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化补贴 氮磷钾复合肥采购合同公告(泰兴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1283-ZHCH-X2024-0013010
二、合同名称:泰兴市稻麦绿色高质高效丰产片建设项目物化补贴采购项目采购包11氮磷钾复合肥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1283-ZHCH-X2024-0013
四、项目名称:泰兴市稻麦绿色高质高效丰产片建设项目物化补贴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泰兴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泰兴市板桥路159号
联系方式:15261055686
供应商(乙方):江苏福齐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丁庄村孔丁一组88号
联系方式:138052648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氮磷钾复合肥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总含量40%,氮素含量19%,磷素含量16%,钾素含量5%,40公斤/袋
联系方式:13805264828
主要标的数量:122.92
主要标的单价:2180.00元
合同金额: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7天
采购方式:cgfs004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0-22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1-25 09:05:56
九、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包11氮磷钾复合肥合同.pdf
泰兴市政府采购程序控制记录业务表格(十六)TXCZ-CG-JL-7.5-12-16序号:泰兴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为了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供需双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文件、供应商承诺书中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采购编号:JSZC-321283-ZHCH-X2024-0013)第一条合同标的及价款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吨)合计(元)1氮磷钾复合肥总含量40%,氮素含量19%磷素含量16%,钾素含量5%,40公斤/袋122.92吨(3073袋)2180267965.6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柒仟玖佰陆拾伍元陆角贰拾陆万柒仟玖佰陆拾伍元陆角贰拾陆万柒仟玖佰陆拾伍元陆角第二条质量保证1.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保质期应确保在合同签订后两年内有效),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3、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产品标签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如不符合,供应商需自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第三条交货和验收1.交付日期、方式合同签订7日内供货到位,负责送货到各有关乡镇指定的地点;2.供应商应按照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或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采购人交付货物;3.供应商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4.货物的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第四条售后服务1.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泰兴市政府采购程序控制记录业务表格(十六)TXCZ-CG-JL-7.5-12-16序号:2.所有货物质保服务方式均为供应商上门服务,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3.供应商需承担运输费、检测费、装卸费等费用。4.供应商供货时,采购人将委托农业执法部门对所供商品进行随机抽取样品,并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抽检不合格,供应商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同时,如发现标识不规范、质量不达标等问题,供应商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五条货款支付采购资金在供应商送货到位后,凭合同、供应商开具的原始发票、采购人出具的《泰兴市政府采购验收单》(标准格式)、产品检验检测合格报告、收货确认单,经采购中心审核后由采购人与供应商直接结算货款。第六条违约责任按双方签定的合同或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供需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泰兴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各执一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技有限采购人(盖章)供应商盖章技有限代表人:已史代表人:82bou12电话:电话:日期:22年月22日日期202采购人(盖章)供应商盖章7代表人:已史代表人:电话:82bou12电话:日期:22年月22日日期20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化补贴 氮磷钾复合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