成像仪.pdf
标项3:化学发光成像仪.pdf
采购合同(合同编号:22-B-20020项目名称:丽水市中医院药学研究中心2024年设备采购项目标项名称:化学发光成像仪甲方:丽水市中医院乙方:杭州汉卡贸易有限公司签署地点:丽水签署日期:2024年11月6日招标人:(以下称甲方)丽水市中医院中标人:(以下称乙方)杭州汉卡贸易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浙大采招E2024265号)的化学发光成像仪在2024年11月5日开标会上,经评审委员会评定杭州汉卡贸易有限公司(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第一条项目采购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第二条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伍仟元,(¥265000元)。注:1.本合同价款是货物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2.本合同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3.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不变。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1.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1.1本合同书1.2中标通知书1.3中标人澄清修改文件1.4中标人投标文件1.5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1.6招标文件第四条合同标的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化学发光成像仪(PlantViewSE)2.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货物一览表”。第五条合同履行时间及展行地点1.履行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2.履行地点:丽水市中医院现场交货,乙方负责运输,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日期为交货日期。注: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合同价格形式和货款支付(一)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数量按实计算,价格按本合同约定的单价同口径计算。(二)本项目合同价款由甲方分期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2.供货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款。(三)付款按财政政策执行,因乙方未按合同履行任务、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不能及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四)发票类型:增值税发票。(五)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1.开户名称:【杭州汉卡贸易有限公司】2.开户银行:【杭州联合银行古荡支行】3.账号:【201000109907313】第七条履约保证金(一)金额: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二)缴纳履约保证金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三)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电汇、汇票或保函。(四)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赔偿。(五)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通过甲方验收后结束。(六)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项目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退回乙方。第八条服务人员(一)乙方须派遣一名具有专业知识的资深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对接,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以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二)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认可的服务人员。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定的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九条质量保证(一)乙方须保证货物与投标文件相一致,货物是原厂生产的、全新、未使用过的;货物完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产品制造国有强制性标准的执行产品制造国强制性标准,无的统一执行我国最新相关标准、规范,如: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货物完全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强制性技术质量规范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如发生所供商品与合同不符,甲方(使用方)有权拒绝收货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二)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故障负责,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三)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四)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5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产品,终身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第十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一)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二)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三)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T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四)所购货物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5年(请分别列出:整机质保5年,保修期外,仅收取配件成本价格);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保养维修免费。(五)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8时;非工作期间为8小时。(六)货物故障报修的到达指定地点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8时;非工作期间为8小时。(七)下列货物(分别列出:化学发光成像仪)若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八)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九)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十)本项目售后服务的特殊条款:(十一)本项目培训服务的特殊条款第十一条技术资料(一)乙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完整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等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二)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寄给甲方。第十二条包装要求(一)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二)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第十三条项目验收(一)由甲方根据采购文件及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验收。(二)验收文档:项目验收时,由乙方负责提供相关验收文档等。(三)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四)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甲方须按照采购合同规定或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投标人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大型或者复杂的内容,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五)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第十四条验收合格条件(一)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规格书及合同要求。(二)提供产品合格证。(三)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已被消除并得到甲方的认可。(四)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货物和材料都已提交。(五)相关图纸或技术文件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第十五条权利保证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不存在对任何第三方侵权行为(包括商标、专利、版权、知识产权等)。若发生侵权行为,由乙方负全责,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30%的合同货款的。第十六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七条违约责任产品质量责任: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凡设备在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转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或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降价处理。或乙方承担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第十八条违约赔偿(一)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二)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0.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不认可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理由的,按逾期交付货物处理。(三)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指标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3%的违约金。(四)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量,如因乙方原因未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并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由于甲方原因而使乙方不能按照合同期限按时完成工作量,甲方应承担相应的工期赔偿责任。(五)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上述(三)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六)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0.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七)乙方在承担上述(一)~(六)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八)项目完工时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整改验收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15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加20%的违约金,逾期退还合同款及违约金的,每日按相应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九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二十条安全责任乙方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如乙方项目实施人员在实施中违反操作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或实施现场防范措施设置不明造成人员伤害事故,一切责任均有乙方负责。乙方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安全责任及各类损失赔偿。第二十一条风险承担在合同执行期限内,乙方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自行承担一切责任。第二十二条转包或分包(一)合同转让采购合同不能转让。(二)合同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人:【】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第二十三条争端的解决(一)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丽水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二)在仲裁期间,本合同无争议的内容应继续履行。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它(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二)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第二十五条补充条款(一)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如涉及到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二)设备标准和选用材料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如有变更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三)设备和材料乙方应按照合同上的品牌和规格施工。若有特殊情况无法采购需更换品牌或者规格的,必须经甲方确认,单价另行确定。(四)乙方确保其提供的技术和产品属目前先进技术;严禁使用淘汰或将要淘汰的技术和产品,否则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到最新技术产品并向甲方支付违约设备价值两倍的违约金。此条款甲方在验收后再保留5年追诉权利。(五)设备采购、安装过程中相关人员自身安全及相关人员侵权行为致他人损害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Z方:杭州汉卡贸易有限公司甲方:丽水市中医院名称:(印章)名称:(印章)(ni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800号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宜家时代大厦1幢906室电话:0578-2156123电话:0571-85269975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杭州联合银行古荡支行账号:账号:201000109907313签约地:丽水签约日期:2024年11月6日附件:产品配置清单名称:化学发光成像仪货物名称产地品牌型号数量备注·化学发光成像仪主机,包含以下主要配件广州博鹭腾PlantviewSE1个相机:600万级像素CCD相机广州博鹭腾/1个多功能主机暗箱广州博鹭腾/1个荧光成像单元广州博鹭腾/1个配备10个LED激发光源配备10个滤光片植物活体分析软件广州博鹭腾/1个安装包,至少安装10套以上动物活体分析软件广州博鹭腾/1个安装包,至少安装10套以上台十专采购合同(合同编号:22-B-20020项目名称:丽水市中医院药学研究中心2024年设备采购项目标项名称:化学发光成像仪甲方:丽水市中医院乙方:杭州汉卡贸易有限公司签署地点:丽水签署日期:2024年11月6日招标人:(以下称甲方)丽水市中医院中标人:(以下称乙方)杭州汉卡贸易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浙大采招E2024265号)的化学发光成像仪在2024年11月5日开标会上,经评审委员会评定杭州汉卡贸易有限公司(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第一条项目采购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第二条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伍仟元,(¥265000元)。注:1.本合同价款是货物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2.本合同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3.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不变。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1.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1.1本合同书1.2中标通知书1.3中标人澄清修改文件1.4中标人投标文件1.5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1.6招标文件第四条合同标的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化学发光成像仪(PlantViewSE)2.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货物一览表”。第五条合同履行时间及展行地点1.履行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2.履行地点:丽水市中医院现场交货,乙方负责运输,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日期为交货日期。注: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合同价格形式和货款支付(一)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数量按实计算,价格按本合同约定的单价同口径计算。(二)本项目合同价款由甲方分期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2.供货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款。(三)付款按财政政策执行,因乙方未按合同履行任务、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不能及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四)发票类型:增值税发票。(五)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1.开户名称:【杭州汉卡贸易有限公司】2.开户银行:【杭州联合银行古荡支行】3.账号:【201000109907313】第七条履约保证金(一)金额: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二)缴纳履约保证金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三)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电汇、汇票或保函。(四)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赔偿。(五)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通过甲方验收后结束。(六)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项目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退回乙方。第八条服务人员(一)乙方须派遣一名具有专业知识的资深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对接,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以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二)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认可的服务人员。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定的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九条质量保证(一)乙方须保证货物与投标文件相一致,货物是原厂生产的、全新、未使用过的;货物完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产品制造国有强制性标准的执行产品制造国强制性标准,无的统一执行我国最新相关标准、规范,如: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货物完全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强制性技术质量规范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如发生所供商品与合同不符,甲方(使用方)有权拒绝收货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二)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故障负责,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三)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四)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5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产品,终身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第十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一)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二)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三)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T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四)所购货物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5年(请分别列出:整机质保5年,保修期外,仅收取配件成本价格);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保养维修免费。(五)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8时;非工作期间为8小时。(六)货物故障报修的到达指定地点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8时;非工作期间为8小时。(七)下列货物(分别列出:化学发光成像仪)若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八)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九)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十)本项目售后服务的特殊条款:(十一)本项目培训服务的特殊条款第十一条技术资料(一)乙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完整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等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二)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寄给甲方。第十二条包装要求(一)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二)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第十三条项目验收(一)由甲方根据采购文件及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验收。(二)验收文档:项目验收时,由乙方负责提供相关验收文档等。(三)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四)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甲方须按照采购合同规定或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投标人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大型或者复杂的内容,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五)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第十四条验收合格条件(一)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规格书及合同要求。(二)提供产品合格证。(三)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已被消除并得到甲方的认可。(四)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货物和材料都已提交。(五)相关图纸或技术文件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第十五条权利保证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不存在对任何第三方侵权行为(包括商标、专利、版权、知识产权等)。若发生侵权行为,由乙方负全责,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30%的合同货款的。第十六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七条违约责任产品质量责任: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凡设备在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转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或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降价处理。或乙方承担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第十八条违约赔偿(一)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二)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0.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不认可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理由的,按逾期交付货物处理。(三)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指标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3%的违约金。(四)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量,如因乙方原因未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并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由于甲方原因而使乙方不能按照合同期限按时完成工作量,甲方应承担相应的工期赔偿责任。(五)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上述(三)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六)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0.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七)乙方在承担上述(一)~(六)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八)项目完工时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整改验收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15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加20%的违约金,逾期退还合同款及违约金的,每日按相应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九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二十条安全责任乙方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如乙方项目实施人员在实施中违反操作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或实施现场防范措施设置不明造成人员伤害事故,一切责任均有乙方负责。乙方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安全责任及各类损失赔偿。第二十一条风险承担在合同执行期限内,乙方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自行承担一切责任。第二十二条转包或分包(一)合同转让采购合同不能转让。(二)合同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人:【】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第二十三条争端的解决(一)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丽水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二)在仲裁期间,本合同无争议的内容应继续履行。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它(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二)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第二十五条补充条款(一)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如涉及到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二)设备标准和选用材料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如有变更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三)设备和材料乙方应按照合同上的品牌和规格施工。若有特殊情况无法采购需更换品牌或者规格的,必须经甲方确认,单价另行确定。(四)乙方确保其提供的技术和产品属目前先进技术;严禁使用淘汰或将要淘汰的技术和产品,否则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到最新技术产品并向甲方支付违约设备价值两倍的违约金。此条款甲方在验收后再保留5年追诉权利。(五)设备采购、安装过程中相关人员自身安全及相关人员侵权行为致他人损害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Z方:杭州汉卡贸易有限公司甲方:丽水市中医院名称:(印章)名称:(印章)(ni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800号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宜家时代大厦1幢906室电话:0578-2156123电话:0571-85269975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杭州联合银行古荡支行账号:账号:201000109907313签约地:丽水签约日期:2024年11月6日附件:产品配置清单名称:化学发光成像仪货物名称产地品牌型号数量备注·化学发光成像仪主机,包含以下主要配件广州博鹭腾PlantviewSE1个相机:600万级像素CCD相机广州博鹭腾/1个多功能主机暗箱广州博鹭腾/1个荧光成像单元广州博鹭腾/1个配备10个LED激发光源配备10个滤光片植物活体分析软件广州博鹭腾/1个安装包,至少安装10套以上动物活体分析软件广州博鹭腾/1个安装包,至少安装10套以上台十专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化学发光成像仪主机 多功能主机暗 植物活体分析软件 动物活体分析软件 荧光成像单元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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