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品耐冷性测试基地发展规划采购合同公告(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



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呼伦贝尔市工业品耐冷性测试基地发展规划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021002001013

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呼伦贝尔市工业品耐冷性测试基地发展规划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5

一、合同编号:HSZCS-C-F-240176-HT-2409535

二、合同名称:呼伦贝尔市工业品耐冷性测试基地发展规划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HSZCS-C-F-240176

四、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工业品耐冷性测试基地发展规划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呼伦贝尔市河西政务综合楼
联系方式:0828d5471e6839c24da15e2a2b6ba920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蒙戈利智业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联系方式:1372204575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呼伦贝尔市工业品耐冷性测试基地发展规划采购项目
1(项)
¥950,000.00
¥950,000.00


合同金额: 9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伍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3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履约地点:河西政务综合楼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0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95万.pdf
合同95万.pdf
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

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工业品耐冷性测试基地发展规划》采购编号:HSZCS-C-F-240176甲方(采购单位):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乙方(供应商):内蒙古蒙戈利智业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新签订地点:呼伦贝尔市签订日期:2024年10月2日委托方(甲方):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呼伦贝尔市河西政务综合楼受托方(乙方):内蒙古蒙戈利智业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金桥四路金运家园商业A座4层402室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呼伦贝尔市工业品耐冷性测试基地发展规划(HSZCS-C-F-240176)的中标(成交)结果、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一、服务内容乙方按本协议为甲方提供《呼伦贝尔市工业品耐冷性测试基地发展规划》服务内容:全面摸清呼伦贝尔市工业品耐冷性测试产业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研判工业品耐冷性测试产业国内发展形势,尤其是发展机会与面临的制约;找准呼伦贝尔市工业品耐冷性测试产业发展优势,明确呼伦贝尔市工业品耐冷性测试产业发展定位和发展目标;提出高质量发展呼伦贝尔市工业品耐冷性测试产业重点任务,科学谋划产业发展的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进一步促进全市重点旗县区工业品耐冷性测试产业一体化发展,与周边省市地区差异化发展。二、服务期限成果交付期(服务期):乙方签订合同后180个日历天内完成。三、咨询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3.1咨询服务费(含税总价):玖拾伍万元整(小写:人民币950000.00元)。该金额已包括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服务内容所需费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任何情况下不予调增。23.2付款方式3.2.1付款时间:(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咨询费用总价30%,即人民币贰拾捌万伍仟元整(¥285000.00元)的预付款;(2)乙方提交初步规划成果后,支付咨询费用总价40%,即人民币叁拾捌万元整(¥380000.00元);(3)委托方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咨询费用总价30%,即人民币贰拾捌万伍仟元整(¥285000.00元)的剩余款;(4)技术服务费尾款支付附加条件:乙方规划编制完毕后,确保其工作成果满足甲方相关工作要求。乙方对其技术服务成果负责。开具等额的增值税发票。3.2.2乙方未按时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的,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3.3乙方指定收取规划编制咨询服务费账户:帐户名:内蒙古蒙戈利智业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虫国银行呼和浩特锡林南路支行账号:149222876596乙方上述账户信息有变动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前向上述账户付款,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4.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4.1.1有权对乙方的规划编制工作质量进行监督。4.1.2负责对呼伦贝尔市工业品耐冷性测试基地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开展进行协调。34.1.3负责组织验收项目规划编制成果。4.1.4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4.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4.2.1应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保质完成呼伦贝尔市工业品耐冷性测试基地发展规划编制工作。4.2.2有权要求甲方就项目的开展提供必要的协助。4.2.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人。4.2.4应对本项目服务内容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项目成果及规划编制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向不相关的其他方透露,也不得将其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目的。4.2.5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服务费用。4.2.6乙方应具有良好职业操守,保持独立客观公正。4.2.7乙方的规划编制工作接受甲方及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五条、服务成果及要求5.1乙方应在规定的服务期(成果交付期)内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服务内容,甲方对完成情况予以确认。5.2乙方编制的规划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行业相关标准,符合呼伦贝尔市工业品耐冷性测试产业发展实际的需要;规划深度需满足甲方要求并经专家论证评审通过。E5.3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并由甲方对本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验收。第六条、违约责任6.1乙方逾期交付成果文件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4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逾期30日仍未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并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及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乙方提交的成果性文件未达到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果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整改,直到乙方交付的成果文件达到甲方要求标准为止。6.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对知悉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有关信息、涉密数据等内容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私自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责任及甲方有关保密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因违反上述保密约定导致被追究其他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的,相应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6.4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甲方已付部分乙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不得以已开具发票、已交付成果文件为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款项。第七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3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是指协议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第八条、争议解决法律适用8.1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有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8.2甲、乙双方为解决争议发生的鉴定费、损失的评估费、律师费、诉讼费、5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执行费等费用,由责任方或败诉方承担。第九条、通知与送达9.1根据协议履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要求以及双方的往来文件等,应采用本协议约定的书面方式发出。9.2乙方指定联络人联系方式以合同签字盖章页相关记载为准。乙方变更联系人或通讯信息的,应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9.3甲方仅接收来自于乙方的书面通知。乙方同意甲方以当面送交、邮件、信函或向指定联络人发送微信、短信、邮件等多种方式接收甲方的通知。邮寄到达当日、直接送达或致电以及短信息、微信、电子邮箱发送当时,即视为乙方收到并知晓通知内容。乙方确认本协议载明通讯地址及指定代表人亦可作为人民法院向乙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有效地址及合法接收人。第十条、合同文本、文字及生效10.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0.2本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页无正文,为合同签字盖章页)委托方(盖章y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受托方活蒙戈利智业章)为m中nl革委员会投资咨询(集团)有限X1进代表签名:代表签名:0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地址:呼伦贝尔市河西政务综合楼间:20年/0月3日时桥开发区金桥四路金运家园商业A座4层402室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锡林南路支行账号:149222876596联系人:张婷电话:13722045753时间:24年10月31日7中标通知书项目编号:HSZCS-C-F-240176内蒙古蒙戈利智业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4年10月28日就呼伦贝尔市工业品耐冷性测试基地发展规划采购项且(项目编号:HSZCS-C-F-240176)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知贵公司中标,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合同包号合同包1中标合同包名称呼伦贝尔市工业品耐冷性测试基地发展规划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元)950,000.00合计金额(大写):玖拾伍万元整合计金额(大写):玖拾伍万元整文汇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10月29日-第1页-尊敬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欢迎你们参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感谢长期以来对我区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要求,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短缺、融资困难问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线了“合同融资"及“电子保函"两项金融服务。平台入驻多家银行机构、保险公司及担保机构,帮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减轻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金压力,诚邀您使用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一、合同融资业务合同融资业务(即“政采贷”)是一种纯信用的融资方式。凡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中登记的供应商,可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入驻平台的银行机构发起融资申请,银行机构以优于一般贷款利率的方式向通过授信审查的供应商发放融资贷款。合同融资业务具有利率低、额度高、门槛低、效率高的优点,具体办理流程如下:内蒙古自治区内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在获得中标(成交)通知书后: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查看中标项目列表→选择可融资的项目→线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意向书”→选择入驻平台的银行发起融资申请→银行受理一供应商线下开通贷款专用账户一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公示备案→银行放款→额度生效。注:供应商必须使用在申贷银行开立的贷款专用账户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以确保贷款顺利发放。二、电子保函业务政府采购电子保函是保证人以CA证书进行电子签名的数据电文为介质,通过计算机网络向受益人开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凭证。目前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和“电子履约保函"业务,部分担保机构可实现“秒出函”。电子保函业务具有便捷、安全、低成本、高效率的优点,具体办理流程如下:1.电子投标保函供应商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用户中心电子投标保函平台入口→选择可开函项目→绑定经办人手机号→确认并完善资料→选择出函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支付保费→保函发放。2.电子履约保函中标供应商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用户中心电子履约保函平台入口→选择可开函项目一确认并完善资料→选择开函机构一签订委托协议一支付保费一保函发放。注意:担保机构审核、非工作日等因素可能影响出函效率,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时间规划。如您在使用金融服务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4000471010转2进行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第2页-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工业品耐冷性测试基地发展规划》采购编号:HSZCS-C-F-240176甲方(采购单位):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乙方(供应商):内蒙古蒙戈利智业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新签订地点:呼伦贝尔市签订日期:2024年10月2日委托方(甲方):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呼伦贝尔市河西政务综合楼受托方(乙方):内蒙古蒙戈利智业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金桥四路金运家园商业A座4层402室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呼伦贝尔市工业品耐冷性测试基地发展规划(HSZCS-C-F-240176)的中标(成交)结果、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一、服务内容乙方按本协议为甲方提供《呼伦贝尔市工业品耐冷性测试基地发展规划》服务内容:全面摸清呼伦贝尔市工业品耐冷性测试产业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研判工业品耐冷性测试产业国内发展形势,尤其是发展机会与面临的制约;找准呼伦贝尔市工业品耐冷性测试产业发展优势,明确呼伦贝尔市工业品耐冷性测试产业发展定位和发展目标;提出高质量发展呼伦贝尔市工业品耐冷性测试产业重点任务,科学谋划产业发展的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进一步促进全市重点旗县区工业品耐冷性测试产业一体化发展,与周边省市地区差异化发展。二、服务期限成果交付期(服务期):乙方签订合同后180个日历天内完成。三、咨询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3.1咨询服务费(含税总价):玖拾伍万元整(小写:人民币950000.00元)。该金额已包括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服务内容所需费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任何情况下不予调增。23.2付款方式3.2.1付款时间:(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咨询费用总价30%,即人民币贰拾捌万伍仟元整(¥285000.00元)的预付款;(2)乙方提交初步规划成果后,支付咨询费用总价40%,即人民币叁拾捌万元整(¥380000.00元);(3)委托方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咨询费用总价30%,即人民币贰拾捌万伍仟元整(¥285000.00元)的剩余款;(4)技术服务费尾款支付附加条件:乙方规划编制完毕后,确保其工作成果满足甲方相关工作要求。乙方对其技术服务成果负责。开具等额的增值税发票。3.2.2乙方未按时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的,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3.3乙方指定收取规划编制咨询服务费账户:帐户名:内蒙古蒙戈利智业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虫国银行呼和浩特锡林南路支行账号:149222876596乙方上述账户信息有变动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前向上述账户付款,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4.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4.1.1有权对乙方的规划编制工作质量进行监督。4.1.2负责对呼伦贝尔市工业品耐冷性测试基地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开展进行协调。34.1.3负责组织验收项目规划编制成果。4.1.4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4.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4.2.1应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保质完成呼伦贝尔市工业品耐冷性测试基地发展规划编制工作。4.2.2有权要求甲方就项目的开展提供必要的协助。4.2.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人。4.2.4应对本项目服务内容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项目成果及规划编制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向不相关的其他方透露,也不得将其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目的。4.2.5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服务费用。4.2.6乙方应具有良好职业操守,保持独立客观公正。4.2.7乙方的规划编制工作接受甲方及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五条、服务成果及要求5.1乙方应在规定的服务期(成果交付期)内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服务内容,甲方对完成情况予以确认。5.2乙方编制的规划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行业相关标准,符合呼伦贝尔市工业品耐冷性测试产业发展实际的需要;规划深度需满足甲方要求并经专家论证评审通过。E5.3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并由甲方对本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验收。第六条、违约责任6.1乙方逾期交付成果文件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4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逾期30日仍未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并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及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乙方提交的成果性文件未达到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果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整改,直到乙方交付的成果文件达到甲方要求标准为止。6.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对知悉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有关信息、涉密数据等内容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私自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责任及甲方有关保密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因违反上述保密约定导致被追究其他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的,相应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6.4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甲方已付部分乙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不得以已开具发票、已交付成果文件为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款项。第七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3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是指协议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第八条、争议解决法律适用8.1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有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8.2甲、乙双方为解决争议发生的鉴定费、损失的评估费、律师费、诉讼费、5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执行费等费用,由责任方或败诉方承担。第九条、通知与送达9.1根据协议履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要求以及双方的往来文件等,应采用本协议约定的书面方式发出。9.2乙方指定联络人联系方式以合同签字盖章页相关记载为准。乙方变更联系人或通讯信息的,应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9.3甲方仅接收来自于乙方的书面通知。乙方同意甲方以当面送交、邮件、信函或向指定联络人发送微信、短信、邮件等多种方式接收甲方的通知。邮寄到达当日、直接送达或致电以及短信息、微信、电子邮箱发送当时,即视为乙方收到并知晓通知内容。乙方确认本协议载明通讯地址及指定代表人亦可作为人民法院向乙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有效地址及合法接收人。第十条、合同文本、文字及生效10.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0.2本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页无正文,为合同签字盖章页)委托方(盖章)y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受托方香蒙戈利智业章)2中nl革委员会投资咨询(集团)有限XE迎代表签名:代表签名:的个地址:呼伦贝尔市河西政务综合楼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间:20年70月31日时桥开发区金桥四路金运家园商业A座4层402室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锡林南路支行账号:149222876596联系人:张婷电话:13722045753时间:224年10月31日7中标通知书项目编号:HSZCS-C-F-240176内蒙古蒙戈利智业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4年10月28日就呼伦贝尔市工业品耐冷性测试基地发展规划采购项且(项目编号:HSZCS-C-F-240176)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知贵公司中标,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合同包号合同包1中标合同包名称呼伦贝尔市工业品耐冷性测试基地发展规划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元)950,000.00合计金额(大写):玖拾伍万元整合计金额(大写):玖拾伍万元整文汇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10月29日-第1页-尊敬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欢迎你们参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感谢长期以来对我区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要求,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短缺、融资困难问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线了“合同融资"及“电子保函"两项金融服务。平台入驻多家银行机构、保险公司及担保机构,帮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减轻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金压力,诚邀您使用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一、合同融资业务合同融资业务(即“政采贷”)是一种纯信用的融资方式。凡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中登记的供应商,可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入驻平台的银行机构发起融资申请,银行机构以优于一般贷款利率的方式向通过授信审查的供应商发放融资贷款。合同融资业务具有利率低、额度高、门槛低、效率高的优点,具体办理流程如下:内蒙古自治区内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在获得中标(成交)通知书后: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查看中标项目列表→选择可融资的项目→线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意向书”→选择入驻平台的银行发起融资申请→银行受理一供应商线下开通贷款专用账户一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公示备案→银行放款→额度生效。注:供应商必须使用在申贷银行开立的贷款专用账户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以确保贷款顺利发放。二、电子保函业务政府采购电子保函是保证人以CA证书进行电子签名的数据电文为介质,通过计算机网络向受益人开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凭证。目前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和“电子履约保函"业务,部分担保机构可实现“秒出函”。电子保函业务具有便捷、安全、低成本、高效率的优点,具体办理流程如下:1.电子投标保函供应商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用户中心电子投标保函平台入口→选择可开函项目→绑定经办人手机号→确认并完善资料→选择出函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支付保费→保函发放。2.电子履约保函中标供应商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用户中心电子履约保函平台入口→选择可开函项目一确认并完善资料→选择开函机构一签订委托协议一支付保费一保函发放。注意:担保机构审核、非工作日等因素可能影响出函效率,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时间规划。如您在使用金融服务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4000471010转2进行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第2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业品耐冷性测试基地发展规划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